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公示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人口发展规划,研究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
(二)负责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实施有关国际援助项目。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与信息处、流动人口处、宣传教育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另下设有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部门预决算归属省科技厅管理,不在委员会公示范围内)、江苏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所、江苏省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1个群众团体(参照公务员管理):江苏省计划生育协会;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江苏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1个社会团体:江苏省人口学会。
二、 单位人员编制
2013年人员编制总数156个(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除外),实际在职人员143人(其中:公务员67人、工勤人员7人、参公人员21人、事业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76人。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处长(主任)19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副处长(副主任)12名。
三、 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率先建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先导区为目标,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六项核心任务为重点,以全面推进江苏人口发展“八项工程”为抓手,突出“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养老帮扶、人口信息化江苏“金人工程”等重点工作。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4以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覆盖率达到85%。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面覆盖,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任务:一是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先导区创建。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是推进“世代服务”体系转型,促进优生项目全覆盖。四是构建江苏“金人工程”,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五是强化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党风行风。
四、 基本原则及方法
1、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障基本运转的基础上确保重大政策的落实、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重点支出的需要。
2、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按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树立节俭意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要求,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次按照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投入。
3、依法理财、公开透明。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要求,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将各项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有效。
附件 1:2013年度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
2:2013年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3年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二O
附件1:
2013年度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 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省本级 支出 | 对市县的转移 支付补助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3741.3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509.39 | 4509.39 | | 一、基本支出 | 2399.22 |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3741.38 | 二、外交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217.43 | |||
2、政府性基金 | 三、国防 | | 2、商品服务支出 | 407.50 |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117.56 | 四、公共安全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774.29 | |||
其他非税收入 | 117.56 | 五、教育 | | 二、项目支出 | 1613.86 | |||
三、其他资金 | 六、科学技术 | | 1、单位发展支出 | 1613.86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2、省直发展支出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33.76 | 333.76 | | 3、市县发展支出 | |||
| 九、医疗卫生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63.72 | ||||
| 十、节能环保 | | |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等事务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27.21 | 227.21 | | | ||
| | 十九、粮油物质管理事务 | | | ||||
当年收入小计 | 3858.94 | 二十、其他支出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1211.42 |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993.56 |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217.86 | | | | ||||
收入合计 | 5070.36 | 支出合计 | 5070.36 | 5070.36 | | 支出合计 | 5070.36 | |
附件2:
2012年度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人力资源事务 | 63.72 | 63.72 | ||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4446.17 | 1838.75 | 2607.42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3.26 | 333.26 | ||
住房改革支出 | 227.21 | 227.21 | ||
住房公积金 | 124.85 | 124.85 | ||
提租补贴 | 102.36 | 102.36 | ||
合 计 | 5070.36 | 2399.22 | 2607.42 | 63.72 |
附件3:
2013年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
2013年省级部门收入预算5070.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资金3741.38万元,比上年增长3.58%;非税收入资金117.56万元,比上年减少7.27%;动用上年结转资金217.86万元,比上年增长21.19%;上年结转资金993.56万元,合计收入5070.3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
2012年省级部门支出预算5070.36万元。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446.1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69%。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中,基本支出1838.7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27%,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以及单位日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2607.42万元(含结转上年资金993.56万元,主要为上年度末完工项目以及支付政府采购尾款,并将于今年内完工。),占支出总额的51.43%,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33.26万元,占支出总额6.57%,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改革支出227.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48%,其中住房公积金124.85万元,提租补贴102.36万元,分别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人力资源事务63.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6%,为单位预留机动支出,主要用于年度新增人员工资调整以及其他事项的机动支出。
本编制说明由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www.jsfpc.gov.cn/zfxxgkzl/xxgkml/ywgz/cwgk/2013/04/30145821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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