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保障全省粮食供应安全,承担粮食省长负责制下有关粮食流通的具体实施工作。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起草地方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四)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五)依法开展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地方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全省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
(六)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全局性会议及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日常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地方粮食流通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全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
(三)调控处(省级储备粮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省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拟订地方粮油储备有关管理制度;承担全省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指导全省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落实军粮供应,承担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办理省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站(点)认定和陈化粮(重度不宜存粮)购买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
(四)产业发展处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财务处
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拟订省级储备粮油财会制度并监督执行;开展全省粮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七)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出国(境)人员政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承担全省粮食流通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和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粮食局机关编制为77名,其中行政编制为71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8名、纪检监察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2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处长1名),副处长(副主任)12名。
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江苏省经贸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江苏省粮食干部培训服务中心、江苏省军粮供应办公室。直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三、全面把握2012年全省粮食工作的重点任务
2012年,全省粮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中央、省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全省粮食流通产业现代化主线,进一步凝心聚力,稳中求进,奋发有为,加快江苏由粮食大省向粮食强省跨越。重点是提升“五个力”:
(一)以保供稳价为核心,提升调控力。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粮食部门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一是保证市场稳定。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促进农民增收。推广“库厂联营、库场联合、库户联手”等经营模式,抓好地方国有粮食企业与中央企业、粮食销区、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等对接,切实掌控粮源。建立以销定购、以购促销、产销衔接、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省内产销衔接协议、省际产销合作协议,建立粮食生产基地,促进全省粮食供需平衡。二是加强储备管理。完善地方储备粮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新增地方储备粮计划尽快落实,加快充实成品粮油储备,确保年内到位。三是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控,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健全全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从源头上保证粮油产品消费安全。健全军供保障体系,巩固全国“百强”和省“十佳”军供站创建成果,抓好区域骨干军供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升军供保障水平。
(二)以加快转型为推动,提升发展力。《江苏“十二五”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了具体明确的部署,要按照序时进度抓好贯彻实施,并加强项目跟踪,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转型,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一是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向现代化发展。加强跟踪督导和协调服务,确保年内保质保量完成“五个一工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全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库,从仓库建设、设施配套、优化布局、功能完善等方面入手,加强物流产业园区、中心库、骨干库、收纳库四个层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鼓励和支持发展粮情微机测温、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和低温储粮四项新技术,年度末比例分别要达到有效仓容的78%、49%、38%和89%,促进全省四散化水平提升。重点加大储备粮库冷谷机、空调设备的配置力度,继续扩大烘干中心的装备比例,全面提升仓储基础设施水平。加快粮油加工业发展,强化技术革新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层次,增强江苏粮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产业发展与安全生产两不误。二是推动地方国有粮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把做强做大市、县粮食购销总公司作为主要抓手,参照宝应县组建粮食集团并准备上市的做法,加快资产整合步伐,理清产权关系,集中人才、政策、资金、品牌等要素资源,尽快形成总公司(集团)+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模式,扩张经营规模。年内全省各市均要成立1家以上产权关系明晰、法人权责健全、政企职责分开、组织管理科学,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粮食集团。进一步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各地要加强与大型央企、外企、民企的合作,支持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粮食企业改造重组,深化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支持市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和优势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国有粮食企业。从今年开始,全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要逐年减少10%以上,争取“十二五”末由现在的1277家减少到800家以下。三是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向高层次优化。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二五”粮食行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实施江苏粮食行业“十百千万人才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人才培训培养和评价激励机制。省局将建立粮食行业专家库,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为“全省粮食行业十大领军型人才”评选奠定基础。加大各级各类人才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年内分别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干部培训班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委托连云港工贸职业学校对市县粮食系统新进人员开展综合培训。探索院校培训、境外培训等模式,提升培训层次。年内拟在香港、新加坡及清华大学分别举办一期主体班次培训班。
(三)以数字粮食为引导,提升创新力。省局确定明年为“数字粮食工程推进年”,各地要以“全国粮食流通信息化试点示范省”为契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数字粮食”工程的有序进行。一要分类推进。“数字粮食”工程包括电子政务、数字业务、数字服务和电子商务等内容。由于它们在开发深度、应用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应该各有侧重地加以推进。要加强引导,逐步完善电子政务平台,优先实现粮食行政管理信息化;以用为要,统筹开发数字业务系统,逐步实现粮食业务管理精准化;整合资源,集成创新数字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粮食公共服务全覆盖;市场运作,协力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努力打造粮食产业新的增长极。二要突出重点。粮食信息化建设内容多、投入大,仅靠一个部门之力,无论是人力、财力还是组织上都难以担当,要集中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2012年要重点实施“6+1+X”项目,即省局集中力量建设一套比较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一个具有引领和规范作用的信息化建设标准、一个门户网站、一个融汇全省综合信息的数据管理中心、一批涵盖粮食行政管理的业务系统和一个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市为主,省级扶持,开展数字粮库建设,选择3个新建物流中心、4个已建成物流中心和3个承担地方储备粮储存任务的库点,进行数字粮库建设试点;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市县和企业进行信息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开发应用的试点,力争在粮食收购平台、大宗粮食交易、质量追踪等一些关键领域和粮食产业链的重点环节取得突破,形成若干个先进实用的粮食流通信息化应用成果。三要融合发展。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企业流程控制、物流仓储、管理手段、营销模式等各环节的运用,以信息化改造工业化,以工业化完善信息化,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全面提升粮食经营能力、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粮油工业加快发展。
(四)以法制建设为保障,提升保障力。适应《粮食法》即将出台的形势需要,加快我省法治粮食建设进程,确保各项粮食法规、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一是推进依法管粮。开展江苏省地方粮油储备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动省人大将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立法纳入下个五年立法计划。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加强对“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的考核与问责,层层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同时,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开展粮食库存及市、县地方储备粮检查,加强年度收购资格、夏秋粮收购市场秩序、最低收购价等国家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原粮卫生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确保储存安全。推进执法体系和质检机构建设,力争年内新建粮食行政执法支(大)队2家以上,新成立县级质检机构5家以上,新挂牌国家质量监测机构2家以上。省局将协调财政加大地方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执法队和中心检化验室得到同级编委批准的,予以资金或设备奖励;已建立执法队或检化验机构的,每年适当下拨执法或设备经费予以支持。三是优化粮政管理。要健全粮食行政机构,理顺工作关系,不断优化粮政管理。各地粮食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善于把粮食工作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协调合作,借力推进。要把开展年度创新创优成果评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创新就是全省唯一、创优就是全省第一的标准,来推进粮食工作不断创先争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拓展行风监督员的监督途径,进一步推进勤廉文化进粮库、进企业活动,规范各类粮食流通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以粮食文化为引领,提升凝聚力。粮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要响应中央文化大建设号召,推动粮食文化大繁荣,以先进的粮食文化凝聚人心,引领行业大发展。一是要坚持粮食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三先”的江苏新精神为核心,以粮食行业优秀文化传统为基础,以培育粮食行业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努力建设粮食行业精神鲜明、核心价值观先进、发展理念创新、行业内外和谐的文化体系。二是要明确粮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为“安全、服务、诚信、发展”。安全,就是通过抓好粮食购销、保供稳价和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等,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粮油消费安全;服务,就是要始终秉承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理念,不断提高为农民、居民和企业服务的水平;诚信,就是规范各类粮食流通市场主体行为,促进依法守法经营;发展,就是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粮食流通产业、粮食行业和粮食干部职工的全面发展。三是要深入开展粮食文化建设活动。通过研讨会、网上讨论、有奖征文等形式,深入挖掘和丰富粮食文化新内涵。利用粮食网站、报刊、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推动粮食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食堂、进家庭,让粮食文化家喻户晓。把粮食文化建设与弘扬“以农为本、安全至上、诚信服务、和谐发展”的粮食行业风尚有机结合起来,使粮食文化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工作的各项要求。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健全预算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大专项支出的整合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五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2012年部门预算的编报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2012年省粮食局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省粮食局直属(管)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
(二)收入科目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补助资金。
2、非税资金,包括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指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规定的资金管理方式缴入国库的收费。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指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公布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规定的资金管理方式缴入专户的收费。
3、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省粮食厅直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科目
1、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指省粮食局及直属机构的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上述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工作的支出。
2、教育支出,指省粮食局所属学校的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上述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省粮食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收支内容
2012年省粮食局部门总预算收入15589.9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8801.46万元,非税资金3471.29万元(其中: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70万元、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16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241.29万元),其他资金308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7.22万元;支出总预算155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2.50万元,专项支出9614.18万元,预留机动经费33.29万元。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
部门:江苏省粮食局 | |||||||
单位:万元 | 输出表一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省本级支出 | 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8,801.4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一、基本支出 | 5,942.50 | |||
二、非税资金 | 3,471.29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2,718.22 | |||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00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97.97 | |||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60.00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626.31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五、教育 | 10,760.68 | 10,760.68 | 二、项目支出 | 9,614.18 | ||
专项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1.单位发展支出 | 9,614.18 | ||||
其他非税收入 | 241.29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省直发展支出 | ||||
三、其他资金 | 3,08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10.41 | 910.41 | 3.市县发展支出 | ||
事业收入 | 九、医疗卫生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3.29 | ||||
经营收入 | 十、节能环保 | ||||||
其他收入 | 80.00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 3,000.00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376.18 | 376.18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3,542.70 | 3,542.70 | |||||
当年收入小计 | 15,352.75 | 二十、其他支出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237.22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237.22 | ||||||
收入合计 | 15,589.97 | 支出合计 | 15,589.97 | 15,589.97 | 支出合计 | 15,58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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