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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07-04-26 来自:湖北省财政厅作者: 本站 - 小 + 大

关于湖北省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省财税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四做”思路和目标,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圆满完成了人大批准的预算。

    2006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实现469.8亿元,为预算的103.9%,比上年(电报数)增长25.6%。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77.8亿元,营业税完成115.3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6.9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9.6亿元。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00.8亿元(含中央财力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4.4%。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5832652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57646万元,为预算(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后的预算数,下同)的104.7%;中央补助收入3831639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10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7652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53293万元,调入资金2760万元。

    2006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5792684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306489万元,为预算的100.5%;上解中央支出3052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4180973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基本建设支出完成82838万元,为预算的95%;农业支出完成72255万元,为预算的103.8%;教育支出完成138132万元,为预算的100.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68536万元,为预算的79%(剔除省直医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20000万元后,为预算的102%);科技支出完成25812万元,为预算的9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完成14619万元,为预算的92.9%(剔除预算执行中转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和结转下年使用1372万元后,为预算的101.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85910万元,为预算的186.7%(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根据中央政策增加做实个人账户和社保提标资金);公检法司支出完成165758万元,为预算的104.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2286万元,为预算的67.8%(剔除预算执行中转为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070万元后,为预算的100%)。

    省级财政收支相抵,2006年预计结余39968万元。结余资金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有关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已转入2007年安排支出。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再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2006年预算执行中,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专项资金达到242.7亿元,其中:主要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建设支出31.2亿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支出29亿元,用于教科文卫等事业的支出12.8亿元,用于抚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99.4亿元。

    2006年预算执行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着力支持做大经济财政“蛋糕”。认真履行公共财政的发展职能,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筹措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3亿元、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5000万元、重大新产品开发资金1000万元,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光电子和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000万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筹集和调度资金2.38亿元,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支持市县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利用政策性贷款,支持市县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合作办区,促进武汉城市圈要素流动、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依法组织收入,全省财政收入继续快速增长,2006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2002年同口径增长1.2倍,用四年时间实现了财政收入翻番的目标。

    第二,着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研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协同相关部门,整合支农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支农补贴政策,拨付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和柴油、化肥等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7.7亿元,并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发放,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8亿元,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建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大型泵站、大中型灌区改造和续建,完善水稻主产县市排灌设施;筹措资金10亿元,支持建设通村油路(水泥路);拨付“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亿元,血吸虫疫区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经费5000万元,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8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措资金3.5亿元,通过财政补贴和投资参股经营等形式,支持农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拨付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7150万元,支持“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打造湖北劳务品牌经济。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拨付2.6亿元,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151万贫困生实行了“两免一补”;筹措2.92亿元,用于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拨付2750万元,继续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拨付2000万元资金,支持免费培训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和校长。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人年提高到35元/人年,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资金达到4.44亿元;筹措5889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拨付1500万元,实施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体检;拨付2250万元,对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加大农村救助和扶贫力度,筹措资金1.6亿元,对农村特困人员和分散供养孤儿实施救助;安排资金520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户供养;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4000万元,帮助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拨付各类扶贫资金6亿多元,继续支持整村推进、扶贫搬迁和扶贫“雨露计划”;积极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6867万元,并配合开展了贷款清收工作。

    第三,着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强化支出控管,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投入进一步向社会事业倾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690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上中职学校;筹措3800万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筹措5400万元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省市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力度,拨付资金16亿元,推进了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及时拨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补助资金14.8亿元,全面落实了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拨付资金2.9亿元,做实在省直参保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支持解决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拨付抚恤补助经费近7亿元,推进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筹措4.5亿元,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筹措1.3亿元,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拨付1500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筹措1.67亿元,重点保障“八艺节”前期投入;筹措3200万元,支持乡镇文化站建设和流动舞台车购置;筹措3600万元,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安排2.83亿元用于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艺术场馆建设;拨付1.22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筹措1.3亿多元,支持体育训练比赛和场地设施建设。

    第四,着力提高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落实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实行财政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和基层政法政策性转移支付,支持乡镇和村级组织运转,组织开展县(市)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分析和预算合规性审核工作,探索建立县乡政府财政收支综合评价体系,帮助解决制约县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建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长效机制,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县(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达到371亿元,比2002年增长1倍。

    第五,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针对省管县(市)财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支持市县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财政关系,实现市管县行政体制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和谐财政;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方式,积极推进“乡财县管”,规范县乡财政收支行为。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改革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进展顺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工作稳妥进行,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加快。2006年,全省市州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覆盖面达到60%以上,县(市)达到50%以上;政府采购规模达到80亿元。

    第六,着力强化财政监管。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全省开通政务公开网站120个,网站开通率达100%,上网公开财政资金53项;乡镇以上建立免费查询点3008个,群众点击浏览 350多万次,网上解答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共计5622条。切实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涉及财政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手册》,使财政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明白执法、规范执法。完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公开印发了《行评整改措施汇编》、《财政政策问答》和《财政资金分配办法汇编》。不断探索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会计监督,健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监督,提高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水平。

    2006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依法监督、各级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结果,也是全省上下积极深化体制改革、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结果。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本级可用财力不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还需要更多的财力支持;财政供养系数偏高,一般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较高,控制和降低财政供养系数还任重道远;县乡财政困难仍未根本缓解,财政公共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负担依然较重,财政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财经领域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二、2007年预算草案

    200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继续围绕财政“四做”思路和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7年预算草案如下:

    全省预算:2007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支出940亿元(含中央财力补助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7.4%。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市州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省财政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级预算:2007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6633924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11113万元,增长12.2%;中央补助收入4381730万元,市县上解收入513790万元;动用历年结转(余)90449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35142万元,调入资金1700万元。

    2007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6633058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518488万元,增长16.2%;上解中央支出310722万元,补助市州、县(市、区)支出4803848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基本建设支出104315万元,增长25.9%;农业支出100109万元,增长38.5%;教育支出153681万元,增长11.3%;医疗卫生支出75457万元,增长10.1%;科技支出38692万元,增长49.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5546万元,增长6.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5040万元,剔除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省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转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以及上年一次性增支等因素后,增长9.9%;公检法司支出191323万元,增长15.4%。

    2007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继续坚持“财力下移、困难上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解决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于关系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支出达到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8%,其中: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支出达到11.84亿元,比上年增长80%;用于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相关支出达到1.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用于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的相关支出达到2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6%;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相关支出达到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96.8%;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相关支出达到2.59亿元,比上年增长67.1%;用于改善农村困难居民居住条件的支出今年继续安排1.2亿元;用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支出达到9.6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用于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支出达到1.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3%。

    2007年省级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三、完成2007年预算的工作措施

    200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我省改革和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顺利推进 “十一五”规划实施、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届党代会的召开至关重要。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履行公共财政的发展职能,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完善财税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探索推进环境资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支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合理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入。完善省市共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励和补助政策,对县(市)规范津补贴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和离退休费给予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减轻县(市)支出压力,提高县乡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创新税收分享机制,完善财税激励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改进财税服务方式,支持武汉城市圈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做好中央在鄂企业、铁路企业和省属改制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推动省直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改制。

    (二)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沼气推广和改厕及“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支持血防“综合治理,整县推进”,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扶持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无公害产品生产,促进各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支持建立农业减灾抗灾体系,完善新型公共植保服务体系,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机制。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和新型农民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等培训计划;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在转移支付、项目建设和科技培训等方面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重点通过奖励补助政策推进“普九”债务的清理和化解工作。加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综合直补力度,完善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和农业“小三场”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筹措资金,用于农村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户和孤儿供养。支持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支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完善高校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2007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建立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建设惠民医院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支持开展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检和农村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逐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支持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督促各级将就业再就业资金列入预算;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筹措做实个人账户的配套资金;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政策;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努力解决特殊群体、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和历史遗留的省属困难国有企业及已改制关闭破产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支持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支持办好“八艺节”和“六城会”;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建立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研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群体收入分配政策问题。

    (四)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综合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相关工作,逐步按照新的收支分类编制财政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延伸改革级次,扩大覆盖范围,在省直单位全面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机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提高资金支付率,同时,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收支脱钩,完善收支脱钩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资产占用、使用和处置行为。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完善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及支持市州、县(市)和谐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县乡政府财政收支综合评价体系,指导和推进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进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继续帮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依法理财。扎实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和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五)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2007年预算

    全省财税部门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变相减免税政策,不收“过头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对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范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预算规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认真落实支出预算,及时拨付资金,保证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需求及“三农”、教育、卫生、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治安等重点支出。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两个务必”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控管,严控一般性支出增长,改革和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严格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发布时间:03/1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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