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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时间:2017-03-16 来自:财政部作者:重庆市财政局 - 小 + 大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为载体和平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重庆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7.9亿元,同口径增长7.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5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0.1亿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478亿元后,收入总计4982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1.9亿元,增长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3.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30.3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326.6亿元后,支出总计498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7.3亿元,下降8.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9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10.3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279.8亿元后,收入总计2682.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38.1亿元,增长0.4%,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41.3亿元,以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403.5亿元后,支出总计2682.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5亿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0.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1亿元后,收入总计104.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7亿元,与2015年基本持平,加上调出资金22.9亿元、结转下年8.5亿元后,支出总计104.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28.2亿元,增长7.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8.8亿元,增长10.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6.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4.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6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09.4亿元后,支出总计1328.2亿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6.5亿元,同口径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516.3亿元,同口径增长6.9%,主要是受营改增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320.2亿元,增长12.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51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60.1亿元、区县上解收入58.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1.7亿元、调入资金50.5亿元后,收入总计3364.9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7亿元,增长3.6%,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328.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3.2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88.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4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0.1亿元后,支出总计3364.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亿元,补助区县0.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等履行职能。

——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61.3亿元,补助区县16.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

——市本级教育支出98.3亿元,补助区县96.8亿元。主要用于:提高财政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快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支持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科技创新。统筹教育资源,发展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等。

——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9.6亿元,补助区县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基础性研究,促进应用研究。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搭建“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科技服务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条件和服务。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培育计划,支持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采用事后补贴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科技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保障科学技术普及、社会科学研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投入。

——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亿元,补助区县5.7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支出。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提供公益性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支持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益文体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健全城市社区和农村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支持文艺创作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群众性和竞技性体育。支持传统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亿元,补助区县10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就业、民政、残联等支出。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扶持“大众创业”。加大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力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为困难群众发放猪肉补贴,实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脱贫,促进社会福利和红十字事业发展。

——市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亿元,补助区县14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中医药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支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投入责任,推进市级和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等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推进健康扶贫。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25.6亿元,补助区县72.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相关支出。开展污水、垃圾处理和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保护农村环境和天然林资源,治理湖泊、水库污染,开展江河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安全防护带。开展医疗和工业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障环境监测与监察执法。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节约利用。建立生活垃圾异地处理奖补机制。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和改造农村电网。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150.7亿元,补助区县22.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建设、规划、市政、园林等支出。加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管廊试点。推进PPP模式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卫生整治。保障市政道路照明、主城公厕等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加快小城镇道路、燃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编制标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等监督和市场管理。促进发展绿色建筑,支持农民新村完善功能。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60.1亿元,补助区县157.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支出。助推精准脱贫,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兑现涉农补贴,促进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强森林、湿地保护和公益林管护。实现主要农产品种养殖保险全覆盖,扩大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范围。支持大中型水库建设和山坪塘整治,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落实涉农贷款奖励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179.3亿元,补助区县51.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路、铁路、航空、水运、港口等交通运输事务支出。加快高速公路、港口和铁路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支持江北机场新建第三跑道和T3航站楼建设。推动城市轨道和公交站场等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水平。落实城市轨道和公交优惠政策,兑现公共交通运营补贴。推进国道、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公路养护和港口设施维护,实施农村客运保险补贴。

——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34亿元,补助区县29.9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业、商业、金融、旅游、安全监管等支出。推动汽车、电子等传统优势企业技术改造和稳产增效,支持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打造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加工贸易产业示范园,支持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和智慧旅游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支持粮油物资储备和电力、电煤供应,平衡供需矛盾。设立转贷应急周转金,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小微贷款风险三方共担机制,实施创业补助、财政贴息、保费补贴和场租补贴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兑现财税奖补政策,促进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保障金融监管投入,防控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

——市本级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6亿元,补助区县3.6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土、气象、测绘、地震、勘探等支出。开展土地整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资源勘探。支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保障气象预报预测服务。加强防震减灾基础信息管理。支持测绘工程建设。

——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19.5亿元,补助区县4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修缮加固。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公租房平稳有序运行。

——市对区县财力补助579.3亿元。主要用于:促进五大功能区域财力均衡,提升区县财力水平和统筹能力,保障区县正常运转,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6.8亿元,下降11.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9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1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4.4亿元、区县上解收入43亿元后,收入总计1880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4.9亿元,下降9.5%。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0.9亿元,下降4.8%。

2.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0.3亿元,下降11.7%,加上补助区县545.8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604.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7.3亿元、调出资金37.4亿元后,支出总计1880亿元。

——市本级社保就业及文体传媒支出0.9亿元。主要是:支持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

——市本级城乡社区及农林水支出451亿元。主要是:保障土地整治和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物流、市政、水利等重大项目和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落实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政策等支出。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8.6亿元。主要是:支持机场和港口建设。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5亿元,增长5.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0.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7亿元后,收入总计71.7亿元。

——利润收入58.4亿元,主要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上缴利润。

——其他收入0.1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的股利股息收入和产权转让收入等。

2.支出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2亿元,增长47.1%,加上调出资金6.2亿元、补助区县10.5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2.8亿元后,支出总计71.7亿元。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1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等。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1亿元。

——其他支出36.1亿元。主要用于回购重庆机场集团和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等。

——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的6.2亿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兑现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补贴等。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作用,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面推开营改增,落实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税负。降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拓宽困难企业低费基社保缴费政策覆盖范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向企业和个人普遍性降费125亿元。兑现贷款贴息、政策性转贷、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革财政扶持产业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发挥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作用,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培育十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七大农业特色产业链。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债券,整合财政存量资金,市级筹措390亿元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多层次筹集资金,设立2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以市场化运作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70.4亿元,平均利率为2.95%,债券资金70%用于区县。其中,发行置换债券1164.4亿元,保障到期债务偿还和高息债务置换,节省利息支出约55亿元。同时,以银行贷款利率下调为契机,协商债权人调整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合同利率,降低债务融资成本33亿元。争取新增债券406亿元,缓解资金筹集压力,支持铁路轨道、扶贫搬迁、土地收储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安排40亿元,对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行奖补。安排5.8亿元,支持重点区县转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保障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安排9.5亿元,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物业”分离移交改革。

第二,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市委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坚持新增财力优先向基本民生倾斜,保障25件民生实事滚动实施,脱贫攻坚、就业、社保、教育、卫生、安全和文化等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开展精准就业扶贫,将非寄宿制学生纳入伙食费补助范围,延长中职学生生活费、住宿费补助时限,增加高等教育助学贷款额度,支持区县设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帮助重点区县脱贫摘帽和贫困村脱贫。安排16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安排3.3亿元,落实市和区县两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安排35.9亿元,完成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安排103.4亿元,将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均460元和300元,将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月均60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生活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筹集60.5亿元,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农转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安排112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扩大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筹集0.4亿元,提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各项财政教育投入政策,提高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健全民办教育财政扶持机制,完善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实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棚户区改造,营造健康优良的居住环境。

第三,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资金,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要求,把财政政策和资金的着力点放在优化财税环境、引导创新资源配置和弥补市场失灵上来。深化改革盘活存量,滚动预算做实增量,保障科技创新财政投入落实到位,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创新发展。转变财政对科技创新扶持方式,通过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新增研发投入给予财政奖励,实施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奖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下放预算和经费管理等权限,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制定符合实际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强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创新财政财务服务方式,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积极性。

第四,推进转移支付、营改增等重点改革,完善财税管理体制机制。

以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营改增后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调整为重点,建立健全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财税体制。落实《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跟进制定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全年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总量1328.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58%,市级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减少45项,切块下达区县专项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近60%,区县间和区域间人均财力差异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人口转移。适应营改增后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变化,按照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原则,相应调整市与区县收入划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分享35%,城市发展新区分享65%,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收入全留。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等因素对区县收支平衡带来的影响,通过锁定税收返还基数、增加财力补助等方式,保障区县财政平稳运行。支持区县法院、检察院财物上划市级统管等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改革试点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

第五,规范和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改革与管理并重,切实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改革要求,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除涉密部门外169个市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试编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将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统筹纳入三年滚动预算综合平衡,增强政府预算前瞻性和约束性。积极应对平衡压力,通过“腾退调”等方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将有限的财力从无效、低效的项目中腾退出来,激活趴在账上的存量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各类人群待遇提标增支和重大社会民生政策落实。自觉接受市人大和人大代表对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的监督,对6个部门45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对28个部门50个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评价结果成为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限额管理,保持合理债务规模。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严肃政府债务管理财经纪律,督促和指导区县加强审计问题整改,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注重审计监督成果运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做好国库管理、非税收缴、政府采购、财务会计、投资评审、财政票据和财政信息化等基础工作。

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基础。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态势还将延续,财政运行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一是平衡压力更大。随着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加之结构性减税等减收因素,新增财力和调剂空间更为有限。二是改革任务更重。随着转移支付、财税体制调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深入推进,逐步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利益格局调整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管理要求更高。《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财政管理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都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但现行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还难以完全与之相适应。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也发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的现象仍有发生,甚至“屡查屡犯”。对此,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手段、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更加注重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更加注重改革开放与创新驱动,更加注重各功能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管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2017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营改增后收入划分调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三是有促有控、统筹兼顾安排支出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中央和市委已做出决策的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举借行为,完善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和控制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

(一)2017年财政保障重点和主要支出政策

一是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方面主要支出政策。把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要素流入作为转移支付分配因素,支持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加快发展。支持产业承接和人口转移,促进城市发展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实施地方税收全留的“不取多予”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倾斜力度,保障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基本运转、民生兜底和生态保护。落实三峡后续扶持政策。全面完成市委确定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改革目标任务,促进五大功能区域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协调发展和联动发展。

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动力转换方面主要支出政策。兑现减税降费政策,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和资金,深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支持两江新区、重庆自贸试验区、保税港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开放,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建设。优化财政扶持方式,更加注重通过后补助、贷款贴息、产业引导股权投资等手段,推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创业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三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方面主要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市委脱贫攻坚政策,建立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在贫困区县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增强脱贫脱困能力。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支持区县发挥扶贫济困医疗基金作用,防止“因病致贫”。完善财政教育资助体系,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缓解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经济困难。深化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拓宽贫困家庭财产性增收渠道。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方面主要支出政策。支持铁路、高速公路等通道建设,促进城乡互联互通,培育一批特色小镇,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保障城市轨道、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提升城市功能。支持深化地票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工作,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优化投融资体制,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稳步推进PPP改革试点,强化支出责任预算约束,规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农村公路和水利建设,加快危旧房改造。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财政支农新机制,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支出政策。巩固生态保护财力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支持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专项资金,支持“环保五大行动”和总量减排。落实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乡镇污水处理和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林地、森林、湿地保护,建设三峡库周生态安全、城镇安全和地质安全保护带。支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机制,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节能减排。

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主要支出政策。支持民生实事滚动实施。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政补偿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开展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试点,推动完善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机制,增强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基金运行可持续性。加强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托底作用。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二)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49亿元,同口径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492亿元,同口径增长8.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458亿元后,收入总计380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79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8亿元后,支出总计380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300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63亿元后,收入总计136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3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0亿元后,支出总计1363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3亿元后,支出总计67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498亿元,增长12.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9亿元,增长20.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9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4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9亿元后,支出总计1498亿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71亿元,同口径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525亿元,同口径增长8.5%;非税收入346亿元,增长8.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3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区县上解收入48亿元后,收入总计2302亿元。

2.支出预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84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转移支付1190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8亿元后,支出总计230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72.1亿元。

——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安排82.2亿元,补助区县5.2亿元。

——市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01.8亿元,补助区县77.8亿元。

——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5.6亿元,补助区县0.8亿元。

——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3.9亿元,补助区县1.4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73.4亿元,补助区县75.9亿元。

——市本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40.4亿元,补助区县145.5亿元。

——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3.3亿元,补助区县18.8亿元。

——市本级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32.6亿元,补助区县17.4亿元。

——市本级农林水支出安排34.4亿元,补助区县90.6亿元。

——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54.9亿元,补助区县83亿元。

——市本级工业商业金融等支出安排39.2亿元,补助区县10.1亿元。

——市本级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25.7亿元,补助区县8亿元。

——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2.5亿元,补助区县15.5亿元。

——其他支出安排23.8亿元。

——预备费安排15亿元。

——市对区县财力补助640.2亿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96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5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63亿元后,收入总计75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2亿元,加上补助区县267亿元、调出资金10亿元后,支出总计759亿元。主要是成本性支出459亿元、社会事业发展支出9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0亿元、开发区及园区建设支出77亿元。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5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的利润收入等。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6亿元,加上调出资金9亿元后,支出总计3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7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亿元;调出到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的9亿元,主要是用于精准扶贫、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补贴困难企业养老保险等。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年初已提前安排部分亟需的市本级基本支出和对区县的转移支付等资金。在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三、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全面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迎来市第五次党代会和重庆直辖20周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第一,更好发挥税制改革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中积极作用。按照中央部署安排,及时跟进推动各项税制改革,把着力点放在用好用足财税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上来。进一步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跟踪分析,掌握试点运行情况,抓好改革后续工作,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实体经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引导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做好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稳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跟进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配合开展健全地方税体系工作。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第二,启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中央的改革框架下,制定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跟进中央部署,启动行业领域专项改革,逐项清理市与区县两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明确合理分担机制。适度加强市级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公平统一市场环境、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建立区县法检、审计上划后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交轨道营运等财政管理机制。逐步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为区县财政事权,完善中小学、市政设施、公园等下划区县管理的运行机制。逐步细化明确市与区县承担的共同事权支出责任。

第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开市级部门预算和区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将《预算法》要求落实到部门预算编报、执行、决算、监督、公开等各个环节,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制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目录管理,细化项目要素,规范资金分配。扩大绩效目标重点审核范围,推动重点项目过程跟踪和绩效评价,增强花钱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单独编制市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草案,并将转移支付安排、政府债务举借、预算绩效工作开展等情况在公开信息中予以说明,推动财政制度和财税政策公开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区县、乡镇(街道)财政工作和村级财务监督指导。

第四,建立财政预算滚动平衡机制。主动应对减收增支矛盾,更新理财观念,实施滚动平衡,将2017年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实行项目支出零增长,新增支出主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予以平衡。对安排部门两年仍未全部实现支出所形成的结转资金,对年初下达到部门但9月底仍未分配的专项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年度中急需项目。关注人均财力较低、收入增长较慢和保障人口基数较大区县,保障区县财政平稳运行。对到期债务偿还压力较大的,指导区县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严防资金断链。对政府债务风险较重的,支持区县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踏上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围绕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原文地址:重庆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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