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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时间:2017-07-04 来自:深圳政府网作者:深圳市气象局 - 小 + 大

深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拟订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行业管理、气象信息传播管理、气候资源利用、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气象灾害风险评价、升放气球管理、气象行政执法和气象科技合作等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以及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组织宣传普及气象天文知识。负责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管理、气象数据共享、气候监测预测、应对气候变化研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和专业气象服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气象局系统包括市气象局本级、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市气象服务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25名,其中:公务员43名,职员50名,雇员32名;实有人数115人;退休23人。具体如下:

1.市气象局本级编制45名,其中:公务员43名,工勤雇员2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42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特种技术业务车辆4辆。

2.市气象服务中心编制24名,其中:职员14名,雇员10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22人,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8辆,包括定编车辆4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3.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编制56名,其中:职员36名,雇员20名,2016年末实有人数51人,离休0人,退休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气象局系统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实现气象现代化整体实力保持全省第一,气象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稳中有进。一是全力做好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保障。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汛期气象灾害风险趋势预测和评估,健全基于互联网的四级防灾预警联动机制,开展高级别台风暴雨灾害风险落区预报,精细至街道。提供微信天气定制服务,推出航空出行、公园休闲等新型气象服务,雷电戒备服务覆盖至280个重点单位。做好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深圳“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和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的气候分析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二是持续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履行好气象部门防灾减灾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区两级气象防灾减灾机构设置和明晰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能力建设。巩固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明晰职责,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打造基础研究—工程转化—业务应用—产品制作—服务反馈的气象科技创新生态圈。三是落实好新一轮气象现代化建设。巩固深化上一轮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针对短板通过提升质量建设过硬的气象现代化,继续保持全省考评第一。落实好部市共同启动的“十三五”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新一代气象雷达等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加密气象监测站点建设至182个以上。强化科技创新,实现在智能预报、智慧服务、灾害预警、气候服务方面新突破,0-3小时短时强降水预报准确率提升超过5%。四是全面加强科学化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完善粉尘涉爆场所、危险化学品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等的防雷安全监管标准。开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实现在线监控和督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完善以网站为主的政务公开机制。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气象局部门预算收20,577万元,比2016年增加4,302万元,增长26%,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20,577万元。

2017年市气象局部门预算支出20,577万元,比2016年增加4,302万元,增长26 %。其中:人员支出2,872万元、公用支出 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3万元、项目支出 16,963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新一代气象雷达建设等纳入部门预算增加金额3098万元;2.基本支出增加566万元,主要是按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统一规定增加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3.新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费600万元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气象局本级

市气象局本级预算122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74万元、公用支出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项目支出10545万元。

(一)人员支出13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6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0545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主要用于气象档案及图书资料管理业务。

2.气象探测60万元,主要用于气候与城市气象探测。

3.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774万元,包括气象业务专线租用费,用于全市六大业务基地之间气象数据与高性能计算机之间的传输,以及与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进行数据传输的专线租用费;气象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向市区街道三级三防部门、防灾责任人等发布气象灾害预警短信费用以及气象通讯网络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气象数据共享管理和电子政务系统维护等。

4.气象预报预测14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气象应急保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气象业务与技术培训、气象科研合作等。

5.气象服务46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灾害防御管理和社区防灾减灾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气象服务网站运行维护。

6.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694万元,主要用于供电保障运行、业务基地维修(护)、高性能计算机、雷达等业务基地设备水电费和局系统六大业务基地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支出。

7.气象法规与标准681万元,主要用于气象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气象规划与法规业务、气象预警信号刊播及科普宣传。

8.其他气象事务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气象24小时值班业务保障、绩效管理业务,内控系统建设。

9.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0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10.严控类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11.预算准备金12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系统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1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5798万元,主要开展新一代气象雷达、突发事件分区预警短信发布系统等项目的建设。

二、市气象服务中心

市气象服务中心预算 438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500万元、公用支出 6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2万元、项目支出 3737万元。

(一)人员支出 5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22万元、水电费7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交通费25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和职工福利费1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1万元、计划生育奖励金12万元及住房改革支出69万元等。

(四)项目支出3737万元,具体包括:

1. 气象服务226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开发制作与服务、气象数据共享服务与支持、气象影视和多媒体天气预报节目管理、采编和制作、气象科普宣传以及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安全的气象保障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技术支撑,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行业专项雷电监督预警服务;城市防雷安全排查、督查、防雷产品质量监督等技术支撑。

2.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106万元,主要用于石岩业务基地的水电及物业方面的支出。

3.气象法规与标准29万元,主要用于气象法规与标准编制。

4、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气象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5.其他气象事务支出810万元,主要用于气象综合服务保障及员额经费。

6.待支付上年度采购项目5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7.严控类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三、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市国家气候观象台预算393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998万元、公用支出 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4万元、项目支出 2682万元。

(一)人员支出 9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 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及计划生育奖等。

(四)项目支出2682万元,具体包括:

1.气象探测业务4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面气象国家基本站、城市环境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和雷电、酸雨等特种气象观测和应急气象监测业务及遥感探测业务和技术研发以及组织开展天文科普观测等工作。

2.气象信息传输及管理1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野外300多套气象探测装备的数据通信传输费用,包括区域气象观测站网、风廓线雷达、GPS水汽观测、激光雨滴谱仪、闪电定位、大气成分观测、太阳辐射观测、天文观测等无线GPRS/CDMA/3G和有线的光纤实时传输气象数据。

3.气象预报预测108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和环境气象研究及决策服务。

4.气象装备保障维护1,364万元,主要用于对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所有探测装备和硬件设施(包括布设在野外的163个区域自动气象站、4套地面气象观测遥测系统、新一代天气雷达、移动气象雷达、应急观测系统、边界层风廓线雷达、闪电定位系统、微波辐射计以及海上自动气象站等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和应急抢修保障工作以及购买补充设备零配件。购买气象遥感遥测设备维护巡检服务、风廓线雷达维护保障服务和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中心全国雷达3级保障服务、大气成分监测维保服务、道路气象环境监测站质保与检定服务等。

5.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修200万元,主要用于竹子林、蔡屋围、石岩、龙岗及西涌气象观测基地主体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开展业务基地部分气象与天文观测配套设施的改造升级等。

6.其他气象事务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气象业务值班后勤保障等,包括国家基本站地面观测、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新一代天气雷达以及应急气象观测、天文观测等工作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以及西涌天文台基地后勤管理等。

7.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6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8.严控类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市气象局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3,771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 2,514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257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气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机关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气象局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1万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主要用于灾害性天气联防专家交流指导防御会商,以及上级部门业务检查、行业气象专家来深评估、验收设施和国内气象部门来深调研交流等方面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2017年实有车辆19辆,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车辆、气象探测设施巡检车辆、防雷技术服务、移动监测、应急保障专业车辆等。车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事件气象保障服务所产生的燃油及日常的维护与保养、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开支。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气象局系统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气象局本级、市气象服务中心、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气象局系统共6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附件下载:深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

原文地址:深圳市气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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