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8 来自:深圳政府在线作者:huang - 小 + 大
深圳市民政局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包括拥军优属、军队离退休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区划管理、救灾救济、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残儿童抚养、彩票发行以及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深圳市民政系统共设1局1办7处,下属单位13家,行政编制92人,事业编制379人,雇员编制12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46,07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39,81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10万元,其他收入1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5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民政系统总支出46,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 748万元;项目支出32,327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民政管理事务6,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万元,项目支出4,037万元;
2.抚恤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
3.退役安置5,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万元,项目支出5,179万元;
4.社会福利10,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8万元,项目支出6,012万元;
5.其他城镇社会救济4,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万元,项目支出2,520万元;
6.福利彩票发行16,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万元,项目支出14,421万元;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万元;
8.住房改革支出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民政系统2012年总收支比上年减少17%,对比2011年预算批复数55,730万元减少9,655万元,主要原因:彩票发行代销费用不列入收支计划。
(四) 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 |||
项目支出 | 2011年 | 2012年 | 比上年 |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 预算 | 预算 | 增减% |
1.民政行政事务管理专项支出 | 2,133 | 3,067 | 44.0 |
2.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支出 | 431 | 431 | 0 |
3.军供服务管理专项支出 | 148 | 148 | 0 |
4.社会捐助管理专项支出 | 169 | 149 | -12.0 |
5.其他民政事业支出 | 463 | 633 | 36.0 |
6.军休干部工资支出 | 3,000 | 3,000 | 0 |
7.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等专项支出 | 1,889 | 2,178 | 15.0 |
8.孤残儿童费用 | 2,279 | 2,333 | 2.0 |
9.殡葬业务经费 | 2,977 | 3,447 | 16.0 |
10.流浪乞讨人员受助经费支出 | 2,134 | 2,370 | 11.0 |
11.福彩发行业务支出 | 28,046 | 14,421 | -48.0 |
12.预算准备金 | 200 | 150 | -25.0 |
专项业务支出总计 | 43,869 | 32,327 | -26.0 |
附注:
1. 民政行政事务管理专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拥军优属春节慰问费;
2. 社会捐助管理专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一次性项目市政用水管道工程费用;
3. 其他民政事业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烈士陵园道路、广场维修专项费用;康复医院脑瘫儿童康复基地等项目费用;
4. 军休干部生活待遇等专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接收安置军休干部人数增加、待遇提高;
5. 殡葬业务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污水厂处理及车间改造等项目经费;
6. 流浪乞讨人员受助经费等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流浪乞讨人员人数增加及需要医疗的比例增加;
7. 福彩发行业务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彩票发行代销费用不列入收支计划;
8. 预算准备金减少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其他项目经费。
原文地址:http://www.sz.gov.cn/mzj/zjxx/zxzjxx_1/201204/t20120405_1839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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