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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时间:2017-07-12 来自:广东省民政厅官网作者:广东省民政厅 - 小 + 大

2017年省民政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广东省民政厅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优抚处(双拥办)、安置处、救灾处、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处、区划地名处、福利和慈善事业处、社会事务处、社会工作处、人事处(老干处)13个处室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1个直属行政机构。


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按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烈士审批、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适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省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等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预算由厅本级、1个直属行政机构及12个直属事业单位组成,包括:省老龄办、省第一荣军医院、省第二荣军医院、省第三荣军医院、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民政厅政务服务中心(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省收养登记中心、省军用供应站。


单位人员情况:核定行政编制159名(含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编制8名),实有人员156人(含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人员5人);行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7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600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112名。离休人员25名,退休人员662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8,709.41万元,比上年增加9,066.09万元,增长18.3%,其中:财政拨款33,839.13万元,比上年增加6,738.42万元,增长24.9%;其他资金24,870.28万元,比上年增加2,327.67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增长,由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规定,实行定员定额标准测算。二是项目收入增加,主要是省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比上年预算增加;厅本级新增粤民大厦装修项目资金;省第一荣军医院新大楼及三级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二)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8,709.41万元,比上年增加9,066.09万元,增长18.3%,其中:财政拨款33,839.13万元,比上年增加6,738.42万元,增长24.9%;其他资金24,870.28万元,比上年增加2,327.67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规定,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省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三是粤民大厦装修项目预计本年施工并按进度支出款项。四是省第一荣军医院新大楼及三级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支出。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8,253.96万元,占支出预算65.2%,比上年增加5,636.69万元,增长1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人员经费普遍提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7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0.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758.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455.45万元,占支出预算34.8%,比上年增加3,859.4万元,增长23.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为0,比上年减少430万元,主要是2017年事业单位出租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年中再安排预算收支。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7,992.68万元,占财政拨款53.2%,比上年增加2,385.02万元,增长15.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2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01.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846.45万元,占财政拨款46.8%,比上年增加4,353.4万元,增长37.9%。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2017年行政经费支出4,9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496.93万元,增长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整体预算比上一年增加,细化到各项经济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及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数量438件(台),涉及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及购买服务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01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9万元。


2017年国有资产情况:存量资产(大型设备)89件,账面原值6,094万元;存量资产(房屋建筑物)105,484.61平方米,账面原值21,972.3万元;存量资产(机动车)55台,账面原值1,639.88万元。


2017年预算资金500万元以上项目有9个,分别是厅本级粤民大厦装修项目;省第一荣军医院三级康复医院建设、购买聘用人员服务专项资金、新荣军大楼项目;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中央财政2017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中央财政2017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救灾物资运输、仓库租赁及临聘人员经费;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东江南医院)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具体预算绩效见公开表11。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31.69万元,比上年减少1.98万元,减少0.5%。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39.35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49.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6万元,比上年增加15.17万元。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个别直属单位未将接待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增加该部分预算。“三公”经费整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厅本级和各直属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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