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部门职责
江苏省侨办是省政府直属的主管全省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省侨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定,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本省侨务工作情况;制订全省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特别是重点人物、重点社团和新移民的团结友好工作;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4、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和港澳同胞来江苏定居工作;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工作;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
6、指导市、县(市、区)侨务工作;通过民间渠道开展侨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7、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侨办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秘书行政处、侨政处、国外处(港澳台处)、经济科技处、文教宣传处。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省海外交流协会办公室。2012年,省侨办在编在职人员数为60人,离退休人员29人,临时工6人。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侨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适应“十二五”时期全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突出助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在统筹推进侨务工作全面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侨务引智,更加注重为侨服务,更加注重涵养侨务资源,更加注重侨务外宣,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1、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
2012年,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向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工作会议报告全省侨务工作情况,适时召开全省侨务工作会议。聚全办之力,集全办之智,扎实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认真研究“十二五”时期侨务工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特征,全面分析影响和制约侨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思路,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侨务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2、扎实做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将我办举办的重点引智品牌“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提档升级,报请省政府和国务院侨办共同主办,我办承办,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办,以“创新创业、合作共赢”为主题,将其打造成为“立足南京、服务全省、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平台。发挥长三角地区整体优势,联合上海市、浙江省侨办,举办海外专业人才“相聚长三角”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和支持各市侨办兴办相关引智活动。适时组织海外“创业团队”和“杰出创业奖”的评选表彰工作,调动创业创新积极性。借助在海外长期积累的人脉资源,在专业人士相对集中的欧美等地区聘请侨务引智顾问,着眼产业发展和提高创新能力需要,大力开展引智工作,广揽海外高端人才。同时,做好相关单位和部门赴海外揽才的协调配合工作。
3、加强引导,拓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1)引导侨企、侨商向新农村建设聚焦。把贯彻落实国侨办《关于开展“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侨办系统整合侨务资源,调动侨企、侨胞积极性,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稳步推进。
(2)加强对侨资投向的引导。围绕江苏经济转型升级,引导侨企侨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侨资在推动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求,引导侨资投向苏中、苏北。
(3)引导侨企注重提升创新能力。协调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加大表彰、奖励的力度,树立崇尚创新的鲜明导向,鼓励侨企设立研发中心或扩大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进行转型升级或提高产品附加值,助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
(4)引导侨商捐助公益事业。发挥华侨华人念祖爱乡、造福桑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引导海外侨商捐赠资助苏北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性公益事业。认真落实《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加大对捐赠突出者的表彰宣传力度。
4、切实维护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以社区侨务为依托,做好为归侨侨眷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社区侨务工作。始终把社区侨务作为一项固本强基工程来抓,以社区侨务十年回顾为契机,深入总结以社区为依托开展为侨服务的经验,再选取一批侨务工作扎实的社区建立侨法宣传角。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好困难归侨扶助救济工作。一方面与省财政厅协商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在解决老归侨生活困难方面力求有所突破。另一方面,根据国侨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在全省侨办系统实施“关爱工程—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大对贫困或下岗归侨侨眷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从而脱贫致富。继续开展“关爱工程—送温暖医疗队”活动。坚持“政府指导、侨办实施、社会资助、医院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服务方法,拓宽服务渠道,延伸服务手臂,提升活动质量。
(2)扎实做好为侨港资企业服务工作。秉持亲商、安商、扶商的优良传统,把维护在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用情、用心、用力做好侨港资企业投诉协调和服务工作。上半年,争取商请省工商局、省法院等部门建立涉侨经济纠纷协调机制,推动一批重大涉侨经济纠纷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借助与各省市合作机制的建立,对跨省涉侨经济纠纷的解决进行初步探索。进一步完善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职能,做好重点挂牌企业服务工作。下半年,在国侨办的统筹安排下,分批组织江苏侨港资企业家赴甘肃、新疆等西部地区寻找新的发展商机。
(3)全力扶助回国创业的“海归”人才做大、做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解其所困,谋其所需,帮其所急。协调相关部门,简化各项行政手续,在为海外人才回国创业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的基础上,各级侨办要善于借船出海,整合各方力量,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全程跟踪服务。采取“银企合作”、“行业沙龙”、“政企见面会”等形式,在启动资金、风险投资、享受优惠政策等环节上加强扶持,培育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海归”高科技企业。推动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相关身份认证政策,确保他们在申领驾照、购置房产等方面享受同等国民待遇。
5、大力涵养侨务资源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联谊交流。把开展华裔新生代的工作摆在首位。华裔青少年是海外华社的未来和希望,要根据他们特点,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其了解中华文化,加深他们对祖(籍)国和江苏的感情。以2014年青奥会在我省举办为契机,精心举办好夏(冬)令营活动。大力促进各类海外江苏社团组织建设。针对许多海外侨团领导层老化的实际,拟通过参加“欧华年会”、“世界华商大会”、等大型涉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侨务资源,在海外培养结交一批年轻有活力、有社会地位并且热心侨务事业的侨团新秀,并对他们与江苏的交流合作给予实质性支持。精心打造各种联谊平台。创新思路,缩小规模,提升参会人员层次,全力以赴组织好2012“海外江苏之友”等联谊交流活动。
(2)加强华文教育,涵养侨务资源。继续做好海外华文教师派遣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外派教师人才库,储备和选派优秀华文师资。同时,认真做好华文教师的选拔考核和培训教育。
(3)开展各类夏(冬)令营活动。根据国务院侨办的统一部署,举办好“海外华裔青少年寻根之旅夏令营”等各类夏(冬)令营活动,弘扬中华文化。
6、深入开展侨务外宣工作
(1)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开展海外专版主题宣传。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对外宣传口径,结合海外读者群体的喜好,有选择地加大对我省华侨华人江苏创业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明星侨港资企业的宣传服务,丰富专版内容,多角度展示江苏良好投资创业软环境,努力推动各市加大在海外的宣传力度。
(2)大力推动江苏地方民族文化“走出去”。 受国侨办委托,2012年,积极筹备文化团组赴国外进行交流演出;组织“文化中国·中华美食” 厨艺团赴海外开展厨艺培训和展示。同时,将《水韵江苏》摄影图片展作为对外文化交流宣传推介江苏的“品牌”,进一步充实完善图片内容,继续在海外选择合适展地,实现《水韵江苏》摄影图片全球展。
7、加强侨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实现全省侨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的新跨越,党组的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是关键。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办党组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高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复杂问题能力。在2011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省侨办机关制定的“六项机制”,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大干侨务工作的执行力。认真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讲党性、强素质、作奉献”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省侨办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省侨办2012年度部门收支预算表(附后)
三、关于部门收支预算表的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预算“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本着量力而为、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2012年,省侨办共安排经费收入1940.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907.58万元,其他资金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2万元;安排支出194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71万元,项目支出877万元,预留机动费31.87万元,结转下年度资金7万元。
(一)基本支出部分
安排1024.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工资福利支出51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91万元。
(二)项目支出部分
安排8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海外江苏之友”活动、“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侨务外宣工作、为侨企服务、侨务政策宣传以及省侨办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机关办公大楼物业费等。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部分
安排31.8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2012年度因人员职务变动调资、新进机关人员工资发放以及不可预见突发事件经费保障等。
(四)结转下年资金
单位历年节余安排后结转下年资金7万元。
部门收支预算表
填报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填报日期: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1907.5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591.24 | 一、基本支出 | 1024.71 |
二、非税资金 | 二、外交 | 二、项目支出 | 877.00 | ||
三、其他资金 | 1.00 | 三、国防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1.87 | |
四、公共安全 | |||||
五、教育 | |||||
六、科学技术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55.94 | ||||
九、医疗卫生 | |||||
十、节能环保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93.40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1908.58 | 二十、储备事务支出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32.00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7.00 | |
收入合计 | 1940.58 | 支出合计 | 1940.58 | 支出合计 | 194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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