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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7-03-16 来自:财政部作者:安徽省财政厅 - 小 + 大


——2017年1月16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安徽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省人大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1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自觉接受人大和代表监督,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进一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702.4亿元,较上年增长29.7%。其中,减税662.8亿元,较上年增加153.6亿元,增长30.2%;持续清理并减少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7.4亿元;全省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至1%,生育保险平均费率由0.8%降至0.55%,工伤保险综合费率由1%降为0.83%,降低企业缴费负担22.2亿元。争取中央安排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458.7亿元、中央财政基建资金117.6亿元,获得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额度5.1亿美元,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引江济淮等重大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力度支持市县发展。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3年以来省级累计安排44亿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带动市县投入67亿元,注资参股资金77亿元,安排担保代偿补偿资金8亿元,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145家,在保余额1612亿元,放大倍数4.2倍。调拨续贷过桥资金10亿元,累计调拨20亿元,带动市县投入29.2亿元,撬动贷款577.4亿元,扶持企业10203户,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对市县推进PPP模式予以奖补,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维护、轨道交通等32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774亿元,入选项目数和总投资额均位居全国第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连续五年提前启动编制预算,省市县乡同步启动,拓展编制周期,规范市县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细编实。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8亿元,除按规定用于保障相关事业发展外,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基本支出供给标准,健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财政补助政策,强化省级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滚动编制省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编全省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加快推进阳光财政建设,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省级预算部门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16个市105个县(区)有序公开预决算,省级对51个项目53亿元进行评审论证,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进预算公开评审论证。根据财政部通报,我省预决算公开度居全国第5、中部第1。省政府印发盘活财政沉淀资金用于增加有效投资和补短板工作方案,加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化管理。建立预算执行限时制度,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资金,省级涉企资金加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月支出进度两次位居全国第1。继续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决算管理评价和支出经济分类试编,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中的一般债和专项债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等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全年发行政府债券1687.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58.7亿元,增长66.8%,置换债券1228.6亿元,增长20.6%,实现2016年到期政府债务全覆盖,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左右,一年可节约融资成本近80亿元,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融资压力,支持市县政府扩大有效投入。加强和规范债务限额管理,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省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894.1亿元,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5320亿元,债务余额低于批准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出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市、县(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将风险预警结果与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挂钩,建立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市县债券扣减机制,有效防范市县财政风险。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禁止违规担保和变相融资,依法依规筹措资金,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2016年5月1日成功实现税制转换,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1.4万户,较试点之初增加48.3万户,增加15倍;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2016年减税10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实现100%减税,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实现全面减税;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就业创业,新增就业岗位逾3万个。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下达市县2016年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72.4亿元,保持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充分调动市县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全省资源企业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综合负担下降38.6%,支持资源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项目评价范围,对省级48个重点项目和4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55.4亿元。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2013年的502项压缩到今年的115项,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较2013年提高5.1个百分点。制定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安排引导资金9.9亿元,鼓励各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原则、进程节点和责任分工,保障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积极支持其他领域改革,对市县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奖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法检两院财物纳入省级统一管理、落实人民警察警衔津贴增资,支持农垦、公安、商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

(五)依法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预算法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预算部门法治观念。依法主动接受省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强化落实法定事项报告、建议议案办理、民生工程巡视等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联系服务人大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质量,省财政厅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1件。认真执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对111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6个市开展“小金库”和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开展非税收入收缴、地方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持续推进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内部控制,优化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策制定等业务流程,推动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对市县财政内控建设指导。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健全分项牵头、主体负责、协作推进的审计配合责任机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对审计反映的部门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不明确等3个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预算部门全部整改到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二、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全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持了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好于预期,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财政发展的良好开局。

2016年,全省财政收入437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361亿元,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3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8.9%,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6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56.9亿元、调入资金等526.1亿元,收入合计676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0亿元,增加291亿元,增长5.6%,加:上解中央、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1236亿元,支出合计6766亿元。

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4亿元,增长1.1%。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6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56.9亿元、调入资金等收入261.1亿元,收入科目合计4079.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9亿元,下降3.9%。加:对市县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232.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850.2亿元、调出资金等支出351.2亿元,支出科目合计4079.4亿元。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执行情况。增值税4.5亿元,为预算的82.9%,营业税9.5亿元,为预算的59.4%,主要原因是“营改增”改革减税和中央收入划分等政策影响,原属省级全额分享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50%,省级分享50%,省级收入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101.5亿元,为预算的89.8%。个人所得税22.7亿元,为预算的102.6%。耕地占用税18.9亿元,为预算的126.3%,主要原因是农用地转用面积增加等。非税收入92.1亿元,为预算的119.9%。

(2)支出执行情况。教育支出99.9亿元,为预算的92.7%。科技支出20.3亿元,为预算的9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亿元,为预算的9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亿元,为预算的98.9%。农林水支出28.3亿元,为预算的9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92.6%。上述方面支出低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规范支出严控成本、部分预算项目跨年执行依规结转等。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6亿元,加专项债务收入730.4亿元、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等51.6亿元,收入合计827.6亿元;预算支出8亿元,加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30.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89.2亿元,支出合计827.6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加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32.3亿元,收入合计51.8亿元;预算支出15.9亿元,加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等支出35.9亿元,支出合计51.8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3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563亿元,收入合计806亿元;预算支出128亿元,结转下年678亿元,支出合计806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变化。

一是加大投入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4626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总量的83.7%,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拨付825.5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安排工程建后管养资金18.5亿元,完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视察巡视长效机制,33项民生工程全部完成,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解决。统筹63.5亿元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由小学264元/年、初中375元/年,分别提高到600元/年、800元/年。统筹20.8亿元提高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42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45元/年,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标准增至314/人/月,拨付特困供养资金65.6亿元,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7.4亿元,拨付4.2亿元保障60.9万重度残疾人享受照料护理。拨付资金23.2亿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拨付4.1亿元购买5.7万个公益性岗位,拨付2.1亿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带动城镇新增就业66.8万人。支持各地抗洪救灾,累计投入防汛救灾资金28.3亿元,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做到“随到随拨、随调随拨”,有力保障水毁工程修复、倒房重建、生产救灾、灾害防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3.18万户水毁住房群众搬进新居。安排5亿元启动资金,支持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争取中央财政9亿元,延续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试点政策,省级每年投入2亿元,浙江省投入2亿元,2016年完成投资48亿元,带动国开行贷款56.5亿元,累计实施项目近200个,保证新安江流域水质稳定向好。拨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安排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省级奖补资金12亿元,健全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省内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2013年以来,累计下拨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资金21.8亿元,积极引导撬动社会经营主体投入,全省完成了人工造林978.9万亩,创建6个国家森林城市、46个省级森林城市、5927公里森林长廊示范段。省级统筹1.1亿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2亿元支持建立乡镇及社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推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在共建共享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量安排机制,明确省本级和贫困县及所在省辖市财政按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0%以上,其他有脱贫任务的市、县财政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全省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73.4亿元,其中,专项扶贫56.5亿元,增长1.3倍,包括争取中央投入20.5亿元、省级投入11亿元、市县投入25亿元;债务资金40.1亿元;整合资金68.6亿元,盘活存量资金8.2亿元。省政府出台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制定涉农资金整合目录,将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40个项目、130多亿元涉农资金的审批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31个贫困县,使资金更加向脱贫整合聚焦。拨付资金1.5亿元补助市县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在全国率先设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将89种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健康脱贫;安排资金9亿元,继续实施光伏扶贫、农村道路畅通、产业扶贫等;安排技能脱贫专项资金,培训贫困人口2万人;注入资本金8.1亿元,拨付长期贷款贴息资金3528万元,支持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土地入股、资产折股、配股扶贫等试点。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建立覆盖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全过程和省、市、县、乡各级的监管体系,切实履行财政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机遇,学习借鉴沪苏浙理念,加速与长三角产业对接。扎实做好“三去一降一补”,拨付21.8亿元,完成煤炭967万吨、生铁和粗钢505万吨产能淘汰任务,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和脱困发展,统筹72.2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兑现企业上市融资奖补政策,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2%。安排4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工程,采取“借转补”方式有力推动第二批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首批7个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设立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着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实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贯彻意见,支持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全面启动规模化批量化担保业务,创新开发“劝耕贷”担保品种,累计为57个县2144家种粮大户提供担保贷款14.9亿元。统筹2.6亿元推广优质专用品种、新型肥料等技术,支持发展绿色高效农业。投入农田水利专项资金97.5亿元,吸引群众及社会资金投入37.3亿元,支持除险加固小型水库400座、加固新建小型水闸1342座、扩挖塘坝5.9万口、改造灌区末级渠系340万亩等项目,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为实现粮食产量“十三连丰”奠定了基础。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快推进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继续安排文化强省专项资金,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统筹3.7亿元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物流标准化等试点,促进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统筹5.9亿元促进外贸发展,更好发挥财政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支持创新引领发展。全力支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10.5亿元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综合采取后补助、股权投资、竞争立项等方式,支持覆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全链条的政策落地。企业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5亿元,重点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等高端制造业发展和冶金、建材等优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集聚集约发展、创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安排3亿元贴息资金,支持省信用担保集团、省投资集团用于引导建立省产业发展基金,累计投资金额99.4亿元,实际完成项目110个,其中,2016年,投资项目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额占比超过90%。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安排8亿元引导资金创建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支持中科大一流大学和科大先研院建设。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和高校、科研院所财务管理自主权,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支持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功争取财政部授权我省在普惠性税收政策等方面9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支持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特支计划”、“百人计划”、“115产业创新团队”、“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省高层次引才平台”等引才计划和平台建设,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是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10.5亿元支持皖江示范区加快发展,安排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发展资金9.3亿元,带动市(县)投入10.2亿元,累计通过金融机构贷款104.7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安排皖北和大别山40个县(市区)专项资金8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生态环保,支持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提升城市能级,争取中央财政9亿元支持合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建设,通过基金、财政金融产品、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等方式,全面放大资金效益,撬动社会资本投入535.8亿元,支持2.3万人创业。成功争取中央12亿元支持合肥市列为国家第二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项目总投资54.8亿元,建设综合管廊58.5公里。安排9亿元,支持城镇“五统筹”和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步推开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75.1亿元。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8.6亿元,省级投入4.6亿元,基本完成了8700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成为较早完成此项改革任务的试点省。投入11.6亿元在全省5个市、38个县(区)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试点,投入10亿元在300个村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完成80个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任务,投入24.6亿元,支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保障工程建设。全省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5亿元,带动群众筹资和社会捐赠等7.6亿元,实施项目1.4万个,有力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专项资金47.5亿元、整合涉农资金65.8亿元、吸引社会资金74.6亿元,支持599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569个省级中心村建设、74个行政村开展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打造农民安居乐业幸福家园。

六是健全制度提升管理。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先后制定企业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使用等管理办法,使财政制度覆盖到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类经济主体和资金运行全流程环节,进一步扎紧资金分配的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机制,更多采取正向激励措施,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主动赴预算部门工作会商,省级会商2561次,市县会商10.4万次,推动了财政政策和制度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严格落实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和资金监管责任,细化83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加大厅领导、驻厅纪检组走访处室单位力度,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改进作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建立健全清单定期督查、台账全程管控、走访巡查等机制,扎实开展财政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财政系统帮联、扶贫双包定点帮扶,对市县财政部门和机关处室单位政风行风进行巡察,一体化推进财政财务、财政系统提升管理水平。

七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坚持依法征管和预期管理,积极研判、强化监测,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目标顺利完成,全省财政收入增幅达到9%,增速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好于年初预期。皖江示范区、合肥经济圈、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财政收入分别增长9.4%、10.8%、12.5%和9.8%,分别高于全省增幅0.4、1.8、3.5和0.8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较快发展。14市财政收入超百亿元,68县(市、区)财政收入超10亿元,区域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省财政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下降23.8%,腾出更多资金保障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平安安徽建设等重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矛盾加大;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存在只增不减的格局,财政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还未全覆盖,监管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一些地方存在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问题,局部地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三、2017年省级预算安排和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面临放缓,财政支出刚性不断增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根据市县区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全省财政收入预期增长9%。

(一)2017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财政预算管理原则,坚持发展为上、民生为本、脱贫为先、平安为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五大发展行动,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推进制造强省、科教大省、技工大省建设,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提供财政支撑。

2017年省级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优化结构保重点。坚持发展第一要务,集中财力保障打基础、利长远、建机制、求实效、可持续的重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勤俭节约控一般。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勤俭办一切事业。全面盘活促统筹。盘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财政资金、财政政策和财政项目,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市场资源、社会资本的合力效应。创新方式提绩效。找准政策支点和财政杠杆,推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财政收支政策

1.收入政策。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等已出台政策,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并按属地原则分享增值税;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支出政策。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扣除兑现国家及省工资政策外,省级基本支出零增长,省级“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全力支持五大发展行动,集中财力保障“三重一创”、全创改、“三去一降一补”;完善财政支农、教育、医疗、社保、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加大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2017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17年省级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省级预算收入264.3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2227.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1等亿元,收入科目合计2820.5亿元。省级预算支出606.9亿元,减省级预算提前下达市县区转移支付61.4亿元,加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列入省级预算239.1亿元,省级预算支出784.6亿元。加对市县区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1965.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70.5亿元,支出科目合计2820.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3.6亿元,收入合计安排33.6亿元。支出安排33.6亿元,其中:本年支出21.1亿元,调出资金6.7亿元,结转下年5.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1亿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同口径减少6.3亿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预计2016年度省属企业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其中:利润收入8亿元,同口径减少4亿元;股利、股息收入3.1亿元,同口径减少2.3亿元,加上年结转3.6亿元,收入合计14.7亿元。

支出相应安排14.7亿元,主要用于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基金4亿元,支持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亿元,商合杭铁路建设等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等支出4.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收入安排285.1亿元,较上年增长17.3%。加上年结余收入678亿元,收入合计安排963.1亿元。支出安排963.1亿元,其中:本年支出213亿元,结转下年750.1亿元。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省将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预算收支。

(四)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突出财政引导,着力推动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五大政策,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支持煤炭、钢铁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新增安排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支持各地产业转型发展。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比例,积极推进去库存和降成本。支持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业水利和生产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进引江济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政府有效投资力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工程,增加省级“三重一创”专项资金规模,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绩效考核,汇聚更多政策和资源,推动建立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塑造更多发展优势。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增加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规模,增加省级人才专项资金规模达,设立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资金,聚焦技术和产业创新、资本和金融创新、平台和企业创新、制度和政策创新四大领域,统筹产业技改、科技、人才等资金,支持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支持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支持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农业产业化攻坚,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加快推进省以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补助力度,支持发展大循环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科技创新走廊和双创特色小镇建设为平台,支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把旅游产业打造成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引导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发展,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推进一批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创新财政支出方式,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探索基金+产业、基金+项目、基金+激励的资金投入方式,加强与金融机构资本合作,健全普惠金融政策的正向激励机制。健全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支持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积极盘活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支持制造强省、科教大省、技工大省建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第二,突出活力激发,着力推动协调发展。完善区域发展财政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已有各项支持皖江、皖北、大别山区、皖南发展的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合肥都市圈、皖江示范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加快形成圈带互动、多点支撑的五大板块联动发展格局。优化基础设施区域布局,坚持“一尊重、五统筹”,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安全城市建设,助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进水利安徽和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支持铁路、公路、航道、航空、电网、气(油)管线、信息网络、物流通道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实施县域经济振兴发展工程,创新财政支持县域开发园区政策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县域特色经济、民营经济、商贸强县、生态名县和旅游文化名县建设,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深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扩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试点,探索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加强乡镇涉农资金监管,继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多渠道增加投入,运用发行债券、调整结构、PPP模式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第三,突出机制完善,着力推动绿色发展。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传承传统文化、保护绿水青山有机统一起来,继续加大财政综合奖补力度,支持实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退耕还林还湖力度,支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快推进巢湖、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三线三边”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更大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支持合肥、芜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实施“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程,运用财政政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现代环保产业和环保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促进旅游开发,支持打造绿色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支持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完善生态文明财政制度,继续推进新安江、大别山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多元投入机制,安排节能和生态建设、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奖补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制度,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第四,突出平台载体,着力推动开放发展。深化与沪苏浙一体化发展,优化财政资金、项目、政策和制度管理,支持省内中心城市与长三角城市联动发展,支持推动省里各类园区与沪苏浙有关园区对接合作,强化产业、资本、人才、技术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市场体系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控、社会管理互通互认,推动与沪浙苏地区全方位等高对接。支持引进来走出去,坚持引资与引智、进口和出口并重,支持争创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合芜蚌金融服务自主创新综合改革,提升与央企对接活动、与知名民企合作水平,支持举办徽商大会和中博会,加快培育“走出去”企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商会,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中德合作产业园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电商安徽”建设,支持强化对外经贸交流,支持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统筹水、路、港、岸、产、城布局建设,推进岸线资源综合开发,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支持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继续落实促进外贸发展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培育壮大外贸主体,支持加快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促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升级。

第五,突出民生保障,着力推动共享发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着力保障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预计投入940.2亿元,增长13.9%,新增安排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等6项工程,整合归并6项,提标扩面5项,继续实施22项。健全财政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绩效、责任、激励、督查问责“四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健全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持续发挥民生工程功效。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省级新增专项扶贫预算资金5亿元,预计市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严格落实“一办法、三清单”机制,着力推进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深度融合,完善贫困人口长效脱贫机制。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学杂费,落实高职、高校生均拨款政策,支持实施技工大省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完善就业援助措施,支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鼓励农民工就近就业转移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者提供每年1次免费技能培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统筹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待遇,支持构建社会托底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支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扎实做好文物挖掘利用和保护,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平安安徽建设,支持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支持质量安徽建设,把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支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应急体系建设。创新财政供给方式,坚持盘活存量、用活增量,更多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覆盖范围,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改革,积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第六,突出质量效益,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拓展预算公开评审,完善省级预算项目储备和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明确各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继续清理规范并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改变财政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支持探索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转化为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快构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风险。持续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资源税等改革政策,配合推进增值税、资源税等立法,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前期准备,积极推进健全地方税收入体系。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各项财政政策,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主动接受省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持续抓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经法律的贯彻落实,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坚决落实人大审查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不断提高为民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政内控建设,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审计监督要求,建立整改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加强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运行安全高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财经环境。

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将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坚定讲看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建设廉洁财政,强化责任担当,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贡献积极力量!

原文地址:安徽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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