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0 来自:深圳特区报作者:wkun - 小 + 大
全国“两会”临近召开,新华社2月28日发布消息称:“2010年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实现向社会公开,全年共有74个中央部门亮出账本,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用公众更容易理解的大白话说,就是有74个中央级部门,去年公布了财政开支计划:哪些地方要花钱,预计花多少——这些钱都来自公共财政,是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金。
显然,这是中央政府部门在“两会”前向“两会”代表委员,以及全国人民交出的一份政务信息公开的成绩单。相较于以前各级政府部门公共预算公开非但付诸阙如,而且在公众要求查阅时每每被以“机密”为由拒绝,这是一个值得鼓励的进步。具体而言,如果以去年3月23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的目标做为参照背景,那么,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绩无疑值得肯定。
公共预算公开,事关政府政务信息的透明度问题,还是政府和公众之间建立信任的重要因素,是官民互动推进社会良性发展的前提之一。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对媒体称“国家预算是公共资金”,“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向社会公开,本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表明了推动各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决心。因此,2011年,有74个中央部门公开预算,不枉被行家赞誉为“预算公开年”。
但是,乐观需要尽力避免盲目,故而也不应该忘记,74个中央部门公开预算,是书面调查171家中央部门后的统计数据,也就是说还有一多半中央部门没有公布预算。同时也不应该忘记,据2007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已经将近6年。而被公众和专家认为难解、模糊、笼统、粗疏,也是诸多已公布预算信息的通病。可见,这个成绩单,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是公众参与到公共预算制定过程中的第一步。公共财政预算公开这项工作,还有广阔的提升和扩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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