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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7-07 来自:湛江政府网作者:湛江市财政局 - 小 + 大

湛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1-20 字体: 大 中 小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5)

湛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湛江市财政局局长  林海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全力以赴落实好抓收入、优支出、促转型、保重点、惠民生、推改革、带队伍等工作任务,依法理财,严格管理,财政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来源于我市财政总收入466.23亿元,同比下降5.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7亿元,可比口径同比下降4.8%。其中,税收收入65.38亿元,同比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9%;非税收入47.59亿元,同比下降1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8.76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48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8.76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3亿元,可比口径同比下降4%。其中,税收收入24.78亿元,同比下降2.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2%;非税收入23.65亿元,同比下降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6.9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54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预备费、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6.9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36亿元,同比下降29.2%。其中,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4亿元,同比下降37.8%。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3.37亿元。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9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73.37亿元。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8亿元, 同比下降44%。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44亿元,同比下降52.9%。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14亿元。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0.1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36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141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224万元。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85万元,加上结转下年1480万元,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36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7.71亿元(不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37.42亿元,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3.88%和105.63%,基金总体运行稳健。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65亿元,支出72.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92%和108.64%。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3亿元,支出51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97%和76.28%。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041万元,支出53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47%和108.6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76亿元,支出18.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68%和119.92%。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2亿元,支出31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07%和26.3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19亿元,支出3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8%和99.9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6亿元,支出10.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88%和95.83%。


(五)市本级行政、参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市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考察培训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审计和公开制度,及时完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7882.9万元,同比减少3872.58万元,下降3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14.91万元,公务接待费255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010.7万元。


二、栉风沐雨,砥砺前行,财政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是突出优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明显下降。二是突出保民生。增大民生类支出规模,加大力度保障民生实事和民心工程的建设,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防灾减灾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予以重点倾斜,统筹扶贫资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突出保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施创新驱动,落实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


(二)优化整合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


市财政致力于有效整合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和导向作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传统优势产业提升,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一是加大对工业园区扩能增效的投入。安排1.5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和招商引资“三讲三评”工作,安排扶持企业发展和技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和产业、产品优化升级;获得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聚集发展、园区扩能增效扶持资金2.51亿元,优先扶持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发展。二是支持渔业、农业持续发展。下达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优质稻产业带建设资金1040万元;成功创建“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统筹省、市、县资金4.07亿元,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拨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6.74亿元,治理土地面积44.64万亩;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638万元,开展甘蔗、水稻、香蕉、玉米等农作物种植和生猪、家禽等养殖的保险工作。三是支持服务业发展壮大。统筹省市1664万元,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和设立奖励资金促进金融业发展;安排省滨海旅游产业园区竞争性扶持资金2996万元,用于特呈岛环岛观光绿岛工程;投入3197万元,加大湛江旅游营销宣传力度和办好第四届海洋周、海洋经济博览会、水博会、农博会及赴国内外开展经贸活动;安排904万元促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科技专项4700万元,安排“南方海谷”专项资金3000万元。五是开展“暖企”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推动支柱产业聚合转型,增强产业集聚效应。


(三)优化城市建设投入机制,城市升级发展进一步加快


一是支持市政建设。2016年,市政项目建设累计支出10.05亿元,有力保障广州湾大道、南方路道路排水及跨线桥新建工程、振兴路新建工程、新湖大道等建设。累计拨付1.14亿元支持主城区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拨付主城区垃圾焚烧处理费1909.83万元,市区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填埋处理改为焚烧处理。拨付1237万元支持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项目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二是支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核拨茂湛铁路、汕湛高速、东雷高速和东海岛铁路等项目征地补偿款共6.07亿元;拨付东雷高速、云湛高速等资本金、航道包还贷资金及海湾大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国省道路面改造市级配套资金共5.42亿元,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迎国检”贷款本金3.5亿元,助力我市城乡交通建设驶入“快车道”。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5.2亿元保障钢铁项目村民安置小区工程、鉴江供水枢纽工程、海大路口至蔚律港疏港公路工程、岛东大道、青年运河节水改造和中科炼化安置小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优化投融资渠道,经济发展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科学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是认真探索PPP模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顺跨海大桥项目采用“PPP投资人+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模式运作。二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融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14.66亿元。其中: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4.96亿元,教育基地基础设施项目融资4.04亿元,中小学学位新建扩建项目融资5.66亿元。三是成立产业基金。由兴业银行募集100亿元设立湛江市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基金,与市属平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项目公司,后续通过产业基金向新设项目公司以增资、股东借款等形式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本金与建设资金。


(五)优化民生保障机制,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民生


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构建稳固的民生保障体系为抓手,加大民生投入。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308.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


一是围绕“学有所教”,全市教育支出101.16亿元,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市”称号。其中:安排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经费2300万元;省市安排经费2.19亿元,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10.45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1.56亿元;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经费2.39亿元;省市安排1.55亿元,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政策;加快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新建扩建公办中小学校8 所。


二是围绕“病有所医”,全市医疗卫生支出57.89亿元,主要用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和体制机制建设。其中:落实配套资金2.95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安排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市级配套资金1亿元;拨付各项医改经费2.5亿元促进医改和卫生各项事业顺利开展;统筹中央、省、市资金2.37亿元,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从40元/年提高到45元/年;省市补助1647万元,全面落实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省市补助3732万元,落实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政策。


三是围绕“民有善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底线民生保障资金3.2亿元,分别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安排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555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年投入1.49亿元,支持驻湛部队建设和发展;安排300万元推进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落实;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人均410元/月和260元/月提高到490 元/月和 340 元/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从人均374元/月和172元/月提高到418 元/月和 190 元/月;特困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执行,其中最高达到790元/月;拨付省市就业专项资金1992万元,省级劳动力培训资金2072万元,支持劳动力技能培训,稳定和促进就业。


四是围绕“住有宜居”,全市住房保障支出7.93亿元,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开工建设4378户,面积28.46万平方米,已建成保障性住房1572套,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五是围绕“治以法尊”,全市公共安全支出18.56亿元,进一步加快全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切实保障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和市司法局“两所”建设,大力支持武警、公、检、法、司法机构提供公共安全服务。


六是围绕文化强市战略,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亿元。其中:省市安排湛江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经费1236 万元;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经费等文化事业支出772万元;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湛江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遗等工作经费515.5万元;安排312万元支持鼓励奥体中心、体育中心两个大型体育场馆对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社会公共效益。


七是围绕城乡一体化,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42.07亿元,大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其中:统筹省市资金7.31亿元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安排1200万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安排基层组织经费8308万元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省市累计统筹5.1亿元支持农村茅草房和危房改造工作,已开工改造茅草房重建户17684户,拆除“无人居住需拆除茅草房”12234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建设19515户;统筹各级财政9950万元,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安排1.06亿元对县(市、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农村保洁员及省级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补助。


(六)优化财政体制机制,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


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从财政备选项目库中筛选,未列入财政备选项目库的,原则上不编列预算;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涵盖四大预算体系,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测算、地方政府债务变动预测等内容;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二是完善县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从2016年起,以2015年为基期年,固化县级上划市财政共享“四税”基数,超基数部分市级不再参与分成,同时免除县级应交地市级水资源费;县级辖区范围内每年征收的货物港务费,扣除手续费后,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安排给所在县(市、区)用于港口航道建设。


三是加快国库管理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覆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电子对账,启动预警机制,扩大系统联网强化监督,建立财政部门与人大、纪检、审计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实现建立财务核算集中监管平台、建立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循环体系、建立资金使用科室协同共管体系;财政专户全部实现国库归口管理。


四是扎实做好重点改革攻坚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个行动提供财力保障,牵头制定降成本行动计划,全市涉企收费项目由266项减少为94项,减幅达65%,实现为企业降低成本51.18亿元;制定《湛江市2016年台风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成为全国首个建立台风巨灾指数保险制度城市;深入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有效拉近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区域间资源合理配置共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绩效评价更加科学。引入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价,全面开展现场核查和重点评价工作,抽取50 个资金量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和10个部门单位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0.76 亿元,优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建立绩效约束与激励机制。财政监督检查更加严格。以经济民生热点、资金量大、民众关注度高等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侧重点,切实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效果。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7048万元,其中:应追缴财政资金1460万元,原渠道退回财政资金1146万元,纠正不实核算2015万元,补缴税款8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2420万元。工程审核节支效果更加明显。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审核改革,有效规范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2016年,审定项目783项,送审金额27.14亿元,审定金额23.89亿元,核减3.25亿元,核减率达12%。政府采购监管更加科学。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普及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中心及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平台建设。2016年,全市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31.08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8.96亿元,节约资金2.12亿元,节约率达6.82%。


六是健全完善防范债务风险体系。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新修订预算法的规定,我市债务实现限额管理,注重加强监控预警;将债券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新增债券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批准;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对历年债务进行置换,优化债务结构,有效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债务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债务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


(七)优化干部队伍管理,财政干部执行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要求干部站稳立场,坚守“底线”;严格执行,远离制度“红线”;源头反腐,筑牢财政监管“防线”;强化教育,不触碰反腐“高压线”,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树立“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善作为”的干事创业导向。二是开展内控机制建设,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源点,按照管得住、行得通、做得到的原则,拟订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内控办法、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构建“1+8+X”模式的内控制度体系,实现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三是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要求财政干部自觉纯洁朋友圈、约束生活圈、净化休闲圈。


2016年,我市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届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收支目标基本完成。但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大。目前我市处于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下,财税改革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我市财政没能实现增收。二是收支矛盾突出。目前我市仍处于大发展大建设阶段,财政各项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力明显不足,收支矛盾突出。三是收入结构不够合理。2016年,我市非税收入47.5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42.1%。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认真重视解决上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化解各类矛盾。


三、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全市经济财政形势分析


从有利因素看:展望2017年,从国内看,经济转型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国企改革等多领域将有新举措和新突破,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海洋强国等战略,为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新机遇。从省内来看,全省经济财政平稳增长的基本面未变,省实施粤东西北战略和支持我市加快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建设,为我市注入强大动力。从我市来看,宝钢湛江钢铁基地、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合湛铁路、中科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和启动,为我市经济发展奠定良好预期,经济发展后劲增强,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动力充沛。


从不利因素看:2017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等问题相互交织,同时我省经济面临着新常态下的经济深度调整和转型攻坚,新旧发展动力转化需要一个过程,对经济财政运行产生的影响仍然较大。在上述大环境下,我市经济财政运行仍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较大的下行压力,“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实施、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等因素将持续影响我市,经济增长压力和财政增收压力都较大,加上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的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经济财政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二)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总目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发展新动力;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导向作用;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为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强化约束。二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三是细化预算,精准编制。四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五是突出重点,力促增长。六是民生优先,保障底线。七是适度举债,防范风险。八是信息公开,预算透明。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122.75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73.65亿元,同比增长15.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非税收入49.1亿元,同比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365.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90.04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5.07亿元。其中,全市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230.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53亿元,可比口径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31.8亿元,同比增长2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0%;非税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1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总计195.9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80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上解省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5.95亿元。其中,11项民生支出共安排57.12亿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4%。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66.78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总计94.5亿元。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70.9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4.5亿元。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35.79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总计50.95亿元。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7.3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和年终结余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0.95亿元。


3、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收入231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480万元,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7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79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50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442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9万元。


4、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2亿元,增长27.9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2.78亿元,失业保险1.72亿元,工伤保险740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亿元,生育保险1.2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0.83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4.9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81亿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4.93亿元,同比增长27.2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7.6亿元,失业保险9174万元,工伤保险618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亿元,生育保险2.3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61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2.4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23亿元。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收支结余1.27亿元,各险种年末滚存结余共计81.32亿元。


5、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行政及参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131万元,同比下降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5万元,同比下降3.15%;公务接待费支出2405万元,同比下降5.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31万元,同比下降11.56%;车辆购置费支出90万元,同比下降20.76%。


四、坚定信心,奋发图强,争取谱写财政工作新华章


2017年,市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以苦干实干的干事创业精神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着力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2017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坚持“强征管,促增收”,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继续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结构性减税带来的双重压力,攻坚克难,开源节流,提高财政持续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抓收入工作机制,全市“一盘棋”共同抓收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税源变动情况,深化预算执行分析,准确把握收入形势变化,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二是深挖收入潜力,优化非税收入征管手段,积极拓展收入范围,进一步增强政府可用财力。三是培育税收增长点,支持工业、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加快海洋经济产业聚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钢铁、石化、造纸产业附加值和税收贡献率,促进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全面发展,大力涵养税源。


(二)坚持“调结构,促转变”,推动经济赶超进位


实施积极的经济政策,大力促产培财,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加力增效。一是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降成本行动计划,为企业减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支持双轮驱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围绕工业园区扩能增效,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结合县域实际打造特色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活跃县域经济。三是促进产业、科技融合发展,支持加快湖光创新创业“双创圈”规划建设和打造“四众”平台,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空间,为保障“南方海谷”建设提速加温,加快创新动力转化,构建产业、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互动。


(三)坚持“强基础,促协调”,加快城市转型发展


开拓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支持海绵城市、循环城市、脚印城市“三个城市”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扩容提质;坚持海陆空并进,支持加快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促进城市转型发展。一是继续盘活财政资金,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急需资金的领域,优先保障智慧城市、海东新区、海西提质等城市扩容提质项目建设。二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用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参与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环四通”大交通建设,落实“一县一港、一港一园”建设,加快城市水系整治,筑牢生态屏障,为“五城同创”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三是用好用活湛江市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坚持“惠民生,筑和谐”,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


2017年,市财政将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认真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和十大民心工程,落实各项教育事业资金,支持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加大投入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保障底线民生各项资金,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投入,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五)坚持“重创新,促改革”,激发财政机制内在活力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支出项目,完善支付流程。二是完善预算编制方法,健全“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着力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有效衔接上下功夫,切实提高预算可执行性和精细化水平。三是继续抓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改革,加快推动建立部门项目储备库,力促实现部门项目储备库和财政项目库有效对接,从源头上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科学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安排的指导作用。五是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拓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支付行为,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规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效,加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程序。七是创新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债券融资和项目融资,积极探索PPP模式,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


(六)坚持“强管理,严监督”,规范财经工作秩序


一是坚持“规范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高采购效率。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健全落实检查主体责任、严格违规问题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模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作有力的财政监督新机制。三是深化政府投资评审改革,继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评审,做好财政节支增效工作。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继续推进重点评价工作及第三方评价工作,开展整体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机制。


(七)坚持“强能力,优作风”,打造高效团结干部队伍


把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财政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致力于打造优质、高效的干部团队。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注重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升,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培训内容,注重学习效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抓好内控操作制度和规程的落实,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透明、规范、高效。


各位代表,2017年将是新一届政府履职施政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力争创造性地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早日建成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奋勇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作为附件呈上,请各位代表一并审议。

附件下载:

附件: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表格

附件: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表格

附件: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及情况说明

附件:湛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文字说明

附件:社保基金收支表

附件:湛江市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原文地址:湛江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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