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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9-09 来自:江苏教育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2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江苏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和省控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厅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参与做好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防助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九)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十)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招生政策,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规划、指导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以及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我省出国留学和来我省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六)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江苏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省教育厅内设23个处室,另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与省教育纪工委合署办公。详见下表:

  三、2012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各级政府换届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教育系统要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加大教育投入为保障,以扩大教育开放为重要发展路径,着力推动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体制更具活力、教育质量更有保障、教育服务更富成效,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一是精心实施《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导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细化分解职责,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各项规划任务有序实施,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科学编制十二五院校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学前教育、社区教育和教育信息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动国民教育普及向学龄前儿童延伸。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向在职培训和老年教育有效拓展。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全社会广泛覆盖。三是科学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加强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的指导和交流,扎实推进苏北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创建标准,完善审核环节,推动教育现代化评估常态化。适时启动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组织10个左右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评估,引导、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四是有效推进教育联动发展。筹建江苏教育咨询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商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发挥各类教育会商机制、共建机制、联席机制、咨询机制的作用,调动和利用一切有利的可用资源推动教育发展。认真做好部(局)省共建和省市共建。建立与广东省的合作共建机制。召开第四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启动新一轮合作与交流。适时开展泛长三角以及跨区域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探索建立有效支撑教育联动发展的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建好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组织500所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园。制定全省学前教育改革示范区创建规划。健全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管理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建成涵盖所有在园幼儿、教师以及基本管理信息的动态管理系统。二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评价主要指标,对首批示范区进行试评估。加强初中教育,规范初中办学行为,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启动初中学校课程基地建设。开展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强化中小学科学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水平。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是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研制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意见。建好已有普通高中课程基地,新建50个左右普通高中课程基地。继续抓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积极探索创新人才试点培养的途径和办法。以普通高中学历信息网络认证和电子学籍注册为抓手,不断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四是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订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召开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举办特殊教育论坛。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五是继续加强教育督导。完成对淮安、泰州、扬州324个县级政府2011年教育工作的省级督导考核,对2011年督导考核的37个县级政府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继续开展中小学技术装备督导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研制幼儿教育督导指标体系。继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健全素质教育督导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一是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加强对首批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遴选第二批实验区,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现场推进会。落实好国家和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任务。二是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教育衔接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稳定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建立和完善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做好对口招生工作,扩大对口单招本科招生比例。探索中高职课程贯通、学制衔接的途径。继续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三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围绕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制订工作意见,召开工作会议。加强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学校常规管理,继续开展教学、学生、后勤管理工作视导。强化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创建60个中等职业教育、20个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创建30个中等职业教育、10个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重点建设20个省级职业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研究制订全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监测办法。精心组织省级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赛事并积极参加国家竞赛。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遴选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创新教材。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材选用指导工作。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评估,推动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遴选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组织开发一批精品课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6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研究制订全省职业学校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召开实训基地建设现场会。

  (四)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一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启动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适应江苏经济转型和产业提升的需求,重点面向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建设600个重点专业。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建设8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综合训练中心和校企合作工程教育中心,建设40个国家和省级高职院校实训基地,资助40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加强课程、教材、专业资源库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遴选建设2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二是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继续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启动全科医师培养试点工作,探索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开展以学生为主导的人才分类培养、复合培养试点,推进南京仙林大学城高校教学联盟建设,推动全面学分制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教育与培养。深入实施江苏高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遴选2000个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资助项目,新建一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做好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加强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启动高校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实施高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开展新一轮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健全专业质量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新专业评估制度。三是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完善国家、省、高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协调推进优势学科与重点学科建设,强化优势学科与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做好新兴学科十二五省重点学科遴选建设工作。加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国家立项单位建设,确保2012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验收。

  (五)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选聘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50人左右。深入实施青蓝工程,选拔培养500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0个科技创新团队。做好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333工程双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工作。加强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工作。评选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制订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办法。二是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制订十二五幼儿园新师资培养规划,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招收培养600名左右五年制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制定全省基础教育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建设计划和标准,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主动发展。继续举办全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开展首届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大赛。强化教师和校长培训,完成省级培训12万人次,制定示范性县级教师研修中心建设标准,遴选认定一批示范性研修中心和培训实践基地。启动“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试点,实施第二轮万名体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网络培训精品课程。加快“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实施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深入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选派350名左右骨干教师和校长、10个左右团队赴世界200强高校研修。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万名大学生赴农村任教工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做好2012届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制订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配置标准。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规范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修订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评聘试点。加强师德建设,开展第二届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评选推荐第三批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宣传第二批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评选表彰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教师信息数据库建设。四是继续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指导试点高校继续开展人事制度改革项目试点,争取在改革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收入分配等制度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指导高校开展第二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职员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组织省属高校实施绩效工资。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全省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面上指导协调工作,确保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一是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完善推进改革试点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省与试点地区(学校)的良性互动、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建立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商制度,落实共建合作协议,争取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和规范管理措施,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有利于高等教育专门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有利于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高考制度。二是不断扩大教育开放。创新中外合作办学机制,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集中力量办好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创建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本科院校与同层次国外优质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创新性科技应用类型的合作办学项目。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拓展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资助范围,扩大留学生规模并逐步调整、优化留学生国别、层次和专业结构。实施锦绣江苏美国优秀高中生江苏夏令营计划和校际交流计划。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扩大海外孔子课堂数量,力争新建8所孔子课堂。建好江苏教育英文门户网站。

  (七)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大力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组织高校培育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做好江苏高校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提升园区创新和服务能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增设一批省级大学科技园,组织省级大学科技园积极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强化大学科技园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功能,新增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积极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引导高校对接新兴产业科技需求。研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实施意见,建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校外重点研究基地,评选第八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是着力加快发展继续教育。贯彻落实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继续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江苏开放大学建设,整合、共享相关教育资源,基本完成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建设。切实加强社区教育。完善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创建1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大力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办好第八届“长三角社区教育论坛”。三是扎实开展技能技术培训。组织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承担12000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次,新型农民技能学历双提升培训3万人。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办好内地西藏中职班和新疆中职班。四是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颁布实施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继续开展中华诵·我与经典有约系列活动,加强经典诵读、书写、讲解资源库建设。完成江苏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一期建设。精心组织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举办首届江苏汉字文化节。有序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

  (八)进一步改善教育民生

  一是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渠道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比例。研究制订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大幅度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健全学校债务化解和控制机制。健全教育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内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精心做好招生就业工作。认真完成2012年高校招生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目标。稳步推进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探索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完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推动政策和工作落实,实施百校联动就业计划,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重点帮扶特殊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 %以上。三是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贯彻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摸清工作现状,理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意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健全教学质量测评体系,推进思政课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暑期培训,做好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研修和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工作。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社会实践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高校学生日常管理,不断规范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开展高校辅导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海外研修,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基地和示范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主题活动。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计划,继续做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组队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学生阳光体育节。启动农村中小学风雨操场建设工程。组团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开展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召开全省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实施高雅艺术免费进校园扩展计划。组织县(市、区)中小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四是不断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补助,切实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状况。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奖、贷、助、补、减政策,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九)进一步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学校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推动高校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建设一批学习型高校党委示范点。完善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指导高校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试点,做好民办高校董事会备案、院长人选审核批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选任、督导员派遣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全省高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江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教育报刊、教育电视、教育网站建设,健全与其他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深入实施“5611”廉洁教育工程,开展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深入推进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管理、高校招生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做好高校巡视工作,制定健全高校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在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教辅材料征订散滥问题、加强服务性收费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开展教育行风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把解决校车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重点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管理、师生集体出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工作。认真抓好全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的管理。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抵御校园宗教渗透工作,深化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食堂管理,确保饭菜质量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四、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关于省教育厅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江苏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纳入省教育厅2012年部门预算管理的省属高校54所、中专校2所,直属事业单位15个。

    (一)收入预算

  2012年省教育厅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2376191.53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330815.58万元;非税资金546242.46万元,主要为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学费、住宿费为519394.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6846.23万元;其他资金485993.81万元,包括事业收入190036.69万元,经营收入51109.86万元,其他收入229847.26万元,债务资金1500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139.6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2年省教育厅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2376191.53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

    1. 教育(205),主要为高校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2012年预算数为2277597.81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主要为支持厅属教育报刊宣传出版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以及各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的支出。2012年预算数为8499.7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主要为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2012年预算数为1125.89万元。

  4.医疗卫生(210),主要为江苏大学、徐州医学院等附属医院的有关支出。2012年预算数为6600.0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主要为厅机关、高校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2012年预算数为82368.10万元。

  按照支出用途分:

  1.基本支出1303578.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289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58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6096.77万元。

  2.项目支出1055719.49万元,包括单位发展支出595089.49万元,省直发展支出460630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16893.31万元(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各高校在预算中安排的预留经费)

原文地址:http://www.jsjyt.gov.cn/art/2012/5/15/art_4270_72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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