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扭亏增盈,提高经济效益;组织对外供销合作经济交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内设6个科室、共有编制数3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1人;另外,有离退休 27人,提前离岗人员2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154.63万元,总支出1154.6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877.49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77.14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1154.63 |
一 | 基本支出 | 877.49 |
20106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877.49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77.14 |
216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19 |
21602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261.95 |
三 | 基建支出 | 0 |
注:上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东莞市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统筹对“新网工程、三防物资储备、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全市化肥经营”的管理、信息网络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机动经费等。
2012年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