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履行全省农机化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研究起草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科研和技术推广、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农机服务体系和安全生产、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农机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外经、农机信息网络等建设和管理,参与和组织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农机财税、信贷、金融保险等政策,负责全省农业机械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承办省政府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科技质量处、生产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行业发展处、安全监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江苏省农机节能与维修技术指导中心)、江苏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江苏省现代农业科技装备示范中心。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2012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这一目标,突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合作社建设四大重点,着力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进全省农机化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2012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高效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400万亩以上,还田率超过35%。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落实和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明确补贴政策实施和监管职责,确保用好管好强农惠农资金。加强农机化项目绩效管理,研究制订项目申报、督促检查等管理方案,进一步增强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出台信贷扶持政策,采用财政贴息、提高授信额度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扎实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大农机化科技创新力度。坚持重点突破、提升能力、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提升全省农机化科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为重点,强化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组织开展“农机化科技创新推进年”活动。加强农机交流合作,推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组织做好第七届中国(江苏)国际农机展筹备和农机产品境外促销工作。加强省级农机化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转化平台建设。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三)扎实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巩固提高“三麦”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水稻机插作业质量考核,充分发挥机插秧增产优势,进一步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2年苏南地区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目标任务。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发动、补贴促动,切实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步伐。在进一步完善机具性能的基础上,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加大油菜种植和收获环节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
(四)积极开展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县(市、区)创建活动。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加强调研分析,掌握现状,摸清需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在已出台《江苏省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市县进行监测评价。
(五)继续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行政推动,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机具配备、强化服务保障,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服务体系和技术集成体系,突出以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进一步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的实施范围。同时,加大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的示范应用,确保完成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规定的目标任务。
(六)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继续开展星级农机示范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做好与“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工作,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按照《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南》、《江苏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文化示范文本》的要求,提高建设标准和规范化水平,加大合作社文化建设力度,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使星级农机合作社达到装备先进、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技术全面、服务优良、合作共赢的目标。鼓励引导合作社之间开展社社对接、社社合作,组建合作联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继续开展“企社共建”活动,深化共建内容,探索在四星以上合作社中建设农机维修和技术培训点,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能。继续加大对合作社 “农机双优卡”、“平安农机通”推广使用力度,确保农业生产作业用油和信息服务需要。组织好农机抢收抢种和跨区作业,不断开拓农机作业服务市场,促进农民增收。
(七)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的总要求,以提高“三率”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基础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和应急处置能力、信息化服务和安全监管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扩大“平安农机通”使用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平安农机创建的覆盖面和创建质量。深入开展农机质量“打假”和质量督导建活动,扎实做好农机化标准、农机质量调查和投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机企业的合法利益。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分级分类管理。建设一批农机维修示范点,构建以农机维修示范点为龙头、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点(企业售后服务点)为主体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网络。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十大技术,促进农机节能减排。
(八)继续组织实施“361人才计划”。大力提升农机管理人员和农机科技人员素质,组织培训市、县、乡级农机管理人员、市县农机化学校骨干师资;加强安全监理人员培养,提高履职能力。分层分类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工作,严格培训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操作。严格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拖拉机驾驶培训规范化水平和培训质量。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
(九)切实加强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全省农机系统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强化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三解三促”和农业部“三个深入、三个落实、三个创新”的部署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开展“三贴近、三满意”。
四、2012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坚持厉行节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优化结构、收支平衡”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项目。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方法。
(四)关于2012年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本级)、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江苏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9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1.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561.69万元。
(2)非税资金1,102.00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收取的农机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其他资金327.00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从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68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3.48万元、农林水事务563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99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41.26万元、项目支出2315.98万元、预留机动经费43.45万元。
3.主要支出内容
(1)教育支出689.12万元,主要用于南京农业机械化学校的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3)农林水事务支出5638.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4.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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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4,561.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一、基本支出 | 3,841.26 |
二、非税资金 | 1,102.00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2,315.98 |
三、其他资金 | 327.00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43.45 |
| | 四、公共安全 | | | |
| | 五、教育 | 689.12 | | |
| | 六、科学技术 |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503.48 | | |
| | 九、医疗卫生 | | | |
| | 十、节能环保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5,638.43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84.99 | | |
当年收入小计 | 5,990.69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1,125.33 | 二十、其他支出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915.33 |
收入合计 | 7,116.02 | 支出合计 | 7,116.02 | 支出合计 | 7,11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