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助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各种考核评价工作。
二、人员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内设7个科室,共有编制数31名,其中行政编制为2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现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9名,财政聘用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6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349.36万元,总支出1,349.3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702.90万元,一般专项支出646.46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合计 | 1,349.36 | |
基本支出 | 702.90 | |
20105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702.90 |
一般专项支出 | 646.46 | |
201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20 |
2010505 | 专项统计业务 | 209.90 |
2010506 | 统计管理 | 209.73 |
2010507 | 专项普查业务 | 20.00 |
2010508 | 统计抽样调查 | 22.80 |
2010599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169.83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统计局2012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一般专项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聘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能耗监测评价专项统计调查、法人单位备案、内源型经济及国内外投资专项调查、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镇村两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统计年鉴编印制作费、人口抽样调查、大中型工业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费、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R&D统计调查、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调查、绿色GDP核算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专项、现代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统计制度建设、劳动力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城镇私营单位和乡镇企业工资统计调查、《东莞社会科技》编印制作费、幸福东莞指数调查、统计“四大工程”统一业务处理平台建设等等。
原文地址:http://xxgk.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230/10/201208/542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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