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05 来自:深圳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作者:San - 小 + 大
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政策;提出本市对台工作有关建议;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对台工作;指导、管理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涉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协调指导深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卫生、体育、妇女、青少年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指导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承担有关涉台事务新闻发布工作;承担与台湾各党派、政治团体的联络、交流工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协调深台两地的“三通”工作;承担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台办共设办3个处(秘书处、经济处、联络处),行政编制19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1年总收入9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944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1年总支出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394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 港澳台侨事务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394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1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31.7%,对比2010年预算批复数717万元增加了227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对台专项工作经费;2、高交会经费列入部门预算;3、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等。文档附件 市台办2011年部门预算收支表格.xls
本文出处链接:http://www.sz.gov.cn/cn/xxgk/zjxx/bmzj/201104/t20110422_16536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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