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推进全省林业改革。
(三)组织开展全省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批)。
(五)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六)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指导全省森林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指导全省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
(七)拟订全省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八)研究提出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的建议。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林业改革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林业产业办公室)、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 、森林公安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
(二)下属单位: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江苏省湿地保护管理站)、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江苏省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上向前迈进的关键之年,也是绿色江苏建设事业大有作为的机遇之年。2012年工作的总体打算是: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和“农业现代化工程”为引领,以林业“631”工程为载体,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林业综合效益增强为目标,以省委省政府“两项考核”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为抓手,科学处理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开发、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深入推进造林绿化,突出抓好抚育改造,着力深化林权改革,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不断提升绿色江苏建设的效益和水平。
(一)推进森林资源增量提质,构建良好森林生态体系。坚持植树造林与森林抚育并重、工程造林与“身边增绿”结合、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齐抓,不断把营造林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重点抓好沿海、沿江、沿湖、沿河和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二是突出抓好村庄绿化,认真落实《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继续推进重点县及骨干道路两侧的村庄绿化;三是深入开展“三网四旁”植树,把“三网四旁”作为扩大森林面积的有效补充,真正做到找地栽树、见缝插绿、应栽尽栽。
(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支持保护体系。一是扎实开展林改“回头看”,把解决林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回头看”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集体林主体改革质量;二是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研究制定全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注重发挥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的示范与带动作用,争取建立林下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三是着力完善林改配套政策。
(三)推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管理,巩固林业建设阵地。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复的《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二是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在稳步推进全省森林资源确权到户的基础上,力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林权登记发证率达100%。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与义务,省级生态公益林征收占用实行“占一补一”,切实发挥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与森林植被恢复费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与功能的调控作用;三是强化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坚持执行森林限额采伐、林木凭证采伐、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围绕采伐管理公示、简化审批程序、改进监管方式等环节推进森林采伐改革,推进3个县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试点和3个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推进木材检查站合理布局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流动巡查机制,坚决杜绝木材运输“三乱”行为;四是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综合运用1:1万地形图、遥感航片、GPS和GIS等科技设备与手段,实现对全省森林资源的及时动态监测。
(四)推进森林消防能力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出台《江苏省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规划》,推进森林防火现代化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确保全省无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一是强化火情监测预警,继续加大火灾预防的社会宣传力度;二是确保安全处置火灾,,把扑火安全放在火灾应急处置的首位;三是夯实森林消防基础,按照森林防火现代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森林消防装备和作战水平。
(五)推进森林病虫害除治,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认真兑现《2011~2013年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除治、美国白蛾防控、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2%以内,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90%以上。一是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制定落实年度除治方案;二是坚决遏制美国白蛾扩散蔓延,全力推进疫区疫情防治,积极提升非疫区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能力;三是积极推进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农药,普及灯光诱杀、天敌防治、营林除害等技术,杨树资源丰富地区特别是苏北要积极建立无公害防治示范点。
(六)推进自然湿地保护恢复,增强生态调节能力。自然湿地保护率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八项工程”监测统计体系,目前各市自然湿地保护率的基础值与2015年目标值已报送相关部门,从今年起将开展自然湿地保护率监测与考核工作。这是推进全省湿地保护恢复的重要抓手,要突出从四个方面完成年度自然湿地保护率指标任务。一是推进太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扎实推进太湖流域湿地抢救性保护,签订2012年度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落实任务要求;二是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在重要湿地区域新建3~4处省级湿地公园,新申报2~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开展全省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评估,修订实施《江苏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三是实施重点湿地保护项目,争取国家对重点湿地保护的立项,抓好长江新济洲群湿地恢复、阳澄湖富营养化治理、大丰麋鹿保护区与长广溪湿地等项目的实施;四是探索湿地生态补偿,积极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调研,争取在我省国际与国家重要湿地、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率先开展生态效益补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七)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出台江苏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提升产业发展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全年林业产业总值比上年增长15%以上,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一是大力培育加工业后备资源,继续推进经济林、竹林、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基地规模与质量建设,切实提升原材料供给能力,着力发展资源节约型、节能环保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展生物能源林培育试点;二是大力推进林木苗圃建设,根据优势条件和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大型与特色苗圃推进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继续开展打击侵犯林木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制度和林木种子标签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三是大力加强野生动植物培育利用,开展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调查,推进野生动植物人工培育,扶持麋鹿、华南虎等濒危动物种群扩展和兰花、红豆杉等特色植物种植,完成溱湖、海门两个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工作;四是大力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优化自然景观,引导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举办第五届江苏森林生态旅游节,进一步推动大丰麋鹿保护区景观效益、科普能力、景区等级的提升。
(八)推进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2010年和2011年危旧房改造的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总结危旧房改造经验的基础上,抓好摸底调查、对象公示、建筑选址、户型设计等环节,着力在落实用地、配套资金、减免税费、质量安全等方面下功夫,确保2012年危旧房改造工程及时开工建设;二是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进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要引入市场机制、争取财政支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税费政策,要积极与当地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努力做好国有林场扶贫工作。
四、2012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江苏省林业局机关本级、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六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资金预算3075.63万元。
2.非税资金预算68万元。主要包括收取的义务植树绿化费30万元、专业技术评审费3万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10万元、其他纳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7万元,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2810.71万元,用于局业务发展专项支出及在职人员和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支出;住房保障科目支出175.45万元,用于局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住房提租补贴以及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从支出用途分类,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484.83万元,用于局工资福利、离退休费等人员支出以及各单位日常公用定额支出;项目支出1593万元,用于开展林业行政管理、林业产业提升工程、林权改革、全面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指标年度监测、大丰麋鹿冬季人工补饲、全国第二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重大疫情专项督查等;预留机动经费65.8万元,用于增人调资、公用经费缺口及新增工作业务经费等支出。
江苏省林业局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 | | | | 单位:万元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3075.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一、基本支出 | 1484.83 |
二、非税资金 | 68.00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1593.00 |
三、其他资金 |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65.80 |
| | 四、公共安全 | | | |
| | 五、教育 | | | |
| | 六、科学技术 | | | |
| | 七、文化教育与传媒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57.47 | | |
| | 九、医疗卫生 | | | |
| | 十、节能环保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2810.71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75.45 | | |
当年收入小计 | 3143.63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 二十、其他支出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3143.63 | 支出合计 | 3143.63 | 支出合计 | 3143.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