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推动民生持续改善,加快构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社会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既要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一致,又要与人社厅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既要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二、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大专项支出的整合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
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五是加强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逐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八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九是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三、2012年部门预算的编报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政府部门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2012年省人社厅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2年省人社厅部门总预算收入33491.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7233.95万元,非税资金5238万元(其中: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453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70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20万元;支出总预算3349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5.69万元,专项支出24966.51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229.75万元。
(二)收入科目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非税资金:指我厅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收费、省人事考试中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主要为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的其他非税收入。
3、上年结转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支出科目
1、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及其政策目标。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活动情况及国际通行做法,我国将政府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指我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各项管理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特殊津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博士后日常经费、引进人才经费、公务员考核、公务员培训、公务员招考等10个项级支出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我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金保工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个项级支出科目。
(3)住房保障支出:指我厅按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2个项级支出科目。
2、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项。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厅在职在编人员按政策规定的工资及津补贴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厅按省财政制定的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一般材料费、工会经费、离退休活动经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我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具体包括离退休金、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补贴、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厅在年度工作过程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一次性工作。具体分为单位发展支出、省级发展支出和市县发展支出。
(3)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按照省财政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留机动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增人、增资以及不可预见事项的支出需要,在使用时必须报省财政厅审批。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 |||||||
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单位:万元 |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 | 小计 | 省本级支出 | 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27,233.9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4,176.05 | 14,176.05 | 一、基本支出 | 8,295.69 | |
二、非税资金 | 5,238.00 | 二、外交 | 1.工资福利支出 | 4,256.49 | |||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30.00 | 三、国防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64.05 | |||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四、公共安全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875.15 |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五、教育 | 二、项目支出 | 24,966.51 | ||||
专项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1.单位发展支出 | 19,382.51 | ||||
其他非税收入 | 708.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2.省直发展支出 | 5,584.00 | |||
三、其他资金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521.38 | 18,521.38 | 3.市县发展支出 | |||
事业收入 | 九、医疗卫生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229.75 | ||||
经营收入 | 十、节能环保 | ||||||
其他收入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十三、交通运输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794.52 | 794.52 | |||||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
当年收入小计 | 32,471.95 | 二十、其他支出 | |||||
四、上年结转资金 | 1,020.00 | 四、结转下年资金 | |||||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 1,020.00 | ||||||
收入合计 | 33,491.95 | 支出合计 | 33,491.95 | 33,491.95 | 支出合计 | 33,49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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