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科技局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与专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科技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科技东莞”工程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协助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协助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军民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结合和军民结合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促进国(境)外研究开发机构的引进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提出意见,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负责东莞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组织推广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推进科技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管理;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设,指导和协调镇街科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市专利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和牵头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组织建立全市知识产权预警、援助、统计、考核制度。牵头协调知识产权展示交易、技术转移和质押融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专利政策,管理专利项目及相关专项经费。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指导专利代理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利保护、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
二、人员情况
科技局内设10个科室,共有编制数41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5人,后勤服务人员4人;另外,有退休14人,聘用人员2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552.16万元,总支出1552.1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980.58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571.58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合计 | 1552.16 | |
一 | 基本支出 | 980.58 |
206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932.58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8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571.58 |
206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1.7 |
2060199 |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 225.88 |
2060403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12 |
2060799 |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 | 10 |
2060801 | 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周) | 110 |
2069901 | 科技奖励 | 22 |
2011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知识产权类) | 10 |
2011407 | 专利执法 | 30 |
2011499 |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 10 |
三 | 基建支出 | 0 |
注:按《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科技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全市各类科技工作会议、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执法车、档案综合管理、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工作经费、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经费、国家省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工作经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工作经费、高新技术项目工作经费、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经费、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项目评审工作经费、科技统计工作经费等项目;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包括电子政务系统维护费、科技宣传、专利周活动经费、专利信息平台维护更新费、政策调研、组织高企民企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洽谈活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培训费等项目;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即国家、省各项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申报费用项目;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即全市科技进步活动月项目;
国际交流与合作即国际科技合作周项目;
科技奖励即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项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知识产权类)即“4.26”专项活动经费项目;
专利执法即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经费项目;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即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业务经费项目。
2012年科技部门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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