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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税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9-12 来自:江苏地税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江苏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

    3、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起草江苏省有关税收政策文件,从税收方面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负责省属纳税人税收、基金(费)征收管理。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制定和监督执行地税系统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与省国家税务部门共同组织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6、监督检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8、指导、管理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金税工程”的推广应用。

    10、垂直管理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是江苏省政府主管全省地方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下设15个省辖市地方税务局,68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处室,2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数据管理处、督察内审处、基层工作处、人事处、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计算机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组织收入,保障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1、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把握宏观政策和经济税收走势,着力做好经济税收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细化征管措施,查找、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增长。

    2、加强各税种及基金(费)管理。研究建立全省社保费征缴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费)、社保费征缴管理。深化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全环节监控体系。规范营业税纳税申报明细数据采集,完善营业税差额扣除链条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加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继续深入贯彻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抓好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重点加强财产转让等非劳动所得和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加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和反避税工作力度。运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房地产税源动态监控。贯彻落实好《车船税法》,完善代收代缴办法,提高车船税源泉控管水平。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和评估工作,加大查账征收力度。

    3、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鼓励就业再就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政策。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强增值税扩围等税制改革研究,认真做好相关测算、跟踪应对工作。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

    4、狠抓收入质量管理。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收入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完善评价分析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税收收入质量问责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追究方式。加强对税款资金安全检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1、推进法制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税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备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后续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管理时间和管理内容。全面加强税收执法案卷管理,逐步完善各类执法案卷规范标准。

    2、加强执法监督。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创新执法督察方式方法,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督察信息管理系统;构建适应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加大税收执法问责力度。继续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3、强化税务稽查。明确省、市、县三级税务稽查主要职能,创新税务稽查工作机制,整合税务稽查人力资源,加强税务稽查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税收专业化稽查,实现稽查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融合。做好高风险应对,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检查,深化重点税源企业交叉检查,完成总局部署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任务。严厉查处涉税违法大要案,抓好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等案件查办工作。

    4、清理和规范税收征管办法。针对各地法规政策和征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在全系统统一规范征管办法、税收及基金(费)征收方式、定额标准、附征率(预征率)等。

    5、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办法及评价标准。组织基层单位参与总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

    (三)加快征管改革步伐,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

    1、推行统一专业化管理模式。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统一要求,科学设置机构、配置职能,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形成全省统一的管理模式,并确保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到位。

    2、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全面贯彻风险管理的理念,健全税收风险管理配套制度,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计划管理,统筹风险应对任务,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构建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改造风险管理平台,规范第三方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外部数据的有效应用,提高风险评估效能。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业务处室横向互动,业务与技术紧密融合,积极、有序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深化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着力构建科学实用的行业(或税种)风险识别模型,开展2012年度全省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竞赛,推进各地税收风险识别模型建设工作。

    3、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制定实施《省局机关专业化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优化专业化管理体制下的部门分工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整合和协调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业务处室风险管理上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实现税源管理重要、复杂事项的逻辑扁平化管理。

    4、开展大企业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税收风险的事前控制,引导大企业建立完善风险内控体系,选择2-3家大企业进行税收遵从规范试点;加强地区协作,建立大企业信息库和大企业税收管理跨区域协作制度,建立并完善大企业涉税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共享机制;加强大企业风险管理,建立“集中评估、分级应对”管理机制。

    5、强化数据基础管理。积极拓展第三方数据来源,实现与外部门信息交换的常态化、规范化、网络化,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相关数据分发和利用机制。深化国地税数据交换,推进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管理、行政处罚、税务稽查及其他信息的交换与应用。大力开展数据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建立数据管理专业团队,进一步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强化数据加工规范的建设及应用。建立数据审计规则体系,强化数据审计,推行数据真实性管理监督,加快实现数据质量管理转型。

    6、深化发票综合改革。建立发票电子化管理制度,积极实施票号资源管理,推动发票管理方式由纸质管理向信息管理转变。建立统一标准、一级存储、规范应用的主题数据库,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发票信息的增值应用水平。搭建全省统一的查询认证平台,实现发票信息通查,提高发票查询的便捷性。进一步精简票种,完善定额发票管理,扩大网络发票开具范围。

    7、加强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建设要求和程序,围绕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功能模块以及数据分析应用一体化平台的开发建设,全面完成大集中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研究确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方案。完善系统运维体制,确保做到反应快、启动快、处理快。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硬件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完善服务租赁外包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四)推进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咨询服务平台。优化升级省级12366热线、短信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辅导区或咨询辅导窗口。做好12366知识库维护工作。将各县、市咨询电话、QQ群等全部纳入省辖市局12366电话和网络在线咨询平台,各县(市)设立远程咨询终端。制定全省12366工作规范,推进咨询业务流程标准化。

    2、完善纳税辅导平台。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办新办企业培训班。制定全省宣传计划,规范统一全省宣传产品,定期对下发布,推出《涉税信息月报》部分栏目准模版。

    3、完善办税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办税服务厅、点,构建三级办税服务网络。推进有条件的地区进驻政府行政中心,实现全功能办税。按“征、评、管、查”四位一体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调整办税服务厅职能和流程,建立办税服务厅各功能区流水作业程序。进一步简并规范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逐步取消手工填写涉税申请表,统一全省纳税人办税指南、操作指南、表单填写指南。全面推广涉税资料电子化采集,完善影印系统和电子档案库,推广MIS-POS机,设置办税自动柜员机。完善“网上办税厅”,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业务,改进办税厅自助办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税功能。

    4、完善权益维护平台。进一步收缩整合规范“纳税人之家”,深化“纳税人之家”活动内容,通过平等沟通、征纳互动,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税法遵从。

    四、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18180.11

一、一般公共服务

17773.94

一、基本支出

3236.58

二、非税资金

60.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40.96

二、项目支出

14884.50

三、其他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

325.21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119.03

当年收入小计

18240.11

四、上年结转资金

四、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18240.11

支出合计

18240.11

支出合计

18240.11

    五、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收支预算表的说明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适度从紧”的原则。

    1、突出保障重点,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必需的基本支出的基础上,有保有压、有进有退,优先确保有利于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的投入;

    2、不断优化结构,按照零基预算要求,整合同类专项项目经费,加大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统筹收支安排,将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4、深化预算管理,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努力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二)预算编制方法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在职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核定,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编报预算时的实际人数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2、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专项支出预算动态化编制办法》的规定,根据单位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编制专项支出预算。

    (三)收支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2012年省地税局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18240.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8180.11万元。非税资金60万元,其中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60万元。

    2、支出预算。2012年省地税局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1824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6.58万元,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5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5.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22万元;项目支出共14884.50万元,是保障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19.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增人、增资以及不可预见事项的支出。

原文地址:http://xxgk.jsds.gov.cn/art/2012/7/31/art_53_9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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