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透明 - 更好的社会 - 更好的生活
当前位置: 地方预算 > 文章

江西省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3-16 来自:财政部作者:江西省财政厅 - 小 + 大


——2017年1月16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做好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143亿元,增长4%,考虑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9.6%,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1.4亿元,下降0.7%,考虑营改增及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19.5亿元,增长4.7%。财政总收入超20亿元的县(市、区)达38个,超30亿元的18个,超50亿元的6个,南昌县达104.4亿元。2016年,我们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议,认真研究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政策举措,促进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良好开局。

——大力支持发展升级。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帮扶实体经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清理涉企收费和保证金,公开曝光11例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500亿元以上。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4亿元,新增债券重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领域,置换债券累计降低利息成本约70亿元。“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当年新增发放贷款合计564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累计突破300亿元。大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落地。对省内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转型升级。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统筹10.1亿元支持“中国制造2025”。安排1.3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下达16.8亿元支持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妥善解决人员安置问题。制定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方案,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支持区域发展。统筹20亿元支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对赣江新区给予重点支持。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新增3亿元,总量达到10.2亿元。将所有苏区县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资金总量达到8.9亿元。安排8.2亿元继续鼓励县市提高发展质量。

——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启动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首期下达资金20.9亿元。我省与广东成功签署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在共产主义水库启动省内跨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试点。支持全面推行“河长制”,安排5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平台及能力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由9个扩大到25个,补助总量达到16.1亿元。安排10.5亿元用于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下达3.4亿元支持退耕还林。统筹45.6亿元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全省环境运行监测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在南昌、吉安、抚州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融资45亿元支持48个县(市)和25个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对地方政府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奖励。景德镇市获得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资格。

——大力支持“三农”和脱贫攻坚。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安排41.9亿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安排15.5亿元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投入12.2亿元用于全省森林质量提升、林业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筹集51.6亿元加快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安排39.9亿元支持高标准绿色生态农田建设。投入6.3亿元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整合90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正式挂牌运营。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安排7.2亿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下达3.2亿元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建制镇示范试点;投入1.2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获中央重点支持。防汛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及时保障。新增安排9.3亿元,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运转保障省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120万元、10万元和8.5万元,其中民族乡、民族村分别达到150万元、12.5万元,补助标准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列。特别是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省级新增可统筹财力的30%用于脱贫攻坚,全省扶贫支出增长94.4%;在全国率先出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58个试点县统筹整合资金152亿元;融资100亿元用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完善激励机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2016年率先脱贫摘帽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并予以奖补。

——大力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出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收入划分关系。制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项目由139项压缩至40项左右。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监测。积极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试编省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滚动预算。落实税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直接减税170亿元。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出台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颁布《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省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成功上线运行,累计采集数据信息1.2亿条。扎实推进其他改革。积极支持司法责任制改革,对部分试点市县法院、检察院财物实行省级统管。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总量达到93项,资金达32亿元。调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实施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全省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3595.3亿元,占总支出的77.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统筹1200亿元实施民生工程,5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2.9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和带动就业53.6万人次。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对化解产能企业有创业意愿的职工和失业人员给予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首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待遇。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将机关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全省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达到320元、195元,分列全国第16位和第8位。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65元和290元。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分别向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统筹做好其他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安排4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统一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将省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万元。继续推进文化体育公共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筹集82.4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融资300亿元用于市县棚户区改造。

——大力提升管理绩效。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严格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推进扶贫等民生资金监督检查,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做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彩票公益金项目等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圆满完成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部门、项目两个“全覆盖”,省直部门项目资金评价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额的63.8%;对环保、食品药品抽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审减投资预算5.7亿元。厉行勤俭节约,在全国率先推进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选择10个省直部门、3个设区市、7个县(区)开展试点;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7.3%。启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风险防控能力。

2016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51.4亿元,比2015年(下同)同口径增长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19.5亿元,增长4.7%。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471.1亿元,下降3%。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78.8亿元,增长57.4%,营业税282.9亿元,下降43.2%,增值税增长较快,营业税下降较多,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且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由75%∶25%改为50%∶50%;企业所得税166.2亿元,增长5.7%;个人所得税49.8亿元,增长17.4%;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26.3亿元,增长1.7%;其他税收收入367亿元,增长3.2%。非税收入680.4亿元,增长4.9%。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亿元,增长1.7%;国防支出5.9亿元,下降17.7%,主要是2015年拨付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较多;公共安全支出229.7亿元,增长17.5%;教育支出845.2亿元,增长6.5%;科学技术支出83.4亿元,增长1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7亿元,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9.3亿元,增长1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亿元,增长10.3%;节能环保支出117.2亿元,增长42.4%;城乡社区支出391.8亿元,增长18.2%;农林水支出581.5亿元,增长2.5%;交通运输支出222.6亿元,下降10%,主要是部分市县车辆购置税支出进度较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7亿元,下降8.4%,主要是中央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用于产业发展基金,对地方的补助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亿元,下降26.5%,主要是中央下达我省的相关专项资金减少以及2015年一次性安排省旅游集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7亿元;金融支出4.1亿元,下降60.1%,主要是2015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省再担保公司资本金及江西银行股份认购资金8.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亿元,增长两倍,主要是根据我省对口援疆工作计划拨付资金;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2亿元,下降23.3%,主要是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72.2亿元,下降28.7%,主要是2015年提前实施了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3亿元,增长29.3%;债务付息支出48.4亿元,增长136.8%,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扩大,承担的利息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57.9亿元,增长2.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230.3亿元,增长4.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亿元,下降14.7%,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利润、股利股息收入减少。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亿元,下降37%,主要是收入减少及部分支出结转至下年开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85.9亿元,增长8.9%。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17.3亿元,增长21.2%。本年收支结余6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6.8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6亿元,下降18.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08.7亿元,下降7.4%。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40.4亿元,下降4.1%。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0.1亿元,增长14.6%,营业税2.1亿元,下降62.2%,增值税增长较快,营业税下降较多,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且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由75%∶25%改为50%∶50%;企业所得税27.6亿元,增长2.4%;城市维护建设税0.6亿元,下降30.4%,主要是2015年一次性入库较多。非税收入106.1亿元,下降22.6%,主要是2015年省级加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清缴力度。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亿元,下降38.3%,主要是2015年拨付支持企业发展的风险补偿金及引导基金较多;国防支出1.9亿元,下降26.1%,主要是2015年拨付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较多;公共安全支出47.5亿元,增长17.3%;教育支出124.4亿元,增长9.8%;科学技术支出15.1亿元,增长5.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8亿元,下降6.3%,主要是中央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总量减少,对各省补助额相应下降以及2016年省级电视广告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亿元,增长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6亿元,增长70.1%;节能环保支出21.5亿元,增长751.1%,主要是2016年拨付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省能源集团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6.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8亿元,下降18%,主要是2015年安排新钢公司社区水电气改造补助3亿元;农林水支出83.2亿元,增长8.7%;交通运输支出103.5亿元,下降27.8%,主要是2016年起原在省级列支的车辆购置税支出改在市县列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亿元,增长1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亿元,下降64.7%,主要是中央下达我省的相关专项资金减少以及2015年一次性安排省旅游集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7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亿元,增长两倍,主要是根据我省对口援疆工作计划拨付资金;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5亿元,下降36.4%,主要是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住房保障支出4亿元,下降87.7%,主要是2015年提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万户;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8亿元,增长74.5%,主要是中央追加的相关专项资金增加较多;债务付息支出11.1亿元,增长1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9.9亿元,下降10.4%,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减收,以及国家规范互联网彩票销售,彩票收入减少。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3亿元,下降5.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9亿元,下降24%,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省属企业效益下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下降22.2%,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1亿元,增长7.4%。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7.9亿元,增长14.8%。本年收支结余-2.8亿元,主要是受社保征缴费率阶段性下降以及调待等因素影响。年末滚存结余127.5亿元。

以上是2016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政策性减收因素多,增长下行压力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个别行业、个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财税改革难度较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综合研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经济形势,2017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做优做实财政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整合财政支出,保障重点领域需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贡献。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

1.收入方面。2017年我省经济面临的环境依然复杂多变,经济运行仍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财政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并存。既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要看到新的发展动能加快积聚,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与财政收入密切相关的一些经济指标逐步改善,改革红利加快释放,企业效益逐步好转,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算,预期目标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继续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宏观税负,“放水养鱼”、激发活力、培育税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税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调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使用。

2.支出方面。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和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完善财政支出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支持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科教文投入机制,推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强化民生兜底。对在收入高增长时期形成的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支出或政策性挂钩支出,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完善,规范地方不可持续支出政策;在养老、医疗、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等相关改革到位之前,适当控制提标幅度。压缩竞争性领域支出,压减低效支出,严格控制行政性支出。

(二)2017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3300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7.8亿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长0.3%,考虑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因素,同口径增长5.1%。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869.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9.2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10.8亿元,预算财力4088.3亿元。2017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088.3亿元,比2016年汇总预算数4055亿元增长0.8%,增幅较低,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回落,2017年预算数较2016年汇总预算数下降6.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7.8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下降6.1%,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预计减少。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6亿元,减去调出资金1.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101.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01.9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下降10.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下降8.4%,主要是2016年部分市县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加上上年结转4.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8亿元。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7.3亿元,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5.5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72.6%,主要是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至2017年使用。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16.6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19.5%。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50.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20.9%。本年收支结余6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2.7亿元。

(三)2017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8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56.8%,增长较快,主要是根据赣府发〔2016〕53号文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在确保市县既有财力不变的前提下,实施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同时,按照中央要求,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根据新财政体制测算,2017年省级预算可统筹安排的财力114.2亿元:一是省级自身财力新增4亿元;二是中央补助机动财力预计增加72.6亿元;三是盘活省级财政存量9.6亿元;四是整合资金28亿元。2017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136.2亿元,收支相抵后,缺口22亿元。加上2016年省级预算是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支出基数中的40.9亿元2017年还需通过新增财力继续安排,财力缺口实际达到62.9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62.9亿元平衡预算。

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省级预算财力505.2亿元。建议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5.2亿元,比2016年支出预算数478亿元增长5.7%。

2017年新增支出136.2亿元主要安排如下:

一是着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安排41.8亿元。

(1)教育专项安排12.22亿元。主要是:将国贫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纳入营养改善地方试点项目等义务教育专项资金4.66亿元;将省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4.25亿元;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31亿元;预留对接中央教育政策专项资金1亿元。

(2)农林水专项安排9.5亿元。主要是:支持贫困村等新农村建设“扫一遍”专项资金5.5亿元;开展全省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新增10亿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三年安排,2017年安排4亿元。

(3)社会保障及救助安排10.47亿元。主要是:安排7.61亿元,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人均提高30元,使城市低保达到月人均350元,农村低保达到月人均225元;安排1.14亿元,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6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分别达到425元和320元;安排1.15亿元,提高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安排67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费安排0.5亿元。

(4)医疗卫生安排9.2亿元。主要是:安排6.04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安排0.51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50元;原从就业资金安排用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的2亿元,按照中央要求,不能继续从中开支,需用新增财力安排2亿元;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抽验监测力度,新增安排安全监管经费2000万元,其中,药监专项经费1000万元,农产品及质监专项经费各500万元;安排0.4亿元为贫困县农村妇女实行免费“两癌”检查。

(5)文化事业安排0.4亿元。主要用于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34.7亿元。

(1)省级设立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安排31亿元。2017-2020年,省财政统筹200亿元运作设立3000亿元发展升级引导基金集群,其中,2017年通过整合专项资金统筹28亿元,新增安排3亿元。

(2)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安排0.47亿元。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地方非国有煤炭企业化解产能给予奖补,2016-2020年合计安排6亿元,其中2017年安排0.47亿元。

(3)支持金融发展专项安排2.21亿元。其中:中央将部分专项资金整合归并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并调减了对地方的补助比例,地方安排部分省与市县各负担50%,省级相应需增加安排2.01亿元。

(4)科技专项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中央和省确定的科技政策等。

三是着力对接落实国家政策,增加保基本运转支出及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59.7亿元。

(1)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46.3亿元。主要是: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25亿元;市县调资补助10亿元;基层组织运转补助9.3亿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财力补助1亿元;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亿元。

(2)按照中央要求,增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及增加薪级工资、警衔津贴提标补助等10.1亿元。

(3)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2亿元。

(4)预留清理取消省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等经费1亿元。

(5)按照省政府已确定的政策,2017年需继续安排有关省直部门专项建设资金0.36亿元。

上述新增安排的项目支出已分别在省级和补助市县支出中反映。2017年预算继续执行的项目仍在存量资金中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下降10.2%,剔除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同口径增长8.5%。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89.5亿元。据此,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9.5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4.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24.1%,加上上年结转0.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6亿元。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5亿元,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6.6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34.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2.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26.3%。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9.4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长29.3%。本年收支结余-6.7亿元,主要是受社保征缴费率阶段性下降以及调待等因素影响。年末滚存结余12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

1.以上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代编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17年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从2015年起,各省地方政府债券实行自发自还,具体额度待全国人大确定总额后由财政部核定下达,届时新增债券安排情况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专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全省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46亿元,拟通过发行置换债券予以偿还。

3.关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16年年初规模68.2亿元,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和盘活存量结余预计48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预算拟调入使用62.9亿元,结余53.3亿元,在规定的限额内。

4.自2017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3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095.4亿元。

(四)省水利厅、省科技厅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水利厅、省科技厅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核。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

1.省水利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5703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35.2万元,事业收入33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2995万元,其他收入190万元,上年结转89312.93万元。

(2)支出预算15703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8.23万元,项目支出101394.3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6110.5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913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3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0万元,农林水支出13911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4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00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2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71.4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7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664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487.67万元,其他支出89.4万元。

2.省科技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580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7.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70万元,其他收入307万元,上年结转5512.63万元。

(2)支出预算158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75万元,项目支出7200.9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7.27万元,结转下年20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3.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91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6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45万元,结转下年20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8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6.9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21.02万元,其他支出66.12万元,结转下年206万元。

三、扎实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加力增效促进经济量质双提升。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适度扩大支出规模,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定向支持力度,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用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健全引进人才、激励人才的财政政策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做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运作,对市县优秀产业项目积极储备和支持。加大PPP项目推进和落地力度,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增收节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得向征收部门及乡镇、街道下达财政收入指标,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拟出台的增支事项做好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制定延续性政策统筹考虑以后若干年度的预算安排。继续加大对基层的保障力度,支持市县缓解财政运行困难。

(三)兜牢底线补齐民生短板。巩固发展多年来的民生工程成果,2017年继续加大投入,筹集财政性资金1400亿元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提高职业院校财政保障水平,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促进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58个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市、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全方位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民生保障能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业担保体系;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继续将民生、扶贫等惠民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监督和绩效评价范围,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攻坚克难推进财税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之间、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筹联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稳妥实施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平稳运行。研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级财政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密切跟踪中央税制改革动向,抓好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研究省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建设。做好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研究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开展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试点。积极打造全省会计网络服务平台。

(五)多措并举改进财政管理。在全省全面推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实施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加快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依法实施预决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与约束,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涉农等专项资金整合,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规范性。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推进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财政执法检查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加强省市县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原文地址:江西省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广东省佛山市预算绩效监控改革取得实效

中国预算网

属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网络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本站 .

粤ICP备11052838号-1  |  邮箱: info@budgetofchina.com |  电话:0755 3301 1773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杭钢富春“中国预算.com”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