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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审计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9-12 来自:江苏审计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辖市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省级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5.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省政府部门、省辖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审计署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辖市政府共同领导省辖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辖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省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省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联系特约审计员。
    2.法规处(审计督察处)
    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3.财政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省辖市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行政事业审计处 
    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省政府主管部门和省辖市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省政府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省级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组织对省属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7.金融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8.企业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9.社会保障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根据审计署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省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10.外资运用审计处
    组织审计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根据审计署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省属有关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11.计算机审计处
    负责全省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的规划与管理,指导全省“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评审、推广和成果考核;负责并指导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承担厅机关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12.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办协管省辖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办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3.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4.直属二局
    负责对省级交通建设、水利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配合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5.经济责任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处)
    拟订全省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直属单位
    1.省审计科研所
    开展审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审计科研任务,负责审计科学研究的交流与协作。
    2.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节能降耗等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保安保洁、设备维护、水电管线、消防监控、文体设施、食堂监管、宾客接待、中心财务、房产维修等。
   
三、2012年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发展进入新阶段、继往开来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审计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力服务国家治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奋发进取,创新创优,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总体思路
    2012年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寓审计监督于服务之中,着力在促进政策执行、提高财政绩效、增进民生幸福、推动责任履行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重点任务
    1.围绕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新思路,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真正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加强对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情况,推动结构性减税等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促进规范预算管理行为,推动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节约公共资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注意揭示财政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财政风险。
    2.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住房、教育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审计力度,促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抓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保障性住房建设跟踪审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摸底调查等3个重大项目。
    3.围绕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深化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扎实做好全省对口支援新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促进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工程质量。
    4.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探索资源环境审计。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项目和资金审计,促进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审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资源环境审计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资源环境审计水平。
    5.围绕深化改革和防范风险,进一步抓好金融和企业审计。从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出发,稳步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注意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企业审计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思路,关注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另外,继续做好审计署授权的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利用外资的成效。
    6.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深化审计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力争在审计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把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逐步扩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的统筹结合。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完善“三责联审”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坚持质量立审,实施质量创优战略。以全面争创优质审计项目为核心,大力实施质量创优战略,推动审计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增强审法治观念,大力推进审计行为法治化。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控制,深化成果运用,积极推进审计管理科学化。加快“一个平台、两个中心”建设步伐,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扎实推进审计技术信息化。
    2.坚持文化强审,加强审计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审计文化建设,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思想基础、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夯实审计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根基。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以及“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3.坚持人才兴审,打造新型审计队伍。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注重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2012年江苏省审计厅收支预算表说明

    一、收入6137.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076.46万元,非税资金1061.00万元。
    二、支出6137.46万元,包括省审计厅本级、省审计科研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28.1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1.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1.52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离休、退休金482.24万元,独生子女医疗费和独生子女奖励金26.60万元,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282.68万元。
    4.项目支出3041.72万元。
    5.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5.01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经费不足。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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