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21 来自:深圳政府在线作者:wkun - 小 + 大
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无线电频率和台站资源;负责维护全市无线电波秩序和电磁空间安全;促进全市无线电产业的发展;负责协调深港无线电业务的相关事宜;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实施对进出境车辆移动无线电通讯的管理,行使对进出境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技术审查、设台的审核报批,核发无线电执照和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查验入境无线电设备的证件,处理违章使用事件;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处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无线电管理局系统共设2处,下属单位2家,行政事务编制14人,事业编制35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总收入7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75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万元;项目支出240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无线电管理局系统2011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1.49%,对比2010年预算批复数739万元增加了1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专项的电子政务运维费用。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0年 2011年 比上年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无线电监测监管经费 50 50 ---
2.电磁环境测试经费 85 85 ---
3.重要通讯保障经费 50 50 ---
4.干扰查处电波监测经费 50 50 ---
5.电子政务运维经费 0 5 100
专项业务支出总计 235 240 2.08 |
附注:
1.电子政务运维经费增加原因:增加了对电子政务运维的经费;
(http://www.sz.gov.cn/wxdglj/zjxx/czyjs/201104/t20110419_16520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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