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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7-06-15 来自:中国机构编制网作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 小 + 大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4月

第一部分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党中央的机构,又是国务院的机构,列党中央机构序列。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党中央各部门之间、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派驻地方机构、驻外使领馆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省级党委政府厅局机构设置、省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口岸查验单位机构编制和全国市县机构编制分类、省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五)审核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研究拟订全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地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中央编委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八)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

中央编办机关设立10个司级机构,即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事业单位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监督检查司、机关党委(人事司)。

中央编办直属事业单位4个,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简称登记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中国行政体制与机构改革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中央编办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7年初预算数为11301.4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1655.46万元,减少12.78%,主要是全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上年结转:2017年初结转数11.00万元,比2016年初数减少335.30万元,减少96.82%。主要是2016年一次性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10376.75万元,比2016年初数减少1985.90万元,减少16.06%。主要是全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335.67万元,比2016年初数增加39.14万元,增长13.20%。主要是离退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44万元,减少6.83%。主要是一次性购房补贴减少等原因使得相关住房预算减少。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17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01.4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631.78万元,增长30.3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376.7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33.30万元,增加35.76%。全部为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4068.2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05万元,增加0.2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77.3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759.38万元,增加105.40%,主要是因为2016年全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执行较慢;机关服务931.1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5.13万元,减少3.64 %。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5.6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6.95万元,增加8.73%。

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8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8.47万元,减少17.91%。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中央编办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022.8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96.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6.61万元、津贴补贴1129.08万元、奖金70.08万元、伙食补助费51.49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0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8.00万元、退休费109.50万元、住房公积金290万元、购房补贴270万元、提租补贴29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88万元、物业管理费562.27万元、取暖费11万元、邮电费59.85万元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等。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中央编办“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数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3.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1.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初预算数为11301.42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1655.46万元,减少12.78%,主要是全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2)事业收入:2017年初预算数为689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69.52万元,减少9.17%。

(3)其他收入:2017年初预算数为42.50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29.50万元,增长226.92%。

2.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102.25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减少2012.40万元,减少15.34%。主要是全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335.67万元,比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39.14万元,增长13.20%,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60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9.52万元,减少7.55%。主要是一次性购房补贴减少。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01.42万元,占总收入的93.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0376.75万元全部为人力资源事务,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91.82%。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068.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77.36万元、机关服务支出931.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33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2.97%,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62万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35.0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的5.21%,全部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290万元、提租补贴29万元、购房补贴270万元。

2.事业收入689万元,占总收入的5.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683万元,占事业收入的99.13%。包括:人力资源事务683万元,全部为机关服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占事业收入的0.87%。全部是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5万元、购房补贴1万元。

3.其他收入42.50万元,占总收入的0.35%。其中包括:人力资源事务42.50万元,其中机关服务支出13万元。


关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5765.3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3.68万元,包括:

人力资源事务482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机关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097.71万元、机关服务725.9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0.6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5.0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295万元、提租补贴40万元、购房补贴271万元。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会议、基本建设支出等。

项目支出2017年初预算数为6278.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

人力资源事务6278.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机关服务中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77.36万元、机关服务901.21万元。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7.9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2.75万元,减少0.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略有降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51.3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6月1日,中央编办车辆共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预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6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3.09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3.09万元。2017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68.32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3.0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事务及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个款级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等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个款级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是中央编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改革支出1个款级科目。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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