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行政政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行函[201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送省政府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和省人大、政协交省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省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联系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地方志办公室及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或参与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十四)负责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办公厅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重点在加强学习、优化服务、创新管理、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狠下功夫,更好地发挥运转枢纽和参谋助手作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第一,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一)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思考,为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二)提高文稿质量。组织研讨交流,提高办公厅文字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优化信息服务。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升信息服务效能,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第二,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一)做好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指导市、县政府及省级机关做好值班工作。
(二)加强文电办理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文电办理各项制度和办理流程,强化机要通信保障,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三)改进会议接待和文印工作。进一步搞好会议服务,严格执行接待各项制度,提高文印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提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机关安全保卫。
第三,提高协调落实能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把握大局,确保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确保重大活动顺利举行,妥善处理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加大督查力度。围绕省政府确定的10大重点工作和109项考核指标等工作部署,建立完善检查、通报、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健全督查工作体系。
第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抓好应急体系规划实施,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加快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培训。
(二)改进口岸管理。发挥规划对全省口岸管理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建立口岸发展专家库,加强我省口岸研究和立法调研,推进区域通关合作,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整合协调管理工作。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大主动公开和公开监督力度,进一步办好《江苏公报》。
(四)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精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指导和推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从严管理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稳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应用试点。
第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把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各项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政策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改进机关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民主推荐、竞争择优力度,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
三、机构设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23个内设机构:
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会议处、应急协调处、接待处(行政处)、文电处、综合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信息处、省政府督查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新闻联络处、口岸综合协调处、口岸管理处、人事处、电子政务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另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室)和文印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四、201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苏财预〔2012〕33号通知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原则,从严从紧编制相关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专项支出预算动态化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2013年度省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表
(一)2013年度省政府办公厅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11035.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9881.17 | 一、基本支出 | 6369.17 |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11035.12 | 二、外交 | 二、项目支出 | 5020.00 | |
2、政府性基金 | 三、国防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175.09 | ||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 | 227.14 | 四、公共安全 | |||
三、其他资金 | 五、教育 | ||||
六、科学技术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09.49 | ||||
九、医疗卫生 | |||||
十、节能环保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573.60 | 11564.26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11262.26 | 二十、其他支出 | 当年支出小计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302.00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11564.26 | 支出合计 | 11564.26 | 支出合计 | 11564.26 |
(二)2013年度省政府办公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000 | 合计 | 11035.12 | 6142.03 | 4718.00 | 175.09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9352.03 | 4458.94 | 4718.00 | 175.09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9352.03 | 4458.94 | 4718.00 | 175.0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109.49 | 1109.4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09.49 | 1109.49 | ||
20805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109.49 | 1109.4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73.60 | 573.6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73.60 | 573.6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45.95 | 345.95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27.65 | 227.65 |
六、201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包括省金融办(其财务纳入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的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3年收入总预算11564.26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1035.12万元;
2.专户管理非税资金227.14万元,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缴入财政非税资金专户;
3.上年结转资金30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3年支出总预算11564.2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3.17%。其中:
按功能科目分:
1.一般公共服务9881.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73.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按支出用途分:
1.基本支出6369.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而发生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和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较上年增加296.41万元,主要为财政按人头核定的公用经费增加及离退休人数增加等所致。
2.项目支出5020.0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增加59万元,主要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所致。
3.预留机动经费175.09万元,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在预算中安排的预留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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