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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9-11 来自:江苏水利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省水利厅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的说明

一、水利厅部门职责:
  江苏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水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全省防洪、水域岸线利用、河口控制、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专业(项)规划。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论证评价工作。
     3、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和保护全省水资源。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省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5、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和水文情报预报。
     6、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行业用水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其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8、拟订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省以上财政性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察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0、指导全省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与开发,负责省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12、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拟订我省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和全省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苏省水利厅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工程管理处、基本建设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办公室)、农村水利处(省水土保持办公室)、科技与对外合作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省水利工程移民办公室。派驻单位: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2012年工作任务:

2012年全省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2011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两个率先”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主题,以转变水利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水文化水景观,加大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不断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水利基础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2012 全面实施新一轮淮河治理,加快入江水道整治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等工程。打好南水北调工程攻坚战,全面完成运河线调水工程,加快运西线工程建设,为2013年全线建成通水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建成走马塘工程并发挥效益,基本完成东太湖综合整治,争取开工建设新沟河工程。加快实施长江治理工程,继续实施南京长江堤防能力提升工程,抓紧推进滁河水阳江治理工程建设。加大沿海水利建设力度,加快泰东河、卤汀河拓浚工程,推进区域开发的供水工程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区域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国家规划的第一批87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启动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实施七浦塘等江河支流治理。开工建设国家规划的6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199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实施10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快省辖市城市骨干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障能力。

(二)着力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提升服务农业现代化能力。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按照系统规划、连片治理,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的要求,组织实施6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春灌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大河道疏浚整治、小型桥梁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强化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推进农村水利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专业化安装,提高农村水利建设现代化水平。

(三)着力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是江苏水利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全省水资源管理现代化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考核要求和推进措施,把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省下达的总量分解至市、县。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用水效率红线,开展节水型企业、社区、学校等各类载体创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重点河湖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和管理,制定分年度纳污总量控制方案,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及水质达标评价体系。深化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调水引流、打捞蓝藻生态清淤、河网整治、节水减排湖泛防控等综合治理措施。组织实施水源地达标建设,确保县级以上水源地在2013年前全面达标。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河湖退圩还水、还湿地水生态修复。积极推进节水减排、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建设,开展水资源管理示范县和现代化试点,努力走出一条有江苏特色的水资源管理现代化道路。

(四)着力强化水利管理工作,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积极调整治水思路,加快职能转变,认真履行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河湖水域管理。建立健全河湖工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积极推进“河长制”,强化河湖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快实现省骨干河道、所有湖泊和水库管理全覆盖,确保水利工程完好和安全。依法管理和规范各项涉水项目建设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努力以水利信息化带动和支撑水利现代化。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强化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水利普查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水利普查任务。

(五)着力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012年按照“信息采集自动化、指挥决策科学化、应急处置规范化、防汛抢险专业化”的要求,强化防汛防旱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认真组织汛前检查,修订完善各类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加大水旱灾害预警预测系统能力建设,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探索建立专业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整合防汛、抗旱、抢险三类专业队伍。强化对全省专业技术队伍的常规化训练,提高队伍应急抢险的实战能力。

四、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一)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发展,积极推进水利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的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要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水利工作任务相一致,与我厅履行行政职能及水利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省级财力相适应。部门预算既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策机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水利资金管理绩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部门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二)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三)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水利工作任务,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四)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六、2012年收支预算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省水利厅机关和厅直属80个预算单位。

省水利厅2012年收入总预算57202.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392.22万元,占74.1%;非税资金110.63万元,占0.3%;事业收入1515.83万元,占2.65%;经营收入11328.37万元,占19.8%;其他收入124.83万元,占0.22%;动用上年结转资金1671.68万元,占2.93%。。
  省水利厅2012年支出总预算57202.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81万元,农林水事务5094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5.83万元。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6753.85万元,项目支出10267.77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80.94万元。

七、主要支出内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省水利厅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省水利厅行政机关在职人员支出、厅非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预算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支出、改制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开展水利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日常公用支出、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水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部门收支预算表
填报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单位:万元填报日期:2012年 月 
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金额功能分类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金额项目名称金额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2392.22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46753.85
二、非税资金169.63二、外交 二、项目支出10267.77
三、其他资金12969.03三、国防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80.94
  四、公共安全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1525.81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50940.92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4735.83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当年收入小计55530.88二十、储备事务支出   
四、上年结转资金1671.68二十一、其他支出 四、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57202.56支出合计57202.56支出合计57202.56

原文地址:http://csc.jswater.gov.cn/csctslm/bmyjs/20120530/172722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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