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承担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及外国人在我省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口岸边防检查和边防治安工作。
(六)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组织、指导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十三)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省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全省警务直升机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十七)统一领导全省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协助管理全省公安边防部队,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制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九)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省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十)承办省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党的十八大、省政府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全省政法重点工作任务、全国公安工作要点和全省公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维稳工作实际,2013年全省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推进“两个率先”、实施“八项工程”的大局,紧紧围绕构建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更加注重运用法治和信息化手段,更加注重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固本强基,着力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平安江苏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平安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着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努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江苏,不断完善与“两个率先”相适应的现代警务机制,确保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整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建设。着眼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与维稳办合署办公的优势,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法制化,探索从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入手,引入听证、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诉讼、督查倒查和问责追究等制度和手段,使稳评工作成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稳评结论成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维稳成效成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着眼动态管理,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矛盾纠纷滚动排查调处、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和“公调对接”机制,做到对各种不稳定苗头和事端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早处置,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着眼应急处置,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围绕决策指挥、预案建设、现场处置、力量装备、应急保障等环节,健全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公安特警队等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和实战演练工作,着力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是深入推进现代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全国争先、率先、领先的目标定位,加大科技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完善打防一体、城乡一体、人技结合、专群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增强驾驭动态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加大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涉众涉稳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大力整治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织密街面路面、治安卡口、单位内部、社区村庄等治安防控网络,加大对视频监控联网整合、物联网安防技术推广、居民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改造和“环苏、环宁、跨江”公安检查站建设等方面投入,广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自防自治活动和基层创安、平安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含量和全社会安全防范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公安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竣工验收等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着力提升事故预防水平;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物品等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挂牌督办等机制,依法严查违法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四是深入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建设。加强和改进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力争2013年基本完成全省集中换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网上协同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管理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推动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设施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努力创造运行规范有序、内容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继续坚持以信息化深度应用引领警务变革、带动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引进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构建“智慧公安”体系,组织开展新一轮江苏公安“大平台”顶层规划设计,拓展完善应用功能,整合内外信息资源,打造面向全警、服务实战、分类应用、安全可控的公安数据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完善源头信息采集、警情监测分析、情报研判预警、实战指挥调度、案件合成侦查、治安重点管控等新型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打防控科技含量和警务实战效能。同时,继续推动警力下沉、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社区民警和治安辅助人员,探索推行社区民警住社区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所队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业务科技装备建设,努力为民警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做好基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是深入推进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公安队伍,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民警、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创新工程,大力弘扬践行新时期江苏精神、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江苏公安精神,确保公安队伍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坚持素质强警,以提高政策法律、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应急处突和群众工作能力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民警履职能力。始终坚持依法治警,按照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要求,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和依法行政、执法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坚决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江苏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厅机关30个内设机构,以及省看守所、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和交通巡逻警察总队等4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为现役体制,经费不纳入省公安厅部门预算管理。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江苏省公安厅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省财政关于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2013年部门预算表
江苏省公安厅2013年收支预算表 | ||||||||
单位: | 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经济分类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103,564.6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一、基本支出 | 20,056.25 | |||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100,372.63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121,070.25 | |||
1、公共财政拨款 | 50359.63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613.88 | |||
2、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50013 | 四、公共安全 | 160,934.17 | | | |||
(二)政府性基金 | 3,192.00 | 五、教育 | | | ||||
二、其他资金 | 10540.25 | 六、科学技术 |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249.36 | | | |||
| | 九、医疗卫生 | | | ||||
| | 十、节能环保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 | 3192.00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1,951.65 | | | |||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 ||||
当年收入小计 | 114,104.88 | 二十、其他支出 | |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54,222.30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26,586.80 | ||||
收入合计 | 168,327.18 | 支出合计 | 168,327.18 | 支出合计 | 168,327.18 | |||
2013年江苏省公安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预留机动 |
公共安全 | 99363.62 | 15,855.24 | 82894.5 | 613.8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249.36 | 2249.36 | ||
其中: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217.06 | 2217.06 |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32.3 | 32.3 | ||
住房保障支出 | 1951.65 | 1951.65 | ||
其中: 住房公积金 | 1095.5 | 1095.5 | ||
提租补贴 | 856.15 | 85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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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3,564.63 | 20,056.25 | 82,894.50 | 613.88 |
(一)收入预算
2013年收入总预算168327.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资金103,564.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61.53%,其他收入10540.2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6.26%,上年结转资金54222.30
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32.21%。
(二)支出预算
2013年支出总预算168327.18万元,其中:
按预算支出功能分,年度预算总支出具体包括以下4项内容:
(1)公共安全支出160,934.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36万元。
(3)交通运输3192.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51.6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支出20056.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6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68.1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医疗费、抚恤金等)。
(2)项目支出121070.25万元,包括单位发展性项目支出119747.25万元、省级发展性项目支出1323.00万元。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613.88万元(按照预算编制统一要求,在预算中安排的预留经费)。
(4)结转下年资金26586.8万元。此项资金主要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原计划实施,需结转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原文地址:http://www.jsga.gov.cn/www/gat/2010/zjgx-mb_a3913050272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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