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三)按照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拟订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四)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向所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产权代表;负责监事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五)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根据实际需要编列资产经营预算,对资本金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六)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七)负责市属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及指导镇(区)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八)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国资委内设3个科室,共有编制数2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0名,离退休人员8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627.20万元,总支出627.2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494.10万元,一般专项支出133.10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单位公务交通包干经费执行标准0.30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 合计 | 627.20 |
| 基本支出 | 494.10 |
21507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等) | 373.80 |
| 一般专项支出 | 133.10 |
21507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0 |
2150799 |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 131.9 |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国资委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以及交通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专项业务经费,业务会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档案整理经费、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费、专项调研费、业务培训费。
2012年市国资委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原文地址:http://gzw.dg.gov.cn/html/zhengwugongkai/xinxigongkai/20120824/1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