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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

时间:2017-07-05 来自:深圳政府网作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 小 + 大

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责任,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保护、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系统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共8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367人,老工勤单列管理9人,工勤雇员单列管理7人;实有人数 354人;离休1人,退休73人。具体如下:

1.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编制数 79人和工勤雇员单列管理2人;实有人数76人;离休1人,退休2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2.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数105人和老工勤单列管理9人;实有人数111人;退休2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4辆,包括定编车辆19辆和非定编车辆15辆。

3. 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数64人;实有人数59人;退休1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4.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编制数29人和工勤雇员单列管理5人;实有人数33人;退休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5.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4人;退休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9辆。

6.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编制数 10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7.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8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8.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编制数 15 人;实有人数 12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人居环境委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大气质量进一步提升;2.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深圳湾、茅洲河水质改善明显;3.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4.噪声、辐射环境处于稳定状态,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主要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蓝天工程”,对标国际一流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二是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组织签订并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深圳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助力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三是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四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是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对企业排污监管实行最高的标准、最大的力度、最严的问责。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52,737万元,比2016年增加8,889万元,增长2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9,9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91万元。

2017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52,737万元,比2016年增加8,889万元,增长20%,其中,人员支出8,797万元、公用支出2,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8万元,项目支出40,382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1. 增加了2017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物质储备采购、深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目标动态管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一般性项目经费;2. 增加了深圳市老旧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补贴财政专项资金3. 增加了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预算25,72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06万元、公用支出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6万元,项目支出22,599万元。

(一)人员支出2,0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80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2,599万元,具体包括:

1. 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管8,9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工作、环境政策研究及环境法制建设工作、人居环境规划及科研管理工作、人居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污染减排管理工作、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08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282万元, 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财政专项资金11,0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环境科研课题、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2017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6. 政府投资项目22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深圳项目。

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预算11,88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016万元、公用支出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万元,项目支出7,932万元。

(一)人员支出3,0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5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932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监测与信息6,9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要素监测工作、排污单位监测工作。

2. 前期费67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蓝天工程大气观测超级站建设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前期费用。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7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 严控类项目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

5. 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6. 政府投资项目133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深圳市蓝天工程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升级改造工程、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系统、深圳市蓝天工程路边站建设、蓝天工程大气观测超级站建设。

三、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环境监察支队预算2,5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11万元、公用支出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万元,项目支出792万元。

(一)人员支出1,3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92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执法监察7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访及污染监控业务、排污费征收及监管业务、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

2. 严控类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预算准备金21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四、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预算1,60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38万元、公用支出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万元,项目支出609万元。

(一)人员支出7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09万元,具体包括:

1. 水源保护与监察5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东深流域内排污泵站运行管理、东深流域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

2. 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预算准备金2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五、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4,26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27万元、公用支出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3,046万元。

(一)人员支出8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0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046万元,具体包括:

1.环境科学研究2,7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湿地运行管理。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1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其他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浅层含水层成像及地表水──地下水转化与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预算1,49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5万元、公用支出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项目支出1,207万元。

(一)人员支出2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07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保护宣传及信息化管理1,0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环保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8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4,27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21万元、公用支出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3,581万元。

(一)人员支出4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5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1,0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动车排污控制业务、社会监督员投诉监督。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财政专项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老旧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补贴。

八、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预算97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3万元、公用支出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项目支出616万元。

(一)人员支出24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7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16万元,具体包括: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6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评技术审查及指引编制、环评市场管理、环评管理技术支持。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4,240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0,966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274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包括委本级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6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核、检查和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前来调研和学习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9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减少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我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统一要求,我委于2016年底上缴两辆公务用车,车辆数减少导致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2017年我委系统共有车辆89辆,主要包括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执法用车、特种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治污保洁工程重点项目现场督查、环境监察执法与信访投诉处理、水源保护区监察执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面检查、环境监测采样、环境应急监测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共8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共8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附表1-14

原文地址: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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