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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部门预算

时间:2017-07-04 来自:深圳政府网作者: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 - 小 + 大

2017年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部门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余惠强)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管理全市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资源;负责维护全市无线电波秩序和电磁空间安全;促进全市无线电产业的发展;负责协调深港无线电业务的相关事宜;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实施对进出境车辆移动无线电通讯的管理,行使对进出境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技术审查、设台的审核报批,核发无线电执照和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查验入境无线电设备的证件,处理违章使用事件;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涉及无线电安全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查处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负责检测工业、科学和医疗应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以及其他电器设备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负责实施对进出境(深港)车辆移动无线电通讯的管理;负责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局系统包括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46人,实有人数39人,雇员2人,退休15人,无离休人员。具体如下:

1.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1人,雇员2人,退休7人,无离休人员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 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和专业技术车辆4辆,均为定编车辆。

2. 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编制数32人,实有人数28人;退休8人,无离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8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无线电管理局系统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全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的宣贯工作,广泛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2.落实《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做好基站核验、基站监管等工作,加强与铁塔公司及运营商的沟通协调,力求将《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落到实处。3.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监管的研究,探索和创新管理措施和法治管理手段。4.创新频率和台站管理工作。探索频率精细化管理,研究本级和上级指配频率在我市的应用规划,提高频率利用率。结合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研究具有我市特色的频率审计工作。加强台站核验检测工作,完成频率台站年度核验工作,建立完善台站指配审批行政许可公示制度。5.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精神,组织和协调监测管理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伪基站和黑广播等非法台站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探讨对设备生产的巡查、抽检等检查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我市相关无线电台(站)的管理制度,集中力量遏制非法设置大型台站和使用伪基站的现象,提升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维护空中电波秩序。6.做好重大节日、重大考试及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重点航空、港口、公安等重要业务专用频率的保护性监测和干扰查处一是重点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主动清查频段工作,打击非法用频设台的行为。7.加强设施建设,提升技术管控能力;研究监测网监控站点常态化管理维护方案,做好监测网日常运维工作,完善无线电网格化管理系统,提升监测网监控效能。8.协调推进成立深圳市业余无线电协会,优化业余无线电台信息系统建设。9.完善预备役部队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参加广东省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大队组织的集训,提升电磁频谱管理水平和服务国防建设能力。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无线电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4,873万元,比2016年减少2,127万元,减少3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873万元。

2017年市无线电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4,873万元,比2016年减少2,127万元,减少30%。其中:人员支出1,412万元、公用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万元、项目支出3,107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说明:1.由于2016年部分新增的一次性采购项目已完成,2017年无该部分采购项目,造成项目支出减少;2.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关政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需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造成2017年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增加;3.由于单位体制的变化,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途径变化,造成2017年部门预算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2016年经市编办批准撤销原下属事业单位市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站(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和市无线电监测站(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合并成立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

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预算1,14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61万元、公用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531万元。

(一)人员支出4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31万元,具体包括:

1.无线电频率管理业务1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电磁频谱资源管理,开展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的全面检查,优化资源配置。

2.无线电台站管理业务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新《深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基站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打击伪基站和非法设台的专项工作。

3.无线电法规建设业务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现有无线电法律体系,进一步细化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基站管理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4.无线电设备管理业务6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资料收集、信息交流、课题研究。

5.无线电行政执法业务11万元,主要用于清查频段工作,打击非法用频和设台的行为,配合完成各类重大活动和考试保障的执法工作。

6.无线电公告宣传业务30万元,主要用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行政公告和政府部门、企业和市民中开展无线电法制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的宣传。

7.预备役运维支出业务40万元,主要用于电磁频谱管理大队机动监测分队和机动监测分队两个预备役大队办公场所及营房等维持性管理支出,以及技术设施购置等支出。

8.无线电监测网运维业务4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安全保障和网络技术支持及设备维护。

9.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6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10. 预算准备金1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二、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

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预算3,73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51万元、公用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万元、项目支出2,576万元。

(一)人员支出9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1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四)项目支出2,576万元,具体包括:

1.无线电设备管理业务15万元,主要用于对进出境车辆移动无线电通讯的管理,行使对进出境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技术审查、设台的审核报批,核发无线电执照和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

2.无线电安全管理业务33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重点保护区域,以及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业务;

3.无线电波监测业务177万元,主要用于常规无线电监测与数据分析,开展电磁空间频谱监测大数据研究分析工作,定期组织频谱态势分析会,形成电磁空间频谱分析报告。

4.无线电干扰查处业务2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频谱监测任务及处理各类无线电干扰投诉,净化电磁环境。

5.无线电设备检测业务565万元,主要用于检测工业、科学和医疗应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以及其他电器设备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6.无线电公告宣传40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监测电磁环境测报,出版有关无线电技术管理方面的书籍,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和执法宣传等。

7.无线电监测网运维150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监测网一期工程站点的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支出。

8.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14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9.其他项目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无线电监测站点的设备维修,水电费、物业费用和收集数据的联网费用等其他项目的支出。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市无线电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2,251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42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509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无线电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按照《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实现公务招待费零增长,2017年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无线电技术交流和无线电管理交流等工作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根据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广东预备役电磁频谱大队的要求,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编制新增车辆的购置支出140万元,2017年没有新车购置预算,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4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新购置2辆预备役专用车辆,2017年根据交通费定额标准增加7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下属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为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根据交通费定额标准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2万元,比2016年增加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新增车辆的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及一个下属单位2017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分别为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5辆,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8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无线电管理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无线电管理局本级、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无线电管理局共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7年市无线电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收入,也无使用上述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附表八、附表九、附表十中数据为零。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下载:

收支预算总表

收入预算表

支出预算表

基本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原文地址:2017年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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