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委《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委批复同意,并经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我局201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监察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派驻机构和下级监察机构的工作;检查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实施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开展电子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并调查处理;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重大行政过错行为;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协助纪检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协助上级及其他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市的监察业务;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监察局共设 11 室,行政编制122 人,雇员编制 13 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总收入4,39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4,391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4,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万元。项目支出1,208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纪检监察事务4,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万元,项目支出1,208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监察局2011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2.0 %,对比2010年预算批复数4,306万元增加了85万元,主要原因:1、正常普调增资;2、2011年承担上级机关的部分课题和调研等。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表
(http://www.sz.gov.cn/jcj/zjgl_1_1/czys/201104/t20110402_16482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