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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9-13 来自:江苏农业机械管理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履行全省农机化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研究起草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农机服务体系和安全生产、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外经、农机信息网络等建设和管理,参与和组织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农机财税、信贷、金融保险等政策,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办省政府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技质量处、生产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行业发展处、安全监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江苏省农机节能与维修技术指导中心)、江苏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装备示范中心。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2012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目标,突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合作社建设四大重点,着力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进全省农机化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高效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400万亩以上,还田率超过35%。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落实和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明确补贴政策实施和监管职责,确保用好管好强农惠农资金。加强农机化项目绩效管理,研究制订项目申报、督促检查等管理方案,进一步增强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出台信贷扶持政策,采用财政贴息、提高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扎实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大农机化科技创新力度。坚持重点突破、提升能力、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提升全省农机化科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为重点,强化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推进年”活动。加强农机交流合作,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做好第七届中国(江苏)国际农机展筹备和农机产品境外促销工作。加强省级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转化平台建设。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三)扎实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巩固提高“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水稻机插作业质量考核,充分发挥机插秧增产优势,进一步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苏南地区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目标任务。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发动、补贴促动,切实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步伐。在进一步完善机具性能的基础上,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加大油菜种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
(四)积极开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县(市、区)创建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加强调研分析,掌握现状,摸清需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在已出台《江苏省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市县进行监测评价。
(五)继续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行政推动,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机具配备、强化服务保障,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服务体系和技术集成体系,突出以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进一步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的实施范围。同时,加大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的示范应用,确保完成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规定的目标任务。
(六)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继续开展星级农机示范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做好与“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工作,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按照《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南》、《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文化示范文本》的要求,提高建设标准和规范化水平,加大合作社文化建设力度,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使星级农机合作社达到装备先进、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技术全面、服务优良、合作共赢的目标。鼓励引导合作社之间开展社社对接、社社合作,组建合作联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开展“企社共建”活动,深化共建内容,探索在四星以上合作社中建设农机维修和技术培训点,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继续加大对合作社 “农机双优卡”、“平安农机通”推广使用力度,确保农业生产作业用油和信息服务需要。组织好农机抢收抢种和跨区作业,不断开拓农机作业服务市场,促进农民增收。
(七)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的总要求,以提高“三率”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基础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和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化服务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扩大“平安农机通”使用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平安农机创建的覆盖面和创建质量。深入开展农机质量“打假”和质量督导建活动,扎实做好农机化标准、农机质量调查和投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机企业的合法利益。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分级分类管理。建设一批农机维修示范点,构建以农机维修示范点为龙头、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点(企业售后服务点)为主体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网络。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十大技术,促进农机节能减排。
(八)继续组织实施“361人才计划”。大力提升农机管理人员和农机科技人员素质,组织培训市、县、乡级农机管理人员、市县农机化学校骨干师资;加强安全监理人员培养,提高履职能力。分层分类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工作,严格培训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拖拉机驾驶培训规范化水平和培训质量。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
(九)切实加强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全省农机系统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强化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三解三促”和农业部“三个深入、三个落实、三个创新”的部署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开展“三贴近、三满意”。
四、2012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坚持厉行节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优化结构、收支平衡”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项目。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方法。
(四)关于2012年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本级)、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江苏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9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1.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561.69万元。
(2)非税资金1,102.00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收取的农机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其他资金327.00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从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68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3.48万元、农林水事务563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99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41.26万元、项目支出2315.98万元、预留机动经费43.45万元。
3.主要支出内容
(1)教育支出689.12万元,主要用于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的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5638.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4.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金额功能分类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金额项目名称金额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561.69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3,841.26
二、非税资金1,102.00 二、外交 二、项目支出2,315.98
三、其他资金327.00 三、国防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3.45
  四、公共安全   
  五、教育689.12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503.48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5,638.43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284.99   
        当年收入小计5,990.69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四、上年结转资金1,125.33 二十、其他支出 四、结转下年资金915.33
        收入合计7,116.02  支出合计7,116.02        支出合计7,1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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