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我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规划和建立健全新莞人服务、培训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培训和维权工作;负责界定新莞人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和在各行业中评优推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全市新莞人有关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及建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信息。
(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收征管、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暂住证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整治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六)协调指导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开展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和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内设5个科室,共有编制数28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3人,后勤服务人员5名;另外聘用人员7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9.69万元,总支出1949.6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598.91万元,一般专项1350.78万元,其中机动经费10.36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 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 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1949.69 |
一 | 基本支出 | 598.91 |
212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和公用经费等) | 598.91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350.78 |
1 | 网络平台管理维护费 | 30 |
2 | 各类会议费 | 20 |
3 | 宣传业务费 | 30 |
4 | 《新莞人融入的现状与对策》、《关于引导新莞人参与东莞社会管理的研究》课题调研费 | 20 |
5 | 代付出租屋视频监控租赁费 | 1000 |
6 | “优秀新莞人”评选活动 | 52.10 |
7 | 2012年新春关爱活动 | 19.50 |
8 | “社工+志愿者”联动活动 | 5 |
9 | 积分制入户工作经费 | 76.44 |
10 | 新莞人服务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工本费 | 40 |
11 | 春节慰问困难新莞人 | 30 |
12 | 培训费 | 4.20 |
13 | 数字档案室建设 | 13.18 |
14 | 机动经费 | 10.36 |
原文地址:http://dgxgr.dg.gov.cn/publicinfo/21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