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旅游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国民休闲旅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省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3.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4.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律,组织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
5.承担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拟订全省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6.负责全省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省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拟订全省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8.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处)、综合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旅游促进处、质量管理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人事教育处。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下设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旅游局旅游信息中心、江苏省旅游局发展咨询中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全省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抓住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等重要发展机遇,立足全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以提高旅游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增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继续保持旅游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力争在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旅游支柱产业和旅游强省目标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发展目标方面。旅游外汇收入同比增长8%,国内旅游收入增长16%,旅游总收入和旅游增加值增长15 %;新评国家3A级以上景区30家,星级乡村旅游点25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8家,新增四星级以上饭店30家、出境旅游组团社15家;旅游增加值率达到45%,游客人均消费增长8%;旅游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在全国重点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测评中的领先位置。
二是产品建设方面。编制完成《江苏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江苏省商务旅游发展规划》等一批重点规划,大力推进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常州东方盐湖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并开展“十二五”重大、重点项目的中期评估。积极推动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红色旅游、自驾旅游、房车旅游和旅游商品等新业态发展和智慧旅游建设。
三是市场拓展方面。国内市场,以省际旅游为重点,深入开展“美好江苏欢乐游”系列活动;国际市场,围绕“中国海洋旅游年”主题活动,强化市场细分,面向港澳台、韩国、北美、南美、俄罗斯等市场开展针对性的促销活动。同时还将通过举办旅游节庆、参加旅游会展、开展专题推介、健全广告投放机制等手段,不断推广“美好江苏”旅游目的地形象。
四是管理提升方面。以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旅行社评星、诚信建设、联合执法等未抓手,推动旅游企业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净化市场经营环境。以旅游标准化全国试点为重点,推动标准化引领服务品质提升。以假日旅游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的常态化、动态化监管。
五是队伍建设方面。继续实施旅游培训“百千万”工程,建设完善网络培训平台,创建十家省级旅游培训基地,并建立全省旅游教育培训专家师资库,以教育资源的整合提升人才培训的水平。同时将做好协会换届、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等工作,为旅游业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氛围。
三、本部门收支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2013年省旅游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局本级、江苏省旅游局旅游信息中心、江苏省旅游局发展咨询中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8483.02万元。
2.非税资金5203.00万元。包括: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203.00万元、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499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0.00万元。
3.其他资金818.6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400.00万元;其他收入418.6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81.28万元、教育支出1006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5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789.47万元、项目支出5687.60万元、预留机动经费32.5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1.基本支出8789.47万元,用于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5687.6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支出、旅游事业发展支出、旅游实训基地建设、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化债及待建项目支出等。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
单位名称:江苏省旅游局 | 单位: 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省本级 支出 | 对市县的转移 支付补助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8483.0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一、基本支出 | 8789.47 | |||
二、非税资金 | 5203.00 | 二、外交 |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042.08 | |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3.00 | 三、国防 | | | | 2、商品服务支出 | 4524.66 | |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4990.00 | 四、公共安全 |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222.73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五、教育 | 10066.31 | 10066.31 | | 二、项目支出 | 5687.60 | |
专项收入 | | 六、科学技术 | | | | 1、单位发展支出 | 5687.60 | |
其他非税收入 | 10.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2、省直发展支出 | | |
三、其他资金 | 818.6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654.44 | 654.44 | | 3、市县发展支出 | | |
事业收入 | 400.00 | 九、医疗卫生 | |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2.55 | |
经营收入 | | 十、节能环保 | | | | | | |
其他收入 | 418.60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等事务 | 3481.28 | 3481.28 |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307.59 | 307.59 | | | | |
| | 十九、粮油物质管理事务 | | | | | | |
当年收入小计 | 14504.62 | 二十、其他支出 | | |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5.00 | | |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5.00 | | | | | | | |
收入合计 | 14509.62 | 支出合计 | 14509.62 | 14509.62 | | 支出合计 | 14509.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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