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民政厅内设14个职能机构,归口预算管理单位16个,当年增加一个预算单位:河南省慈善总会。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供事业单位8个,差供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1个。2013年民政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减灾救灾水平;加快社会养老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婚姻登记,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民政厅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编制1,607人,其中:行政编制159人,事业编制1,448人;在职人员1,434人,离退休人员551人。优抚对象医疗床位1,118个,在校学生5,60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保障工作;推进以村(居)民自治、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工作;强化地名服务、殡葬改革与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强化民政机关、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根据豫财预【2013】110号文件批复,民政部门2013年度收入预算49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6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87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或彩票发行费1396.8万元;其他收入1,968.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6830.4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49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16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287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或彩票发行费1396.8元;其他收入1,968.5万元;部门结转资金6830.45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76.3万元,占19.4%;商品服务支出2687.8万元,占5.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451.0万元,占7%;项目支出33588.9万元,占68.1%。
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123.0万元,占50.2%;商品服务支出1670.2万元,占1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0.4万元,占20.3%;项目支出3094.1万元,占19.2%。主要项目是: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优抚对象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优抚事业单位等业务经费。
2013年民政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9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2万元,公务接待费2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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