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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7-07-17 来自:广东省直机关共建网作者: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小 + 大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机构设置。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机关工委)是中共广东省委的派出机构,内设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加挂研究室牌子)、组织部、宣传部(加挂省直机关防范办公室牌子)、企业工作部。省直纪工委是省纪委派出机构,省直工会工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分别是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派出机构。省直工委党校直属工委管理。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包括:省直机关工委本级预算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预算。

2.主要职能。省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2)分类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3)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4)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5)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监督、督促和检查;指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并检查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和群众对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向省委报告。(6)审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及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7)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审议厅级领导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决定。(8)领导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9)依法负责省直单位党代会、人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10)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以服务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目标任务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着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务实推进融合式机关党建,加快构建“一体两翼三有”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以机关党建服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收入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共4265.86万元(工委本级3966.31万元、工委党校299.55万元),比上年增加642.78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一是省直行评和热线工作经费和派驻(出)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自2017年起纳入我委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实行零基预算,经费标准及人员变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三是部门预算全口径,将自有资金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编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1.86万元(工委本级3963.31万元、工委党校268.55万元),比上年增加658.78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教育收费)30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4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部门预算支出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总预算支出4265.86万元,比上年增加642.78万元,增长17.74%。其中:基本支出2843.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40.8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1.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14万元);项目支出142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392万元,其他类项目30万元)。

省直机关工委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231.86万元(工委本级3963.31万元、工委党校268.5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658.78万元,增长18.44%。按用途划分,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39.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12.78万元,增长27.51%;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万元,增长3.42%,主要是省直党风政风评议和热线工作经费、纪工委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工委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647.31万元,占工委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66.38%,比上年增加594.84万元,增长28.98%,主要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1)在职人员基本支出2081.4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财政统发)1150万元;人员工资(非财政统发)638.17万元;公用经费293.27万元。

(2)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465.04万元。其中:离退休经费(财政统发)159万元;离退休经费(非财政统发)26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社保处)46.04万元。

(3)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配套资金100.83万元。

2.工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2.55万元,占工委党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70.65%,比上年增加17.94万元,增长10.27%,主要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增加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配套资金,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1)在职人员基本支出181.4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财政统发)54.6万元;在职人员工资(非财政统发)103.5万元;公用经费23.36万元。

(2)离退休人员基本支出4万元。其中:离退休经费(非财政统发)3.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社保处)0.2万元。

(3)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及配套资金7.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工委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16万元。包括以下项目:

(1)省直机关工委业务经费164.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直机关党建、党务专项费用,包括:党内组织统计、培训,省直机关部门党务干部的培训,省直单位党务工作会议,临聘人员劳务费及补贴,党建工作的调研、课题费等。

(2)省直纪工委办公用房租金163.52万元。

(3)省直行评和热线工作经费71万元。用于省直行评办日常办公业务经费及拨付省直相关单位民声热线栏目专项经费。

(4)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87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培训,省直单位党务干部轮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群团骨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四个之家”、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省直党员教育基地建设,省直机关服务基层调研,编印各类培训、党建工作教材,党建理论研究、宣传、平台维护、活动创建等。

(5)派驻(出)机构纪检专项工作经费43万元。用于省直纪工委办案工作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

2.工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6万元,为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业务经费。主要用于校园地面维护翻修、物业管理和维护人员经费、教学设施设备维护费、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办公教学设备更新及维护、报刊征订及图书资料、合同工工资、水电费、未纳入车改人员交通补助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8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16.77%,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11.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96万元(省直机关工委本级389.31万元,省直机关工委党校28.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8.21万元,增长 19.50%,主要是人员经费定额标准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1.47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15.66万元,物业管理费22万元,差旅费17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7.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8.2万元,工会经费38万元,福利费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共41.24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直机关工委(含工委党校)固定资产3688.534194万元,其中:房屋2948.74692万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是通过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加大资金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资金支出使用效益,确保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培训,以及党建理论研究、宣传、平台维护、活动创建等工作顺利开展。

5.其他信息。省直机关工委非财税部门,未制定有关财税政策制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教育收费。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其他杂项收入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原文地址: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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