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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15 来自:江苏省地方志网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及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订省志编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省志各分(专)志的业务指导与志稿审定;
       (三)负责对续修市、县志的编纂工作进行指导、审评、验收;
       (四)负责对《江苏年鉴》杂志社、江苏省方志馆的管理,并对市、县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
       (六)收藏、整理、编纂地情资料,开展地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整理旧志;
       (七)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位)
       1、秘书处
       2、省志编纂处
       3、市县指导处
       4、年鉴指导处
       5、信息处(研究室)
      (二)江苏年鉴杂志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江苏省方志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3年省志办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继续组织开展《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执法情况调研与检查。
      (二)召开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开展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活动,召开先进表彰大会。
      (三)进一步做好二轮省志的分类指导工作。根据各分志的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试写志稿点评会。针对资料搜集、志稿撰写等阶段存在的问题及要求,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编纂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审计志》、《价格志》、《发展改革志》、《军事志》、《人事管理志》等志书的终审验收工作及《审计志》、《价格志》的出版工作。
      (四)加强二轮市、县(市、区)志终审、验收、出版工作的培训指导。二轮市、县(市、区)志已进入终审阶段,根据志书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对《无锡市志》、《扬州市志》等5部市志的终审验收工作,举办志书终审验收专题培训班、召开二轮修志学术理论研讨会和省级试点(联系点)单位编纂工作业务交流会。
      (五)加强省情资料库建设,做好全省地情资料的收集工作。对全省13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地方志网站加强管理和规范。对“江苏省地方志”网站内容进行改版、扩充和升级,增加省情、地情内容和图片、影像等资料,扩大网站服务功能。加强对全省方志信息化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同时,加强网站运行及安全维护,切实增强志书服务社会的功能。
       (六)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江苏年鉴》(2013卷)的编纂出版工作。编辑出版《年度纪事:江苏2011》、《江苏年鉴》(2012卷英文版)。继续组织开展优秀组稿人、优秀撰稿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和《江苏年鉴》中英文版、《年度纪事》的赠阅发行工作,开展全省综合年鉴创新栏目和优秀条目评选活动。
       (七)继续提高《江苏地方志》编辑出版质量。创新办刊理念,拓宽办刊思路,充分挖掘江苏地方历史文化资 源,提升修志编纂的引领力,扩大地情研究的影响力,增强方志文化的传播力。
       (八)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针对省志编纂中遇到的理论及实际问题,组织省志专题研讨班。同时根据修志编鉴需要,举办市、县、区业务人员志书评审验收及出版知识培训和年鉴栏目创新研讨、年鉴编纂基础业务培训,分类开展《江苏年鉴》(2013卷)大纲研讨和组稿业务培训。
       (九)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85号)的要求,深入开展整理出版优秀古旧志书工作。继续与南京图书馆、江苏有关市县档案馆、图书馆合作,完成50本左右旧志的扫描和整理工作。同时,选择已扫描整理完成旧志中历史、艺术、资料价值高的精品,影印出版二套。与省档案馆合作发行一套《江苏省档案局馆藏江苏旧志丛刊》电子书(光盘)。
      (十)确定志鉴信息库、方志网站、方志馆建设研究专题,形成“地方志库、馆、网建设”的研究专辑。进一步完善省志编纂信息平台及编纂人员网络,做好方志资料的数字化建设。
      (十一)加强江苏方志馆建设和功能开发利用工作。为丰富方志馆藏书,除继续做好全国省、市、县(市、区)三级志书、年鉴及地情资料采购和旧志的搜集工作外,积极拓展业务交流活动,加强江苏省志的交换、发行、赠送力度。利用其良好的馆内设施设备和办公设施为社会服务,提升方志馆的社会影响力。
      (十二)做好机关办公用房搬迁工作。根据省级机关管理局统一安排,明年我办将搬迁至建邺路174号。计划严格按照省财政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对办公用房、会议室进行适当装修。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规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我省新一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84号)要求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12〕33号)精神,在认真分析了本办2012年及往年财务决算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2013年度本办的工作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及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编制了2013年的部门预算,全年收支总预算185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17.39万元。
         五、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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