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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

时间:2017-07-05 来自:深圳政府网作者: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小 + 大

2017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和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等。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血液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15家委直属预算单位,对比2016年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1家机构。系统总编制数1,444人(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员额管理245人。总编制数中不含雇员编制),实有人数1,153人(实有人数不包括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离休8人,退休460人。具体如下: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编制数112人(不含雇员编制,下同),实有人数98人;离休5人,退休6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2.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编制数123人,实有人数116人;离休2人,退休4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0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3.市卫生监督局编制数92人,实有人数81人;无离休人员,退休3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240人,实有人数215人;离休1人,退休10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8辆,包括定编车辆21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非定编车辆包括大巴、中巴各2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专用车3辆。

5.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无离休人员,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非定编车辆包括宣传大巴及人货车各1辆,主要用于全市健康教育宣传。

6. 市血液中心编制数104人,实有人数89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8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非定编车辆均为流动无偿献血专用车。

7.市急救中心编制数62人,实有人数5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6辆,全部为定编车辆,其中:急救专用车19辆。

8.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3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9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21辆,非定编车辆均为医用专业洗涤消毒配送专用车(货车)。

9.市医学信息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1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10.市职业病防治院编制数270人,实有人数26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9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2辆,包括定编车辆17辆和非定编车辆5辆。

11.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9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12.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4人;无离休人员,退休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非定编车辆包括人货车及待报废车辆各1辆。

13.市计划生育协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无离休人员,退休3人。2016年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原有定编车辆2辆已封存待处理。

14.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79人,实有人数7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3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15.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0人;无离休人员,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全部为定编车辆。

16.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员额数245人,实有人数59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预计2017年下半年开始运营,暂无公务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2.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推动重大卫生项目建设,推动高水平医疗机构发展,推动学科建设上水平,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化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完善人才保障政策;3.全面推进卫生强市、健康深圳建设,推进健康医疗信息服务发展,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健康深圳行动计划;4.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优化重大疾病防控策略;5.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改革计生服务管理模式;6.深化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改善健康公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298,648万元,比2016年增加88,784万元,增长42.3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78,033万元、事业收入20,55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万元、其他收入37万元。

2017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298,648万元,比2016年增加88,784万元,增长42.31%。其中:人员支出32,119万元、公用支出10,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20万元、项目支出247,604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新增机构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1家机构2.新增出生缺陷防治、地中海贫血筛查、21-三体综合征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提升我市医疗卫生质量,新增引进一批“三名工程”团队;4.扶持社会办医院发展,对社会办三级医院及武警医院等给予医疗补助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预算7,49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58万元、公用支出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万元、项目支出3,535万元。

(一)人员支出2,8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40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1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535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业务7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药品目录与医疗机构药事监管、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评估工作等。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业务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计生责任制考核、做好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家庭发展工作等。

3.其他医疗卫生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系统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提升中医药标准化研究能力,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科学开展工作等。

4.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业务946万元,主要用于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健康教育及相关法规宣传。

5.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业务1,62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划财务等综合保障业务。

6.严控类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同行等来深调研、考察人员食宿费。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预算84,558万元,包括公用支出407万元、项目支出84,151万元。

(一)公用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市职业病防治院及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结算。

(二)项目支出84,151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业务2,2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医疗事故鉴定、护士执业资格证核发、医师定期考试等工作。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业务941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3.公共卫生服务业务6,134万元,主要用职业病鉴定、职业健康诊断,以及市属社康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补助。

4.执业资格准入业务41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护士资格考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

5.计划生育服务1,084万元,主要用于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高通量基因检测21、13、18三体综合症产前筛查补助。

6.科研与学科建设6,520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学科、卫生科研项目补助等。

7.其他医疗卫生服务1,445万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以及市属社康服务中心健康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

8.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业务57,669万元,主要用于全科医师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补贴、“三名工程”团队引进和扶持社会办医院发展专项补助等。

9.预算准备金474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10.其它项目3,100万元,主要用于武警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积金房改补贴。

11.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

1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4,00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筹建经费。

三、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预算33,08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464万元、公用支出1,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4万元、项目支出25,478万元。

(一)人员支出4,46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90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11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5,478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10,566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性病、梅毒母婴传播、麻风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伤害、口腔疾病干预、小学生第一恒磨牙免费窝沟封闭、无烟环境促进等项目的预防控制、诊疗与疾病管理等工作。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106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及信息化建设。

4.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3,726万元(含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重建项目开支等。

四、市卫生监督局

市卫生监督局预算5,01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225万元、公用支出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万元、项目支出1,898万元。

(一)人员支出2,2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53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02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89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执法等。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21,84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569万元、公用支出1,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3万元、项目支出10,008万元。

(一)人员支出7,5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82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775万元、物业管理费4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008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7,02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新发传染病、寄生虫、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

2.科研与学科建设441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学科建设。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07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财政专项资金636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

5.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604万元(含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医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开支等。

六、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预算 1,944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472 万元、公用支出 1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3 万元、项目支出 1,301 万元。

(一)人员支出 472 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 108 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5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3 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1,301 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1,172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推广应用、监测、效果评估、技术指导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49万元,主要用于公众网、网站开发、维护运营,健康素养云平台开发、系统等级保护等。

4.其他项目19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零星设备购置等。

5.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控烟条例实施促进运行机制研究。

七、市血液中心

市血液中心预算12,73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229万元、公用支出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7万元、项目支出8,242万元。

(一)人员支出3,22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50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38万元、物业管理费15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242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8,03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临床用血组织血源、采集血液、质量检测、无偿献血宣传和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等。

2.财政专项资金76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28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设备更新。

八、市急救中心

市急救中心预算17,51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99万元、公用支出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15,515万元。

(一)人员支出1,49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

(二)公用支出32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9万元、物业管理费15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5,515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3,979万元,主要用于急救指挥调度业务费;急救网络建设与院前急救系统运行维护;12320卫生热线运行维护服务、急救知识培训与宣传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5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卫生科研项目重新安排。

4.严控类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急救同行等来深调研、考察人员食宿费。

5.财政专项资金1,983万元,主要用于移动医院建设专项及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

6.政府投资项目建设9,091万元(含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全市救护车增配和更新购置。

九、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预算9,47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45万元、公用支出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2万元、项目支出7,156万元。

(一)人员支出1,24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66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80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156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6,203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被服的洗涤、消毒、制作和配送;医用被服专业洗涤消毒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组织实施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进口设备评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3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

十、 市医学信息中心

市医学信息中心预算11,27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98万元、公用支出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万元、项目支出10,471万元。

(一)人员支出4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4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57 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471万元,具体包括:

1.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50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文献平台、卫生和计生科研项目评价、卫生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及其他科研管理业务。

2.卫生计生信息管理与宣传35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和规划制定、卫生计生舆情信息监控、卫生统计管理、统计调研及分析、信息化和统计培训及项目推广、信息化项目应用宣传、卫生行业信息发布与成果应用、卫生信息化和卫生统计评估、卫生单位员工满意度调查等业务。

3.医疗卫生综合管理55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经费、卫生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人事信息管理、规划财务信息管理、计划生育项目管理工作、宽带租用业务等,及其他综合信息保障等业务。

4.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4,260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卫生数据平台运维、应用系统优化及维护、信息安全管理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电子政务及办公系统维护、卫生信息网项目运维、医院信息系统集中建设管理、社康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预约挂号统一平台管理及运维、健康卡项目推进及管理、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运维,以及医管中心办公系统及网络运维、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医疗业务系统数据采集及接口与其相关信息化建设业务。

5.政府投资项目建设4,799万元,主要用于续建项目深圳市卫生信息网、深圳市卫生信息网—社康信息系统、新建医院信息系统集中建设和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市职业病防治院

市职业病防治院预算13,90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038万元、公用支出1,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3万元、项目支出6,216万元。

(一)人员支出5,0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06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67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216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2,42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控制、核与放射卫生监测、职业卫生宣传与培训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469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其他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社康中心房屋租赁费。

4.财政专项资金33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突发职业中毒事件防控和突发核事故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5.政府投资项目建设1,914万元(含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设备更新、迁址改建智能化系统工程和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等。

十二、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

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预算76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27万元、公用支出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项目支出454万元。

(一)人员支出2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54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项目27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市属医院筹建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办公运营支出。

2.财政专项资金1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规划选址、办理用地方案图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地质初步勘察、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制、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十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预算1,7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30万元、公用支出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1,172万元。

(一)人员支出43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政策性增资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7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72万元,具体包括:

1.科研与学科建设1,03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开展优生遗传基因筛查和生殖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病残儿家庭社会调查、病残儿鉴定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6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2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

4.财政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

十四、市计划生育协会

市计划生育协会预算46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4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

(一)人员支出1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6万元,具体包括:

1.计划生育行业管理60万元,主要用于在发展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中开展的项目工作培训交流、示范单位创建等;区、街道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

2.计划生育服务189万元,主要用于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失独和伤残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项目。

3.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5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等宣传。

4.严控类项目0.2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计划生育同行等来深调研、考察人员食宿费。

5.其他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采购。

十五、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5,69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88万元、公用支出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8万元、项目支出3,043万元。

(一)人员支出1,98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28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46万元、物业管理费12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43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1,080万元,主要用于优生惠民工程十大项目试剂款及宣传、培训;优生惠民工程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国家孕优项目数据系统分析和调查;优生惠民工程检查督导等。

2.计划生育服务1,529万元,主要用于避孕药具经费、免费避孕药具配送、避孕药具发放公益宣传、调查;计划生育药品材料采购;计划生育医疗手术消毒、污水处理;医疗器械购置、维修;全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业务培训、生殖健康基地业务、计划生育医疗业务等。

3.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18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电视栏目制作、生殖健康动画制作、计划生育宣传培训、计生网站新媒体宣传等。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4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5.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1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系统维护、信息网络设备购置。

6.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市科创委等批复科学研究项目。

十六、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预算11,63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2万元、公用支出1,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万元、项目支出9,354万元。

(一)人员支出25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含非职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1,95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118万元、物业管理费29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9,354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9,354万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技能考核、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及相关考试,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研究等工作。

十七、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预算59,534万元,包括公用支出231万元、项目支出59,303万元。

(一)公用支出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59,303万元,具体包括:

1.公立医院行政管理1,766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招聘、后勤、财务管理等。

2.公立医院医疗服务23,519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开业初期运营补助、开办费及医疗服务等。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34,018万元(含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和信息系统项目等。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25,362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0,835 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527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1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5万元,包含一次性特种用途公务用车购置费260万元,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89万元,比2016年减少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同行等来深调研、考察人员食宿费等,按照厉行节俭加强行政管理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2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60万元,主要用于捐血大巴购置,属于特种车辆范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5万元。实有车辆共164辆,其中定编车辆117辆,非定编车辆4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相关费用,公务车辆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和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血液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共15家委直属预算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16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下载: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7年预算(附件1-13表).pdf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7年预算(附件14表).pdf

原文地址:2017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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