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收支科目的说明
水利部门收支预算规模,涵盖了水利厅(系统)及厅属 29 个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数据,体现了综合预算原则。
(一)收入说明
1 、一般预算收入: 为年度财政部门一般预算拨款。 2013 年一般预算收入 135216.27万元,其中:事业费限额15577.49万元,非限额补助 119288.7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50万元(水土保持收费 290万元,河道采砂管理收费 60 万元)。
2、事业收入: 为 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2013 年事业收入 87.74 万元。
3 、经营收入: 为 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013年经营收入21.00万元。
4 、其他收入: 为所属事业单位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2013 年其他收入 1072.79 万元。
(二) 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水利厅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1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 2013 年支出预算数为 158617.1 万元,其中:维持性支出11083.3万元,是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的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等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核定的水利项目管理工作、水利业务专项培训、水政执法管理等全省性业务管理支出;发展性支出 147533.8万元,用于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汛应急抗旱等支出。其中用一般预算安排116133.8万元,用水利基金安排 31400 万元。其中对市县补助 31400万元(其中水利基金24400万元),用于省本级支出84733.8万元(其中水利基金700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2013 年支出预算数为6497.15万元,是根据政策规定核定的本部门离退休人员支出。
3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 2013 年支出预算数为 1284.07万元,是根据政策规定核定的厅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2013年支出预算数为 990.91 万元,是根据政策规定核定的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 、 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 2013 年支出预算数为 408.57万元,是根据政策规定核定的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人员经费、正常公用经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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