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3 来自:江苏食药监管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环节许可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注册审核,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发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核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审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十)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05名、后勤服务人员10名、纪检监察编制4名。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餐饮安全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局、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此外,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9个直属机构:省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培训中心、江苏省药学会。
三、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健全规划落实责任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稳步实施《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和全系统“十二五”规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规划任务得到落实。集中力量,集中财力,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二)大力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化治理格局。推动地方政府把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建立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取30%以上创建单位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有关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3月31日前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
(三)坚持整治创建两手抓,扎实有效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监管制度,严格绩效考核。巩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现有量化分级管理率100%的基础上,逐步增加A级单位数量、降低C级单位比例。稳步推进其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2012年底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60%的阶段性目标。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开展首批示范县、街、单位的验收评定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示范工程建设。
(四)完善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权,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制度机制。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料监管,制定并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构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安全监测网络。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工作。
(五)着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不断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科学监管水平。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各项措施,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强化源头管理,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尽快完成生产线改造。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确保流向可追溯。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步伐,突出高风险类医疗器械监管。统筹推进,抓紧抓好监管信息化建设。
(六)创新完善稽查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三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药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重点对成本和价格倒挂的基本药物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的研究,提高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品种的技术鉴别能力。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格执行发布承诺、违规警示、移送处理、暂停销售等制度。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管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处,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
(七)强化能力建设和人才支持,构建国内一流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做好餐饮服务食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测能力扩项工作;大力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水平,重点提高三类医疗器械承检项目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各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装备水平;充分发挥检验窗口和技术服务前移的功能,加紧推进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泰州分所建设。提升审评认证能力,围绕新版药品GMP实施加强审评认证能力建设。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全面推进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抓好技术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
(八)发挥政策措施集成效应,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坚持以“安全发展、好字当头、又好又快”为目标,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加强监管和促进产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新医药产业推进方案,明确支持和促进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集成,增强推进产业发展的合力。创新完善服务产业发展的制度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用注册杠杆促进新产品研发,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企业调整结构和兼并重组;推动药品经营企业联合兼并,促进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完善新药创新、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全力支持泰州中国医药城等重点医药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四、2012年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85658.84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一、基本支出 | 45723.24 | |
二、非税资金 | 9960.71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28603.92 | |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57.26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7185.15 | |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20.85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9934.17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五、教育 | 7742.96 | 二、项目支出 | 57472.64 | |
专项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1.单位发展支出 | 38758.64 | ||
其他非税收入 | 382.6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省直发展支出 | 18714.00 | |
三、其他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290.68 | 3.市县发展支出 | ||
事业收入 | 九、医疗卫生 | 88016.17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450.00 | |
经营收入 | 十、节能环保 | ||||
其他收入 | |||||
当年收入小计 | 95619.55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4596.07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8026.33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8026.33 | ||||
收入合计 | 103645.88 | 支出合计 | 103645.88 | 支出合计 | 103645.88 |
五、201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经费财务实行垂直管理(南京市除外),预算编制单位包括:省局本级、9个直属单位、12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个市药品检验所、72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个市级餐饮监督所、5个县级餐饮监督所、2个县级药品检验所、1个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116个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85658.84万元。
2、非税资金9960.71万元。其中各级药品检验所以及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检验收费收入6857.26万元,高等职业学校收费2720.85万元,各级机构其他零星收入382.6万元。
3、上年结转资金8026.33万元。主要是上年度项目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预算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
(1)医疗卫生88016.17万元,主要是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专项发展任务的项目支出。
(2)教育7742.96万元,主要是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3290.68万元,主要是各级机构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96.07万元,主要是各级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
2、按支出用途分
(1)基本支出4572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603.9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及聘用人员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以及按规定计算核定的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185.15万元,是省财政按照定额标准核定的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34.17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按规定标准开支的抚恤费、生活补助费和其他医疗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57472.64万元。主要包括药品执法办案经费、药品抽验经费、餐饮保化监管经费、以及检验检测基础设施、装备建设等专项支出。
(3)预留机动经费450万元。
原文地址:http://www.jsfda.gov.cn/xxgk/xxgkml/201206/t20120612_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