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1 来自:深圳政府在线作者:huang - 小 + 大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2个,包括:本单位机关、深圳市法制研究所。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深圳市法制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80.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5万元,占2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2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5万元,占56.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1个下属单位参加出国团组6个,计6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1年深圳市法制办因公出国(境)6人次,没有独立组团出国,实际发生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境外事务会议研讨、考察、培训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课题调研活动。
(二) 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1年深圳市法制办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立法工作的专家学者邀请接待;各兄弟省市业务范围内的交流接待工作;参与文博会、高交会等接待工作。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1年深圳市法制办车辆编制有13辆,其中十年以上的公务用车占车辆数的15%,全年未新购车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实际支出45.5万元,车均经费支出3.5万元/年。主要用于保证办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立法工作调研,实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出庭参加诉讼活动,行政执法协调、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业务,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考核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深圳市法制办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6.1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增加25.6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9.2万元。预计比2011年实际支出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1)其中2011年有出国团组因大运会的召开而延迟至年底出行,5.8万元的出国经费因年底财政封账,转为2012年支付。剔除上述原因,今年预算数比去年实际增加4.9万元。(2)按照2012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今年我办出境培训、考察、参会、调研人数会超过上年度。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9.4万元。预计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在尽量压减各项公务接待的前提下,根据目前的物价指数上涨水平及今年的预计接待情况,对此项经费预算进行了适当调整。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接待任务。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7.5万元。预计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因使用年限较长,维护修理费用将会增加;二是本年度我办业务调研工作量增加较大;三是燃油价格不稳定。我办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尽量压缩开支。
附表:
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
2011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80.5 | 18.5 | 16.5 | 45.5 | 106.1 | 29.2 | 19.4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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