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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员办:“五种模式”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时间:2017-06-16 来自:财政部作者:江西专员办 - 小 + 大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关国家总体安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履行好财政部授予专员办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重要职责,江西专员办高度重视,将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专题研究布置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在开展财政部专项布置的工作时统筹调配办内力量,形成专员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办密切协作配合的良好机制。并且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模式,真正做到出实招、严监管、显成效。

一是联合监管,凝聚合力。联合江西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向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财政部门转发财预〔2016〕175号文,加大政策宣传,扩大影响,并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依法举债、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对照开展自查自纠等具体要求。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中注重与江西省财政厅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通和资源共享,在资料报送、问题反馈、情况通报和提供智力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深度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借助“一行三会”的行业监管优势,及时获取融资平台公司银行贷款和企业债券等实时数据,联合江西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开展置换债券资金核查工作,充分发挥联合联动机制的作用。

二是系统监管,扫除盲区。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债券资金使用、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行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对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管”各环节进行全链条的监控。在举借环节,江西专员办派出观察员对江西地方政府债券现场发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新增债券是否有对应的项目,从源头上防止债券资金的闲置和挪用。在使用环节,监督债券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防止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在偿还环节,监督置换债券资金是否点对点置换,是否全额纳入预算,是否实现预算的硬约束。在违规举债方面,与江西省当地银监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从对金融部门监管中及时发现违规举债的线索并予以查实。

三是信息监管,提高效率。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做好江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日常监测。依托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情况调查统计的数据,借助银监部门的现场检查系统、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以及从中国信托网、中国债券信息登记网、土地拍卖网站取得的公开信息,对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及地方中长期支出责任进行实时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增加贷款和违规补贴等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的数据分析提升监管效率,缓解因人员不足造成的监管缺位压力。

四是动态监管,强化预警。及时归集江西省财政厅报送的有关材料,做实用活债务基础台账。通过日常的监测分析,找出疑点和问题。如,在对债务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江西省部分县区债务余额超限额的问题,江西专员办主动对相关县区开展约谈,通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财预〔2017〕50号文和财预〔2017〕87号文的要求,督促相关县区积极主动对照自查自纠。强化风险预警,将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与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分析财政部下发的风险预警和提示名单,进一步区分归类,有目的地选择部分高风险地区开展实地核查,切实防范区域性的债务风险。

五是专项监管,突出重点。抓住江西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管”各环节的核心,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情况,从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县区精准组织专项核查调研,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在开展专项核查调研时,对被核查地方的政府债务制度建设、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资金使用、融资行为等进行全方位的扫描,重心放在债券资金使用和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上,对具有普遍性、趋向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分析深层次的原因,为财政部完善政策提供政策建议。同时强化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在向财政部报告的同时向江西省政府专题汇报,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以点带面,放大监管成效。一年来,江西省政府刘奇省长、毛伟明常务副省长分别对江西专员办报送的债务监管专题材料作出3次批示,江西省财政厅先后向全省下发了3次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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