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定旅游工作政策和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业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旅游业总体规划,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负责导游的年度审核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旅游局内设4个科室,一个下属单位(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有编制数3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9人;另外,有离退休18人,聘用人员3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2009.82万元,总支出2009.8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751.03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258.79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3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2009.82 |
一 | 基本支出 | 751.03 |
21605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751.03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258.79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12.03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877.82 |
2160505 |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 126.25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142.69 |
三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编印东莞城市形象宣传品,报刊年鉴类宣传,电视媒体类宣传,城市大型广告牌类宣传,参加国家和省旅游局牵头的旅游展览会及推介会,城市形象主题宣传活动,旅游文化节活动,旅游行业技能竞赛及人才运用,完善旅游普查、组织旅游抽样调查,旅游统计专项业务,旅游工作会议,旅游质量监督专项业务费,旅游安全检查,办公设备更新,机动经费。
2012年旅游部门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原文地址:http://xxgk.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243/9/201209/5610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