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0 来自:深圳政府在线作者:huang - 小 + 大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4个,包括:本单位机关、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局、市急救中心、市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903.5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35万元,占2.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95万元,占21.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6.25万元,占75.95%。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3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5个、7人次;出境7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本机关出国团组5个、7人次,支出23.05万元,人均支出3.29万元。包括: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赴德国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培训1人、4.88万元,赴澳大利亚学习职业病及监督管理研究1人、3.29万元,赴澳大利亚全科医学培训教育访问学习2人、6万元,赴法国参加中法合作公立医院改革学术研讨会2人、5.70万元、赴英国参加第八届世界中医药大会1人、3.18万元。市计划生育协会参加台湾生殖健康及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会议1人,支出1.52万元。委机关出境6人次,支出0.78万元,人均支出0.13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91.9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接待香港大学、瑞士日内瓦卫生署、美国公共卫生实验室、法国医院卫生改革代表团等官员、学者、专家来深交流访问。对口接待来深参加文博会代表、中国生物产业大会代表、高交会代表、第26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接待对口帮扶新疆、西藏来深考察代表及援疆、援藏医疗队,接待省内外医疗卫生同行来深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探讨交流,接待省内外计划生育同行来深圳考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协作等,接待省内外医疗卫生专家、学者来深指导与交流,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在深工作调研、督导检查等人员的接待费用。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6.2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市卫生监督局新购车辆1辆、金额24.99万元;
本机关及13个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共计16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61.26万元,车均经费支出4.13万元。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15.97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增加12.42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5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39.65万元。主要原因:因业务工作需要,市卫生监督局安排了出国(境)经费20万元,增加20万元;市计划生育协会安排出国(境)经费10万元,增加8.48万元;市康宁医院安排出国(境)经费10万元,增加10万元;委机关安排出国(境)经费25万元,增加1.1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96.87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省内外城市来深考察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加成等医疗体制改革情况的批次、人数增加。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4.10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32.15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
2011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2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903.55 | 25.35 | 191.95 | 686.25 | 915.97 | 65 | 196.87 | 654.1 |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原文地址:http://www.sz.gov.cn/wsj/zjxx/czys/201209/t20120918_2019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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