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市海洋与渔业的管理条例,组织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省授权的海域使用,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按规定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辅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核准海洋、海岸带的涉海工程项目;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协助市有关部门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指导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指导渔业电信和渔船管理工作;组织深海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监管与改善、渔业产业化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伏季休渔制度,指导渔港、水产品市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工作,实施“科教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组织科技攻关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及成果管理;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海洋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处理有关涉外事务;负责建设和管理海洋业务系统及其基础设施等。
二、人员情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4个科室,共有编制数2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3人,有离退休22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303.65万元,总支出1,303.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723.35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580.3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万元/辆·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合计 | 1,303.65 | |
一 | 基本支出 | 723.35 |
213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723.35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580.30 |
213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9.68 |
2130106 | 技术推广与培训 | 39.00 |
2130109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10.00 |
2130112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23.60 |
2130125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10.00 |
2130135 | 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 332.68 |
2200204 | 海域使用管理 | 10.00 |
2200205 | 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 | 5.00 |
2200206 | 海洋调查评价 | 20.00 |
2200207 | 海洋权益维护 | 6.30 |
2200208 | 海洋执法监察 | 10.00 |
2200209 | 海洋防灾减灾 | 48.00 |
2200299 | 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 | 36.04 |
三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奖金、各项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会议费、邮电费等。
项目支出包括: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项目经费,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管理经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海域使用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赤潮防灾减灾,东莞市伏季休渔工作经费,转产转业渔民技能培训经费,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经费,渔民转产转业减船补助经费,返还渔民涉渔收费,东莞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费,水产学会工作经费,渔业捕捞许可管理专项经费,东莞海洋经济调查统计,东莞市渔洋环境预报及海洋灾害应急预警预报,东莞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编制,办公设备购置,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专项经费。
基建支出:2012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原文地址:http://xxgk.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233/10/201208/543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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