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透明 - 更好的社会 - 更好的生活
当前位置: > 文章

两会前财政部力推基层财政预算公开

时间:2010-12-24 来自:东方早报作者:wkun - 小 + 大

      2月15日财政部发文要求“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财政预算公开”再迈步。财政部网站昨日挂出消息,财政部日前发文要求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预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财政专项支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这份名为《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财政部公布了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公共租赁房专项补助资金、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45个项目。

  《意见》明确,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主要包括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其他部门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

  “逐户”公开信息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近年来公众对于政府财政公开的呼声很高,老百姓也越来越关心政府的钱到底是怎么花的,目前在中央层面也已经开始逐步公开,有些地方已经做得不错,财政部此次发文,更是表明希望大家都能来做这件事,全面铺开预算公开。而在财政支出方面,除了公务员工资,“三农”支出可能算是最大一块支出,所以需要首先公开这一块。

  根据《意见》,作为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关键环节,县(市)级财政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报刊等方式,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年度终了,及时总结本地区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情况,并适时公布。

  乡(镇)级财政应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专项支出,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等,将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对于分配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要在施工场所外利用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公开信息要让人看得懂”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邓淑莲认为,上述《意见》的发布是中国财政预算公开向前迈进的又一步。

  据邓淑莲介绍,此前财政部虽然针对推动财政支出预算公开下过文,但是比较笼统。目前预算内的公共基本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已经开始公开,但是占据财政预算40%~50%的专项支出这块公开力度却不够,而就外界看来,相对于定额定员发放的预算内基本经费,专项支出的资金更容易被挪用,且在基层,即县乡镇一级,存在的问题还非常多。

  “在我们的调查中,很多地方补助的发放都由大队党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譬如补助到个人的救济款,原本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得到200-500元的补助,但是由于发放的标准没有公开,老百姓也不知道,在发放的过程中,原本可以得到500元的,可能只能得到300元,被扣掉的200元便去向不明。”邓淑莲认为,《意见》的公布对于滥用专项资金将有所抑制。

  不过,《意见》的实施对于中国财政预算公开全面铺开究竟有多大的影响,邓淑莲认为还局限于心理层面,实际的推进过程可能仍需要时间。可见的是,早已开展财政预算公开试点的上海闵行区,目前仍然处于“小步慢跑”阶段,虽然闵行不仅公开预算,还让公众参与预算的决策,“譬如社区里要造一个垃圾站,要花多少钱需要召开听证会,但闵行目前也只是把一部分的项目拿出来做。”

  王朝才也表示,虽然财政预算公开的下一步即要向纵深发展,在全国全面铺开,但这仍需要一个过程,“一方面内部需要先规范,另一方面逐步公开,公开还涉及到技术问题,公开的信息如果老百姓看不懂,那就更加糟糕,所以首先预算编制要改革,要让公开的东西让老百姓看得懂。”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广东省佛山市预算绩效监控改革取得实效

中国预算网

属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网络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本站 .

粤ICP备11052838号-1  |  邮箱: info@budgetofchina.com |  电话:0755 3301 1773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杭钢富春“中国预算.com”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