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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10-05 来自:东莞市住房和城建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  单位概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拟定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行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的使用管理,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

(三)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负责施工许可、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房屋安全使用管理。
(四)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发布建材价格信息。

(五)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负责商品房销售、商品房预售楼款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城乡建设;指导协调管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八)负责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九)组织、协调建筑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协调、开展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建设行业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十)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情况

我局内设11个科室,共有编制数6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4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另外,有离退休29人,聘用人员32人。

三、  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7065.21万元,总支出7065.2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717.52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5347.69万元。

四、  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万元/辆·年。

五、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1717.52

2120101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1645.6

2120101

住房公积金

71.92

 

一般专项支出

5347.69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9.84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50.16

2120106

工程建设管理

209.8

2156099

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51.89

2120799

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4136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一般专项支出划分,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原文地址:http://www.dgj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214/10/201207/159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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