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9 来自:深圳政府在线作者:wkun - 小 + 大
一、深圳市统计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各类统计制度,指导、协调各区、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基本单位统计和基本单位普查。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定期编制国民经济平衡表,核算本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早)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相关统计业务。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人口、劳动力、收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相关统计业务。
(六)承担依法管理本市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资料的职责。
(七)依法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批复2011年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深财预〔2011〕125号),深圳市统计局(系统)2011年部门预算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预算总收入474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4741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47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统计信息事务428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55万元;统计报表和普查、专项调查1564万元;统计管理与执法477万元;统计资料及监测预警139万元;统计自动化和数据处理181万元;统计咨询40万元;预算准备金25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发放。
深圳市统计局2011年收支预算情况以及深圳市统计局2011年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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