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党委会和委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
(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三)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省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四)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办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企业发展改革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六)企业分配处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继续完成企业兼并破产有关工作。
(七)监事会工作处(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九)党建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换届工作。
(十)群众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方面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委信访办公室的名义);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外事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省国资委主要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主题主线,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市场开拓。密切关注全球经济走势、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千方百计抓订单,保市场,稳定生产经营形势,确保企业平稳较快增长。二是加强战略引领。组织企业进一步实施好“十二五”战略发展规划,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是加快项目开发建设。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积极寻找适合国有企业介入的重大项目资源和投资机会,以项目投资带动企业转型发展。四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和业务同构板块重组,进一步将企业内部优质资源向核心主业和优强子企业集聚。五是进一步做好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借力上市公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六是引导贸易流通企业树立效益核心理念,积极稳妥调整业务结构,适度控制代理进口等高风险业务规模,加大自营业务比重。
(二)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点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着力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市场化用工机制,推动企业管理人员更多地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配置,促进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三是加强母子公司管控。深化股份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母公司对核心业务、核心子公司保持控制力的股权结构。加快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建设,完善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突出考核的导向作用。四是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企业基础管理的目标体系,推动企业不断加强对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全面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五是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能力,全力防止新的经营风险事件发生。严格制度执行,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依法推动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开展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统计评价、产权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流转。二是加强重大事项管理。加大对企业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着力加强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推进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风险的防控。加大监事会监督和出资人财务监督检查力度,指导企业及时查堵风险点,建立健全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推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人职责的落实。五是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打造政治强、作风好、懂企业、会监管的干部队伍,提升监管队伍依法行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中改进中不断加强。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着眼于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和紧缺性人才,探索建立省属企业人才资源库,构建省属企业内部人才交流平台。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伦理道德建设,加快形成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五是加强群众工作。积极探索职工群众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大矛盾调处力度,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环境。六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力推进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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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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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12,963.0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一、基本支出 | 2,732.20 |
二、非税资金 |
| 二、外交 |
| 二、项目支出 | 10,180.00 |
三、其他资金 |
| 三、国防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5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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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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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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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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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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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9,99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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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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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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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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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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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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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2,7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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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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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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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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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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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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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收入小计 | 12,963.08 | 二十、储备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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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年结转资金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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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12,963.08 | 支出合计 | 12,963.08 | 支出合计 | 12,963.08 |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一、收入12963.08万元 由省财政全额拨款。
二、支出12963.08万元
1、省级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原商业厅下属行政性公司(食品、烟酒、百货、蔬菜、文化)、省丝绸总公司、省丝绸集团供销公司、省纺织集团公司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同城待遇、在宁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8900万元。
2、省国资委机关经费4063.08万元。
三、省国资委机关经费4063.08万元。按用途分类:
1、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997.4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7.4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7.2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216.87万元,离(退)休人员离休(退休)金1094.97万元,独生子女医疗费和独生子女奖励金15.42万元。
4、项目支出128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租金580万元。
5、单位预留机动经费50.88万元。尚末明确用途,用于补充预算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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