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57号文件规定,审计厅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长提交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审计署报告和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省级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省政府部门、市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厅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市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皖编办〔2010〕77号规定,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受省审计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省级政府投资和以省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依法对省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省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皖编办〔1997〕38号规定,省审计科学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审计科研任务和科研协作工作;负责全省审计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开发利用,以及审计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主要职责是: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审计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审计厅,业务上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指导。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审计特色的财经类高等职业教育院校。
二、审计厅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省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三个强省”、走出“六条新路”目标,立足建设性,坚持批判性,突出宏观性,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和审计成果利用水平,全力服务安徽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大局。在全面完成审计计划,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任务的过程中,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尤其是关注经济安全,为服务我省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大业保驾护航;努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推动财政预算资金规范运作。适应公共财政领域的深刻变革,围绕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开展审计,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审计成效,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关注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养老、保障性住房、教育、文化等关系民生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资源环保审计工作,有效探求资源环保审计工作内容、方法和途径;着力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依法行政。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着力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切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维护经济秩序的“卫士”,促进改革发展的“谋士”,防腐倡廉、规范权力运行的“斗士”,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201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全面贯彻省级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按照“公共财政、依法理财、综合预算、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改进我厅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完善我厅部门预算的决策制度;合理确定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人员基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加大对审计业务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出的保障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综合预算,自觉接受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强化自我检查力度;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分析评价,努力提高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省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确保重点的原则。在认真分析评估我厅往年各项经费支出效益的基础上,根据我厅2013年工作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我厅项目支出内容,重点保障审计业务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
(二)勤俭节约的原则。鉴于目前我省财力状况仍然比较紧张,在不影响各项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的同时,坚持以实现审计目标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规模,科学整合审计资源,严格控制审计成本,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省审计厅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收 入 项 目 | 预算数 | 支 出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补助收入 | 7,774.9 | 一、基本支出 | 4,47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5,714.0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2,482.2 |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 7,214.9 | 人员支出 | 3,482.0 | 二、外交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29.0 | |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 在职人员支出 | 2,918.0 | 三、国防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17.7 | ||
政府非税收入 | 56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32.7 | 四、公共安全 |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离退休人员支出 | 531.3 | 五、教育 | 2,866.0 | 五、基本建设支出 | |||
定额公用支出 | 988.0 | 六、科学技术 |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 546.0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七、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 ||||||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1,900.0 | 二、项目支出 | 5,204.9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502.1 | 八、赠与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九、债务利息支出 | ||||||
三、其他收入 | 十、医疗卫生 | 244.8 | 十、债务还本支出 | ||||
事业收入 | 十一、节能环保 | 十一、其他支出 | |||||
经营收入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上级补助收入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十四、交通运输 | ||||||
其他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四、上年结余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348.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二十二、储备事务支出 | |||||||
二十三、预备费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9,674.9 | 支 出 总 计 | 9,674.9 | 支 出 总 计 | 9,674.9 | 支 出 总 计 | 9,674.9 |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省审计厅本级 | 6,075.6 | 2,365.6 | 3,71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5,395.5 | 1,685.5 | 3,710.0 | |
20108 | 审计事务 | 5,395.5 | 1,685.5 | 3,7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6.3 | 366.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66.3 | 366.3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6.3 | 366.3 | ||
210 | 医疗卫生 | 142.1 | 142.1 | ||
21005 | 医疗保障 | 142.1 | 142.1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2.1 | 142.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1.7 | 171.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71.7 | 171.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9.1 | 129.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42.6 | 42.6 | ||
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参公管理) | 188.7 | 68.7 | 12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77.2 | 57.2 | 120.0 | |
20108 | 审计事务 | 177.2 | 57.2 | 120.0 | |
210 | 医疗卫生 | 5.1 | 5.1 | ||
21005 | 医疗保障 | 5.1 | 5.1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1 | 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4 | 6.4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4 | 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 | 5.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3 | 1.3 | ||
省审计科学研究所 | 188.1 | 148.1 | 4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41.3 | 101.3 | 40.0 | |
20108 | 审计事务 | 141.3 | 101.3 | 4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2.1 | 32.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2.1 | 32.1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2.1 | 32.1 | ||
210 | 医疗卫生 | 7.9 | 7.9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9 | 7.9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9 | 7.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8 | 6.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8 | 6.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0 | 5.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8 | 1.8 | ||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 3,222.5 | 1,887.6 | 1,334.9 | ||
205 | 教育 | 2,866.0 | 1,531.1 | 1334.9 | |
20503 | 职业教育 | 2,866.0 | 1,531.1 | 1334.9 | |
2050305 | 高等职业教育 | 2,866.0 | 1,531.1 | 1334.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3.7 | 103.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3.7 | 103.7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3.7 | 103.7 | ||
210 | 医疗卫生 | 89.7 | 89.7 | ||
21005 | 医疗保障 | 89.7 | 89.7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89.7 | 89.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63.1 | 163.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63.1 | 163.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42.5 | 142.5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0.6 | 20.6 |
上一篇:安徽省宗教局2013年部门预算
下一篇:安徽省财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