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为本省的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技术支撑。
3.管理局属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队伍;实施省有色地质勘查体制改革、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有色金属勘查业的改革与发展。
4.制定局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并进行统一监管与运作。
5.承担安排省财政下达的地勘费和其它事业经费,并实施监督、检查。
6.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7.承办省地勘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预算。
二、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3年收入预算933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21.23万元,占82.7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15万元,占17.3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3年支出预算9336.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464.9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66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416.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73.56万元,项目支出2014.1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32.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4.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事务(款)7073.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以及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事业管理方面的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83.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事务(款):指用于资源勘探业支出及管理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事务(款)住房公积金支出: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3年3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zjysdk.gov.cn/web/news/news_view.asp?news_id=1436
下一篇:浙江省安监局2013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